第042章 进府(一更)

乱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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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晌午十分,阳光烤得地表热气腾腾,温差大是北地秋天的共同特点,这会儿百姓们在街道上走,汗流浃背,等到晚上,天气转凉,偶尔会出现蒙蒙的白雾,过不了许久,这边就要穿上棉袄了。

    秋天是个物产丰富的季节,虽是晌午,街道两旁还是有不少从周边贩运瓜果蔬菜的小贩,有的也会售卖山里采摘的菌菇等,他们找个阴凉的地方打盹,偶尔也有出门的百姓,两方在讨价还价。

    “卓玛,你看那边有个卖苹果的摊贩,那苹果又大又圆又红,真是好久没吃到了。”

    尼玛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前面不远处,一个十来岁的小伙子,前面摆着箩筐,里面是一大框的苹果,他可能是从很远的地方背过来,走不动了,这才找了一处树荫歇脚,感到口渴,就从筐子里面拿出一个大苹果,随便擦擦,咬了一口。

    清脆的声响,尼玛咽咽口水,眼神里带着渴望。自从离开山寨,就再也没有人关心过她,以前还好,家里有阿爹,阿娘,从年后独自一个人出来,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寨子里的规矩,不嫁人是不许回去的。

    天气燥热,光喝茶水也不解渴,这边的茶摊,一文钱一碗的就是茶叶沫子,喝到嘴里有一种苦涩的味道,青璃空间都是好茶,平日里哪喝过这个,正觉得难以下咽,见到尼玛指的方向,也就动了心思。

    “苹果是按个儿卖,还是按斤卖?”

    青璃站起身,走上前去询问价格。小伙子似乎也不是溧水城的人,至少对青璃这身打扮没有表示出厌恶,他憨厚一笑,“按个儿卖,可以随便挑,三文钱一个。”

    这种大红苹果,三文钱一个,这个价格对青璃来说相当值,可是尼玛听后,快速的站起身,神色紧张地拉着青璃道,“卓玛,我就是随便说说的,这东西又不顶饿,三文钱能买六个粗面馒头了!”

    今年溧水城的粮食减产,以后粗面馒头涨价,到时候多少铜板一个还不知道,像她这么能吃,又找不到人家,很大的可能性会饿死,所以尼玛琢磨着和青璃搭伴儿,学点手艺,以后也能自己赚银钱吃饱饭。

    尼玛所想,确实是很多穷苦人家的心里,不过溧水城附近的百姓还是很富裕的,不时有人路过买上几个,青璃和尼玛在一旁商议,这种行为看着很可笑。

    “没事,不过是几个铜板罢了,这天太热,茶水也不解渴。”

    最后,终于以青璃的坚持取胜,用了六文钱挑了两个又大又红的苹果,在挑苹果的时候,尼玛很仔细,她总是舍不得这三文钱,拿到青璃送的苹果之后,放到了后面的褡裢里,舍不得吃。

    茶棚其实就是个小草棚,坐在里面歇脚很舒适,老板人不错,见到二人碗里没茶水,主动过来续满水,不过从头到尾,一个字也没和二人说。

    青璃看着街道人行色匆匆的人群,说不出此刻自己是个什么心情,昨天,她还是高高在上的少将军夫人,今日她就变成了社会最底层,一个没什么地位的异族女子,不被人认可,这种感觉是复杂而又难以言喻。

    茶棚里,坐着几个歇脚的商人,大家彼此之间也不熟识,开始的气氛有点沉默,等到巡逻的士兵过去之后,小商人的情绪被挑起来,其中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啪”地一拍桌子,骂道,“都他娘的算什么东西,整日里抢男霸女,就没干过一件好事!”

