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差距

艾维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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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泽西州进入了一年里最酷热的八月,柏油路面被剧烈的白光烤得冒烟,所有的绿化带在烈日里病怏怏的无精打采。每隔着三五米,才有一颗橡树投下斑驳的影子,来缓冲一下这灼烧的热度。

    踏着枯燥的蝉鸣声,黑发少年走出了校门,步行十分钟后,他拐进了一片宁静的花园小区里。此处的公寓租金不菲,但环境优雅,离学校又近,自从被普林斯顿大学录取后他便独居在此处。

    草坪旁的广告牌上贴着一张|海报,背景是杰瑞·克鲁斯那张年轻俊俏的脸,上面用粗体写着四个单词——“托尼·叶作品”(yyefilm)。

    少年在广告牌前停了几秒钟,无声地发出一个冷笑。这时他听见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阿勋!”

    叶泽勋抬眼望去,只见公寓门口的台阶上站着一个年轻人,正远远地冲他挥手。两点钟正是这座城市最炎热的时刻,可那人却穿着一丝不苟的烟灰色西装,领口的纽扣严谨得几乎扣到了下巴底下。

    叶泽勋眼睛一亮,却故意作出冷淡的样子,可有可无地冲他点点头。

    男人不以为忤地笑了笑,两人一起走进屋子,他自然地脱掉外套挂起来,然后打开空调,给少年倒了一杯水。

    “真是好久不见了,阿勋,你好像又长高了。”男人抽|出一张纸巾,替叶泽勋擦了擦额角的汗珠,他举着胳膊,似乎真的有点费力的样子。

    少年感到一阵小小的得意,不自觉地把头扬得更高。但是他很快发现这个角度就不能看到对方了,于是又只好慢慢地把头低下来。

    叶泽勋注视着这个年长他六岁、个头却远远赶不上他的男人,不知不觉有些入迷了。他不满地责备道:“都快半年了,你还知道来看我啊!”

    “家里今年的事太多了,特别是阿森最近又闹了那么一出。”对方摇头叹息道,温雅秀美的脸上显露出些许疲惫,“虽然两年前他就和父亲断绝了关系,但圈子里面又有几个不知道他是叶总的儿子呢?好不容易他这次出名,父亲原以为他知道上进了,想趁机认回他,也免得别人说闲话。却没想到他竟然在《东方日报》上说了那样一番话……”

    叶泽勋无趣地撇撇嘴,“既然那小子想跟叶家决裂,咱们就干脆成全他算了,何必要在意别人说什么。”

    “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毕竟还牵扯到股份的事情。公司里还有不少当年和沈老先生一起打天下的元老,他们可一直都对此颇有微词呢。”男人捏了捏眉心,无奈地陈述着,冷不防少年忽然凑上来解开他的领带,修长的手指掠过他的脖颈,带起一阵黏|腻的冰凉。

    叶泽勋若无其事地将他的衬衣纽扣解到第三颗,微微露出锁骨,然后扬起嘴角看着他,“你只有这个样子还算能看。大夏天裹得那么严实,无趣的跟个小老头似的。”

    少年的眼神透着一股子天真纯粹的霸道,却势在必得,犹如一名年轻的王者在审视他的猎物。

    男人摇摇头,温柔地笑着:“我本来也比你大啊。”

    “这点用不着你特意强调。”叶泽勋不屑地哼了一声。他拿起桌上的备忘录翻了翻,状似随意地说,“普林斯顿也没什么好吃好玩的,不过附近有一家不错的日式料理,一会儿我带你去。下午学校有一场对决耶鲁的篮球赛,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们也可以开车去纽约。晚上就……”

    他沉浸在兴致勃勃的计划中,直到男人终于忍不住出声打断了,“不行,阿勋。至少现在不行。”

    “那你现在还要干嘛?”叶泽勋微微挑起锋利的眉毛,秀丽的眉宇间阴晴不定。

    男人犹豫了一下,才慢慢地说:“我要去洛杉矶。”

    空气霎时间凝固,仿佛炸响了一个尖锐的声音,正肆无忌惮地嘲笑着他的一厢情愿犯傻的蠢样子。少年脸色变了变,僵硬地问:“这么说,你不是来看我的?”

    “是、是父亲让我来的。”男人歉疚地望着他,乌黑的眸子里闪动着为难,“父亲让我找阿森谈一谈,总归是一家人,没什么不能商量的。等和他谈完之后,我就回你这儿……”

    “用不着。”叶泽勋从沙发上站起来,冷冷的睨视着他。但是他接着取下那件搭在椅背上的西装外套,用力地朝男人身上砸下去。“滚!现在就给我滚!”

