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 黄金之城

蓝心蓝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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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那些猫像是永远都消灭不完一般,打死一只,又瞬间冒出了两只,而且越来越多的。最后,阿菊累得筋疲力尽,实在是举不起鞭子了,双手扶着双膝,弯下腰大口大口的喘气,口中还大骂道,“等姑奶奶休息好了,再收拾你们这群该死的猫!”

    可是等她直起身子,那些猫忽然消失了,场景再一次发生了变化,恢复到了原来的模样,一片荒地,不同的是,天竟然已经大黑了,阿菊抬头看着头顶上那一轮圆盘状的圆月,一脸的茫然,难怪自己会如此的累,竟然全身心投入战斗大半天了,从中午一直打到了晚上。

    拖着疲惫的身子,阿菊回到了青云山,看见一脸恬静看着天上圆月的紫银之王,行礼道:“主人!”

    “怎么这么久,白鸽说你一早就离开紫银神教了!”紫银之王淡淡的问道。

    “我今天好像遇到飞天猫了,可是不能确定。”阿菊老实汇报道。

    紫银之王立刻眼神一凝,表情严肃起来盯着阿菊责问道:“为何不将它带回来!”

    阿菊立刻低下头,一副谢罪的模样说道:“是属下无能!”

    紫银之王盯着阿菊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等待阿菊的解释。阿菊低着头,老老实实将白天遇到猫猫的事说了一遍。

    紫银之王脸色顿时凝重起来,一脸不解,淡淡的说道:“没有道理呀?不像是飞天猫行事的风格,真的连人形都没有变,也没有和你交手,便用幻境助自己逃走了?”

    “或许,真的是其他异能生物猫吧,她只是瞄了两声,连一句话都没有和我说!我觉得很奇怪,这完全不是以前那只整天趾高气扬,觉得自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飞天猫的作风嘛!”阿菊也蹙起眉头说道。

    “不可能。天下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巧的事,都是猫科异能生物,同样会幻境之术,绝对不可能!”紫银之王一口便否了。接着若有所思的自言道,“难道说在飞天猫和陛下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飞天猫不像是当年的飞天猫,而陛下也不再像过去的陛下了?”

    “对了,让你打听的事怎么样?”紫银之王立刻又问向阿菊。

    “画中的人叫做伊诺,好打听,在普拉多城算是些小名气,只是不是什么好名声。他的父母是谁,从哪里来的没有人知道。人们认识他的时候,他只有四五岁的样子。很可怜的,没有亲人,也身无分无,后来有一个富人注意到他眼睛的异样,那是一双巫师眼。以为他是一个巫师,便将他带了回去,养了他两年,后来发现他完全就是一个废材,甚至连普通人家的孩子都不如,便又将他赶了出来。从那以后,伊诺便在普拉多城游荡。小的时候,大家见他可怜,给口饭给他吃吃,将不穿的衣服拿给他穿,大一些了,他就靠坑蒙拐骗偷来度日。他最常做的就是利用他那双巫师眼骗吃骗喝,不过后来大家都认识他了,骗起来也没那么容易了。至于他的住处,也是一个谜,大家的说法就是。他没有固定的住处,窝在哪里就是一夜,人们最常看见的就是他躺在人家的屋顶上睡觉。不过,最近伊诺走了大运,遇见了领头的叫做蝎子的一帮人。蝎子那帮人也是一个谜,从哪里来,在哪里落脚同样没有人知道,只是那帮人很富有,和拍卖行的雅思过往慎密,我还听说青之王和赤之王的人都抢着和他们结交,另外听外面传言,那只异能生物猫,就是蝎子那帮人的,所以或许那猫真的不是飞天猫!”阿菊说到最后,还坚持一下自己的观点。

    “好了,我知道了,你回去休息吧!”紫银之王听到这话,忽然感到阵阵心疼,她不知道那个伊诺居然是那么艰难的生活着,万一伊诺就是无色之王的重生,那自己该有多内疚,内疚没有好好照顾儿时的他,没有在他最需要自己的时候,守在他的身边。她无力的对着阿菊说了一声,便独自回到自己的屋子,拿出三万年前自己刚刚加入七大护法时,无色之王帮自己包扎伤口的绢帕,当时,无色之王的眼神是那般温柔,紫银之王想起当时的无色之王,嘴角请不自禁的扬起了痴迷的笑容。