    “你小点声,万一被他们听到,会把你抓起来。”

    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摇头,自从大秦丢了泗水城之后,这些逃兵占领了溧水城,这里就成了是非之地,士兵们经常打劫大周人所开的商铺,还杀了不少无辜的百姓,说是要为死去的大秦将士报仇。

    这都是上将军宇文鲲的主意,溧水城薛主将持反对意见,宇文鲲就写了奏折诬告于他,通敌叛国,并且把一切罪名都算在薛主将身上,两方的将士一直成对峙状态,谁也看不上谁。

    宇文鲲想要陷害薛主将还是有原因的,薛主将原来是北堂谚的心腹,而这次之所以失去泗水关,都是因为窝里斗,内部出现了分歧,让淳于谙钻了个空子,造成此后果的罪魁祸首就是北堂谚的人。

    宇文鲲心里有恶气,针对的不仅仅是北堂谚的手下,还有北堂这个家族,这次他紧急进京,目的就是为了抢在北堂家前面告状,禀明皇上,严惩北堂一族,罪名还是可以株连九族的通敌叛国。

    “抓起来就抓起来,老子是英雄好汉,敬仰北堂将军和薛主将的为人,才不要做那劳什子的缩头乌龟!”

    大汉身高八尺,虎虎生威,他用手捶打着胸前,一脸的正色,周围人连连拍手较好。

    青璃咬了一口苹果,她眯了眯眼,又脆又甜,比空间里的口感稍微差些,不过已经很值得。再说这个大汉,看起来正义凛然,在她来看,就是个三脚猫,刚才人家军队过来,他怎么不说话,非要等人家走了,这才瞎咋呼。

    不一会儿,又有一队人马过来巡逻,大汉马上噤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大口灌了一碗茶水,左顾右盼,眼神闪烁,脸色极其不自然,“娘的,这天让不让人活了,老伯,过来加点茶水!”

    “卓玛,这人花了一文钱,已经让老板续茶水五六次了。”

    尼玛一直在关注那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开始,她心生爱慕,阿娘说,她们异族女子高大,必须得找一个身材差不多的那才相配,这汉子高大威猛,很是符合,尼玛是个未嫁的姑娘家,春心萌动,被黑布巾遮住的脸颊微微红润,刚才那一番话,说得她内心火热,可是转眼间,一匹狼变成一只虫,一文钱的便宜都要占,尼玛觉得看走眼了,很受伤。

    “是啊,老板有点亏。”

    二人的声音不大,但是不巧地是那个壮汉可能有点功夫底子,竟然听到了,他转过头,眼神带着寒意地看了一眼尼玛和青璃,语调讥讽地道,“哎呦,这不是从来不给银子是异族们,来溧水城混了?是不是喝茶欠老板银子呢,也是老板好心,你们姑娘家,脸皮不要这么厚好不好?”

    壮汉喝了一口茶,咂咂嘴,觉得自己没说过瘾,他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竟然被低贱的异族女子给嫌弃了,还有更好笑的事情?以后说出去,让他怎么做人?

    “你看看,茶棚本来就小,为啥没坐满人呢?还不是嫌你们二人晦气,我呸!”

    周围的几个百姓不明所以,听到壮汉突然针对青璃二人,皱了皱眉,但是他们没有说话,也不稀罕管闲事,异族女子虽然不讨人喜欢,却也没有壮汉说的那么严重。作为一个男子,这么欺负弱女子,真的有些说不过去。

    “你吃大蒜了吗,嘴为什么这么臭呢?”

    尼玛一脸天真,她不会给人留面子,一针见血地道,“刚才听你说话,还觉得你是个血性的汉子,结果呢,巡逻士兵来了,你连个屁都不敢放,假模假样的,还要贪老板一碗水的便宜,真不是个爷们!”

    有时候,实话是最伤人的,心里清楚就好,非要说出来,其实在场的百姓们也都发现了,不过大家不认识,也没必要揭短,只有尼玛丝毫不留情面,一时间,气得汉子脸色通红,异常尴尬。

    “我不是爷们,你是,看你能不能嫁得出去,什么东西!”

    那汉子也觉得面子上挂不住,又不能女子动手,只得快速站起身,想要离开,青璃一向有仇报仇,又是个小心眼的,她从袖口里弄出点实话粉来,随手一扬,对着汉子撒过去。

    “哦,哈哈,千禧楼的小娘们皮肤滑呦,今儿晚上去找喜鹊,她说了只要我做上三次,不但不收我的银子,还给我做好酒好菜补身子,就是因为我那方面让她满意!”

    突来的一声,把茶棚里的人吓了一跳。千禧楼,听着好像是青楼,喜鹊就是青楼的姐儿?

    “噗……亏我刚才认为他是条汉子,敢说真话呢,原来是……”

    其中一个打扮稍微富贵一些的,欲言又止,他扇着手里的折扇,“喜鹊都已经四十来岁了,是千禧楼里面的洗衣妇。”

    有不知道的人,听到之后捂着嘴憋笑,有人实在忍不住,蹲在地上哈哈大笑个不停,原来是被洗衣妇嫖啊,竟然乐滋滋地拿出来说,此人一定是个疯子。

    这种大实话粉只能对意志不坚定的人使用,青璃曾经给淳于谙用过,丝毫起不到任何效果,平日又用不上,她已经很久没有拿出来过。

    大汉一走,茶棚里顿时更热闹,众人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也有小道消息说了一些关于薛主将的事,根据言谈,青璃判断,溧水城的百姓们很怕战争,他们怪宇文鲲丢了泗水城,这让溧水城兵临城下,随时有被破城的危险。

    百姓们没有安全感,有些人脸上也出现了惊慌之色,甚至有人商议举家迁往大秦京都,只要大秦不被大周占领,京都是个最平安的地方,可在这边生活这么多年,放不下生意离开,很惆怅。

    青璃和尼玛只给了老板两文钱的茶水银子,也不好一直在这里坐着。喝多了水,尼玛尿急,拉着青璃去一处公用的茅房小解,这边脏乱差,青璃不想进去,只在门口处等待。

    过了晌午,街道上的人慢慢增多,又恢复了繁华,前几天曾经屠杀过大周的生意人,几天过去,在百姓们的脸上找不到任何痕迹,众人口中很少聊到战事,这是他们很不愿意提起的话题。

    尼玛如厕出来之后,两人到小河边去洗脸洗手,下晌正是热闹的时候,人也多,尼玛时常穿梭在人流汹涌的小路,不为别的,只为有人能看上她,把她抢走。

    “怎么又遇见你,真真晦气!”

    都说冤家路窄,以前薛蓉不相信,如今却是信了。自从大哥和宇文鲲有了龌龊之后,溧水城又变了天,自家也很艰难,就怕京都那边下旨,宇文鲲背后有宇文家族撑腰,可自家有什么?

    要她说,还不如反了算了,大秦有宇文鲲这种人,和大周的三皇子联合,一定搞不出好来,以后还不一定怎么陷害这些忠臣,而大哥本来就是北堂将军的人,也是宇文鲲的眼中钉。

    大哥是个倔强脾气,虽然对宇文鲲不屑,可他心中日月可鉴,忠于皇上,忠于大秦,宇文鲲抓走了小侄子,大哥也没做什么表示,他想只要不背叛,对方不敢对小侄子怎么样。

    薛蓉是个暴脾气,每次想到这件事就窝火的很,不仅如此,小人宇文鲲死了未婚妻,竟然看上了她,说是去京都正好请求皇上赐婚,万一嫁给那等小人,她还有活路吗?可是家里的人都是实心眼,除了嫂嫂之外,没人理解她的心情。

    下晌的时候,薛蓉和哥哥薛谦又吵了一架,她带着丫鬟婆子出来散心,刚走到河边,看到了上午在皮货铺子对着她呛声的青璃,一腔怒火马上有了发泄的途径。

    “我还不想遇见疯狗呢,管好你的嘴,少乱咬人!”

    青璃倒不是很讨厌薛蓉,这种说话口没遮拦的大小姐,大部分性子直接,没什么脑子,说话办事不用担心对方算计什么,只是青璃如今的身份,被人捧惯了,听到这样的口气,格外不爽。

    “你……你敢骂本小姐!”

    薛蓉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竟然有人这么不开眼,敢骂她,她跺了跺脚,飞快地冲过去,就要和青璃拼命。

    “走开,不许欺负卓玛,我管你是谁呢!”