    按照约定的时辰,蝎子来到了拍卖行,接着借助青之王的空间转盘,两个人来到黄金之王的领地,黄金城。青之王也是只身前来的,他告诉蝎子,黄金之王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他不喜欢闲杂人进入他的黄金之城,所以他和赤之王都已经默契了,每次来都是只身前往的,什么随从都不带,其实到了他们这样的实力,带不带护卫也没有多大的意义,只是讲究个排场,证明自己是个王而已。

    空间转盘将他们带到的是黄金之城的中心地带,虽然是晚上,看不见繁华和喧嚣,但是借着每户人家屋檐上挂着的宫灯灯光和那明亮的月光可以简单看清这个城市。路面很宽,很平,都是大理石铺面,两侧的房屋高大,且都是两层小楼,设计精致,从外观看起来就很不错,黄金之城最大的特色就是每户房檐上都挂着两张宫灯,像是路灯一样,照着整个露面,整个城市和普拉多城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看不见一点点的破败和脏乱。

    青之王见蝎子盯着宫灯,不由一笑说道:“这个特别吧,恐怕也只有黄金才会做出这种事情,每户发两颗拳头大的夜明珠,让他们放在宫灯里,照亮路面。他说,这样路人走夜路就不用提灯,还不用防着火灾!”

    “夜明珠?”蝎子瞪大眼睛,一脸不可思议的看向青之王,原来她还在想半夜三更挂这么多的宫灯在屋檐上,还没有人看着,多危险呀,没想到宫灯里面放置的不是蜡烛而是夜明珠,这也太霸气了吧,炫富也不能炫成这副德行吧!

    “这一点我还真是佩服黄金,能够将一方领地管理的这么好,每个人都很富有,百姓安居乐业,如果没有那个雷炎,我想我也能将包括普拉多城在内的南疆其他地方打造成黄金之城这样吧!”青之王感慨道。

    蝎子并没有在意青之王的感慨,而是一直盯着那宫灯,用手托着下巴,更为好奇的自言道:“这里面都是夜明珠,黄金之王就不怕人偷啊?”

    “偷?”青之王一下子笑了起来,说道,“黄金之城的人,人人都很富有,夜不闭户的,没人会觊觎这夜明珠的。而且,若是在黄金之城内出现鸡鸣狗盗之事,那个人便会被赶出黄金之城,永远不能踏足这方土地,你说谁吃饱了撑得,做这种事?而且,这黄金之城上有很强大的禁制,只有黄金之王允许的人才能进来,今晚若不是我带你来,就算你是圣皇九段,想要闯进来,也要丢掉半条命。”

    刚刚从空间转盘中出来的时候,蝎子就已经发现这里有禁止,只是他没有想到这禁制居然强大到这般地步,比玖兰悠给凤家做的禁制还要强大很多倍,不由暗自感叹真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越发觉得自己渺小了。

    “当年混战,我们三王的实力不分上下,谁都没有能力吞掉谁,后来黄金之王主动提出退出天下瓜分,只要一块,对于当时来说十分贫瘠的小小领地,我们两个当然没有意见了,所以他在他的领地中做什么事情,我们也从来不过问,没想到两万多年后,他能将这块领地建设的这么好,这么富有。后来,我和赤之王为了争王,又打了一万年,发现依然根本没有办法吞掉对方,而且当时大家都疲惫了,便提出休战,最后谈判,结果就是白天是我的,晚上是他的。不过我觉得,这样的分配很合理,我代表着光明,而他代表的是黑暗!当时我以为,过个百八十年,我休整好了,就可以将那片黑暗吞掉,没想到,这一休整就是一万多年,我依然无法吞掉雷炎!最后,我明白了,我们永远分不出胜负,因为我胜在财力,而他则胜在人多,真不知道那种又暴躁又穷困,整天就知道打打杀杀的家伙有什么能力,让那么多人,命都不要的跟着他,为他打天下!”青之王一边走着一边感慨道。

    “是江湖义气,赤之王胜在江湖义气,我想他一定对手下很讲义气,将他们视为手足吧?”蝎子眼睛毫无目的的看向远方,淡淡的说道。想当年,大姐就是那样的人,明明是个坏人,在魔鬼训练营中残害了那么多的人,但是在外面却还有很多人愿意为她赴汤蹈火,后来她明白了,只要被大姐认定为是兄弟姐妹的人,她都会为他们方方面面负责,做他们可以依靠的大树,这就是江湖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