    关键时刻,尼玛挺身而出,她用母鸡保护小鸡的姿势,把青璃拦在身后,用自己的身体挡在前面,接受着薛蓉的撕扯。

    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时候,青璃的心里竟然有点感动,二人并不熟悉,她也没为尼玛做什么,只给了几个铜板,请她喝了一壶茶而已,可以说,青璃对乞丐都比对她大方。

    尼玛知道薛蓉得罪不起,她也没有还手,只是义无反顾地挡在青璃前面,一动不动,任凭薛蓉踢拉抓挠,就是不动地方。

    “嘶……”

    薛蓉用力过猛,尼玛又没有闪躲,头上的布巾被薛蓉一下子拉开,从中间撕扯成了两半,露出尼玛黑黑的脸。她的眼窝深陷,嘴唇略厚,确实不是这个时代看美女的标准,但是她有一双美丽的眸子,里面不含任何杂质,纯净得如高山上的山泉水。

    “你怎么不知道躲啊你!”

    此情此景,薛蓉也有些傻眼了,听说异族女子在未出嫁之前,是不能让外族人看到容貌的,看到了就要负责,这周围都是女子,面纱又是她揭开的,总不会负责的那个人是她吧?

    青璃在听方侍卫的只言片语中,得知面纱对异族女子非常重要,她很着急,又没办法,如果此刻把自己的头巾解开,她可要露馅了,情急之下,青璃只能解开包袱,把里面的东西扔到地上,用包袱皮快速地围住尼玛的脸。

    “喂,要不是你嘴贱,我怎么可能动手?”

    薛蓉虽然这么说,还是有点理亏,她翻了一个白眼,用手指着青璃,“你说吧,怎么办,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想让本小姐娶她,那是不可能的!”

    “是什么要求都可以吗?”

    尼玛被撕开了头巾,一直很沉默,听到薛蓉的话,她沉默片刻,语气中有些绝望,声音低沉。

    “恩,你说吧!”

    薛蓉抱着胳膊,给身边的老嬷嬷使了一个颜色,她还是那副高傲的样子,扬着头,偶尔斜眼看看尼玛和身后的青璃。

    “我可以不可以要够吃一个月的馒头?”

    尼玛想了想,决定狮子大开口,她现在对银钱没有概念,也知道自己是嫁不出去的,唯一心动的,只有馒头。

    “你在开玩笑吧?”

    薛蓉一副掉了下巴的模样,呆愣愣地站在原地,成了雕像。青璃在感觉到好笑的同时,内心也涌上一种复杂的情绪,似乎到了溧水城,这种情绪一直在困扰她。

    “我没有开玩笑。”

    尼玛再次确定,这次轮到薛蓉词穷,这次她想了又想,最后跺跺脚道,“罢了,你们和我回家吧,不然我哥哥知道我欺负人,又要骂我。”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青璃正愁没机会接近薛主将呢,想不到事情这么顺利,在来溧水城的第一天,就得到了这么个机遇,而且这一切都是薛蓉提出来,完全是个巧合。

    尼玛还有点半信半疑,青璃点头答应,她生怕尼玛拒绝,小声地道,“你看她穿着这么好,家里一定有银子,你就能吃上细白面的馒头了!”

    一行人沿着河边一直走,前面不远就是富贵人家的府邸,独门独院,至少有三进大小,青璃跟在后面,一路走,一路看。在过几天,就是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也是她嫁人之后的第一个节日,意义自然不同。

    可惜现在公公淳于老将军还在沐阳,不清楚白若尘,水零黎夫妇在南边小国商谈的如何,公公已经不年轻了,她真的希望沐阳早日安泰。

    青璃摸着下巴,一边走一边走神,很快就到了薛府。尼玛第一次来到这么漂亮的府邸,有些迈不开手脚,她用手点了点青璃,青璃这才回过神来。

    薛府的建筑风格,具有北地鲜明的特色,看结构应该是三四进的院落,众人走的是后院的角门,连着一个后花园,此刻后院里有不少菊花,黄色,白色,还有几丛珍贵的绿菊,开得正艳。

    后花园中,有一处小池塘,里面到处是残荷,一个绿色衣裙的妇人托着腮,正在凝视着远方,她未施粉黛,双眸似水,眼神中带着淡淡的忧伤,似乎在怀念着什么。

    “大嫂,你怎么又在这边坐着啊。”

    进府之后,薛蓉完全没有刚才的嚣张跋扈,变成了一个清丽可人的小姑娘,她蹦蹦跳跳地跑了几步,跑到妇人的身边,笑道,“我又惹祸了,这次嫂嫂你一定要帮我。”

    美貌的少妇微微一笑,脸上是忧伤化成了三月里的春水,给人轻柔的气息,她宠溺地摸着薛蓉的脑袋,“你呀,有一天不惹祸吗?当心你大哥揭了你的皮!”

    “哼哼,大哥他敢,不是还有嫂嫂在呢!”

    薛蓉叉腰,调皮地眨眨眼睛,然后拉着美貌少妇的手撒娇,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青璃只觉得面前的少妇眼熟,想了半天,她终于想起来,这人还是她的老熟人!当年她在凤阳小镇被掳到了京都,就曾经和夏家姐妹同车,当时姐妹二人对她很照顾。

    美貌少妇就是夏燕的亲姐姐,夏荷,没错,就是她!

    后来,青璃找到四叔之后,曾经去寻找过当时的姐妹们,几个比较好的,沈冰雨找到了,冯牡丹被凌虐致死,听说云烟姐姐远走他乡,始终没有夏家姐妹的消息。

    后来,几年之后,沈冰雨回到北地的时候,曾经去大秦采购过蓝莓,听她说当时看到了夏家姐妹,夏荷已经为人妇,身边跟着不少丫鬟婆子,还有侍卫,见她们过的不错,小雨姐就歇了要相见的心思。

    薛蓉还是有一点好处,实话实说,没有任何添油加醋的地方,夏荷听后,拍了拍她的肩膀,走过来,温和地对着尼玛表示歉意,对青璃,只是淡淡地,礼貌而又疏远地点头。

    “夏荷姐姐,你要是知道我是谁,一定不是这个态度。”

    见到当初一起患难过的姐妹,青璃内心激动,想不到人与人的缘分这么奇妙,当年分别的时候,她还以为这辈子都没有再相见的机会。

    比起夏荷,青璃和活泼的夏燕更熟悉,她很喜欢那种爽朗的性子,好姐妹里面,水零欢,赵羊羊,刘花生和念苹,性格上都是不拘小节。

    来府上做客,青璃和尼玛现在的身份够不上,夏荷没有多费心思,让身边的丫鬟婆子安顿二人,两个人被领到了后院的一所小院子里,以前这边是丫鬟婆子住的,后来空置,一共有两个房间,里面被褥整齐,还有纱帐,女子用的梳妆台。

    尼玛对此很满足,脸上一直挂着微笑,对夏荷的安排赞不绝口,像她这样的小角色,能有地方住就很知足了,平时都挤在破庙里,晚上洗澡都要趁着夜深,偷偷摸摸地去河边。她身材高大,穿不得女子的衣裙,身上的带着补丁的衣衫,都是好心的大婶大娘施舍,自家男人不穿了的。

    青璃打量了这个小院子,在府上偏僻的小角落,门口散乱着几丛野草野花,院中有一个小灶间,可以在里面烧点茶水,还算比较方便。

    对于住在哪里,青璃没有要求,反正她也要进入到空间里去休息,条件简陋一些也没什么。

    管事的嬷嬷把二人带到这里之后,没有多说什么话,尼玛没有银子,也给不出打赏,对于那婆子来说,二人就是进府打秋风,白吃白喝的,肯定给不出好脸色,只交代二人不要四处乱窜。

    晚膳的时候,过来一个十岁左右的小丫头,小丫头是管事嬷嬷的女儿,如今在府上跑腿,可能是年纪小,也不懂得势力,对异族女子有着好奇心,会问几个稀奇古怪地问题,尼玛很认真,一一解答。

    有人来,不用白不用,青璃也加入到聊天的队伍,问了一些薛主将的事。小丫头单纯,知无不言,最近薛主将很少回府,可能是因为战事吃紧,大周随时会攻打进来。

    夏荷是府上的当家主母,嫁进来好几年了,小丫头那会还小,记得不是很清楚。夏荷确实有一个妹妹,现在也住在府上,平日里经常扮男装出去做生意。

    薛家是平头百姓出身,单靠着薛谦的战功晋升,一切还是北堂谚引荐,薛家的老夫人身体不好,常年卧病在床,冬日里更是下不得炕,必须用好汤药滋补着,家底薄,刨除大开支外,捉襟见肘。

    薛谦为人正直,从来不喜欢来虚的,也不收礼,有点文人的风骨,当年也是读过书的,后来因为家贫,迫不得已进了军队。

    薛家的晚膳不算丰盛,或许青璃她们用的只是下人菜,辣椒炒土豆丝,里面放了细细的肉丝,还有一道是糖醋白菜片,加了一些山里的菌菇,味道还不错,另外每个人有一个煮鸡蛋,主食是两碗大米白饭,五个馒头。

    正常女子肯定不会是这个食量,想来他们也知道异族女子食量大。青璃对这些菜没什么胃口,只用了很少的一部分,就着半个馒头,剩下的全部给了尼玛吃。

    等到吃饱喝足,尼玛这才发现,青璃没吃什么东西,她有些尴尬地道歉,“对不起卓玛,我又只顾自己了。”

    “没事,我吃了一个大苹果,所以不饿。”

    青璃摇摇头,让她不用介意。小丫头走的时候说过,二人用膳完毕,碗筷都要自己刷干净,院子中有水井,小灶间里有碱水,可以去油腻,刷好之后,放到门口,有人会取走。

    “卓玛卓玛,你看,屋子里有一个大澡桶!”

    尼玛进到内室,又发现了新大陆,她快速地跑到院子里,拉着青璃进屋看,“看看,这边这个是澡豆吧,这里真好!”

    青璃正盘算晚上怎么行动,来到薛家之后,方便了一些,总得四处看看,薛谦有什么弱点,或者能摸清楚他到底收到什么威胁。

    “恩,可以舒舒服服地洗个澡了。”

    尼玛力气大,很快打上来一大桶水,她又勤快地在院子里劈柴,烧水,忙的不亦乐乎,虽然有面纱遮挡,可青璃还是能感受到,她脸上此刻是带着笑的,就是这么容易满足的一个人。

    一直到天色擦黑,府上一直没有人来,院子里没有灯笼,一会儿就伸手不见五指。尼玛舍不得用油灯,她要等到天色完全黑下来,这样可以节省一些灯油。

    青璃不在乎这个,随手搬了有一个小墩子,坐在院子里。夕阳西下,暑气消散,空气中多了一种湿润的气息,不晓得明日会不会下雨,算算时日,莫家村应该还没收割完,还要等几天。

    尼玛忙里忙外提水,哼着小调,今天是她从寨子里出来之后,运气最好的一天,遇见了同伴,吃了两顿饱饭,还能洗热水澡,老天总是在她绝望的时候带来希望。

    时间过得很快,天终于漆黑一片,一股股带着湿意的腥风迎面吹来,青璃站起身,做了一个深呼吸,她回到内室,点燃了油灯,等尼玛睡了之后,她在展开行动。

    晚上去听墙角太不道德,现在也是无奈之举,还不能太晚,不然夜深人静,也打探不到什么消息。

    青璃揭开桌子上的茶壶,见里面都是细碎的茶叶沫子,她撇撇嘴,突然想到一件事。到底是谁话说不清楚,害她现在这般光景的?方侍卫,你死定了!

    从空间中找出笔纸,青璃在昏暗的油灯之下写着书信,上面原原本本地记录她在溧水城一天的行程,上面提供几个对方侍卫的处理办法。

    既然做不好一个侍卫,那么就下放,营帐里面缺少浣衣的,刷马桶的,给马匹洗澡的,让方脸儿一替一天来,这样的惩罚,想必能让他记在心上,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出这种馊主意!

    知情不报,罪加一等!青璃回想到当天,是她太着急,所以忽略的一些细节,这才被带进沟里,以后一定要注意提防被人算计,这次是她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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