    少年头也不回地冲进卧室,精致的木门被重重地摔上,巨大的动静震得窗玻璃都颤了两颤。男人放松地靠在沙发上,思索了一会儿,不以为意地笑了笑。

    算啦,看上去,阿勋还是个小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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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离东海岸的喧嚣与浮华,八个州以外,他们同父异母的兄弟叶泽森,则完全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中。

    搬离米塞纳斯港湾后,他在这里呆了足足半年,直到凭借《两杆大烟枪》一夜成名,跨入上层社会的边缘。

    天之骄子们也许永远无法想象这样的地方。这里,是每座声色繁华的城市在富丽堂皇的外包装下最独特的伤痕。在孟买,它是市中心突兀耸立着的万人贫民窟;在上海,它是污水横流、五家合用一间厨房的狭长里弄;在洛杉矶,它则是非法移民聚集的、混乱而贫穷的灰色地带。

    从街头走到街尾,路面变得越来越破烂,渐渐隐没了远处的霓虹灯。取代高楼的是一排排低矮的房屋,一律是灰扑扑的砖瓦,木头窗框大多爆了皮,墙皮早已起卷剥落,露出里面的红砖坯料。

    泥泞星星点点地溅满他光亮的皮鞋,叶泽森嫌恶地低头看了一眼,有些后悔地想要调头了。

    如果将先前为了逃避叶家追踪而随便凑合的房子比作民|工宿舍的话,那么这里简直就是个黑|帮老巢。随着他的深入,那些四处游荡的“危险分子”也随之多了起来。倚着木门吹口哨的少年,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妓|女,还有那些臂膀上满是纹身的男人,他们纷纷不怀好意地盯着他,那热切的表情如同看见了一堆会移动的美钞。

    叶泽森打了个哆嗦,赶紧停步。为了做善事而赔掉一条命实在太不值得了。他甚至开始庆幸自己在这里住了小半年,居然从来没想过从这条里面抄近路,不得不说是老天保佑。

    “你找谁?”就在他打算回头之际,一名粗|壮的黑人靠了过来。

    叶泽森戒备地后退了一步,没说话。

    黑人壮汉打量了他好几眼,忽然咧起厚嘴唇:“我认得你。你不就是那个最近被炒得很火的导演嘛,”他晃了晃脑袋,表情居然有点自豪,“真没想到,我们街上竟然出了个名人。你来这里,是想找人办事儿?”

    “我……我要找姓林的那家人,就是这条街上除了我之外的中国人。”犹豫片刻,叶泽森决定还是按照原计划行|事。

    “那么,”黑人似笑非笑地眯起眼睛,“我刚好认识他。”

    这暗示再明显不过了,叶泽森无奈地乖乖掏钱包,给了他二十美元小费。那人满意地点点头,把他往一条小巷子的更深处引,最后停在一间低矮的平房前。

    “就是这里了。”

    “谢谢。”

    叶泽森谨慎地观察了一下四周,生了锈的铁门半开着,可以清楚的窥见里面的情况。

    屋子是个单间,约30平米大小,狭窄的空间被家具和生活用品挤得满满当当。左边横过整个屋子系着一根绳子,上面挂着各种破旧的衣物,一块黑色的布幔紧随其后,挡住最里面那张小小的床铺。

    而靠近门的外面,正中央摆着一张油腻腻的桌子,配了三只大小不一的板凳。旁边是个没连电线的炉子,黑乎乎的不知在炖什么东西。

    叶泽森象征性地敲了敲门,床上传来有气无力的声音:“进来吧。”

    “您好,我是住在街头第三家的叶泽森,今天来看看您。”青年跨过门槛,磕磕绊绊地避让一大堆障碍物,总算走到男人面前。

    这人约摸四十来岁,脸看着还年轻,可姿态却像个死气沉沉的老者。除了电视电影里,叶泽森从没见过这副模样的国人。他躺在床上,苍白的脸被颓唐和绝望笼罩着,犹如鲁迅笔下那些麻木顺从的“看客”。他甚至比天桥下的残疾乞丐更像一具行尸走肉。

    男人慢慢地撑起身体,等看清了叶泽森的脸,他几乎是蹦了起来。“原来、原来你不是他们!……幸好,幸好……”他神经质地嘀咕着,暗淡的瞳孔陡然发亮,两颊随之泛起红晕,总算看起来有了一丝生气。

    叶泽森疑惑地皱起眉毛,“我不是谁?”

    “没、没有谁……”男人低着头,目光胆怯又警觉,“您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叶泽森踌躇地说,“我先前是住在外面的街道上,最近因为狗仔越来越多而不得不提前搬走。但我和房东签的合同要等三个月之后才到期,那家伙不肯退钱,所以我愿意无偿把它让给你们住。”

    男人“哦”了一声,神情依然畏畏缩缩的,并没有发生叶泽森想象中的那种“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情景。

    虽说他也并不是为了取得对方感激才多此一举的,自从当了导演之后,他的文艺情怀便愈发的泛滥,时不时的就来一次脑抽。他记得年少时看过的一本杂志上说,聪明的犹太人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他们在异乡能够抱团互助;那么作为比犹太人还聪明的中国人,他自然也应该多多帮助同胞,反正也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只是现在看来,对面男人的反应似乎过于无动于衷了。

    叶泽森抓了抓头发,感到有点失落。但既然来都来了,总不能就此打道回府,他只好继续补充道:“还有,搬家太麻烦,以前用过的东西很多都不需要了。书我要全部拿走,但书柜可以留下给您,还有一些文具。衣服有三大包,有些没穿过几次的,如果您不嫌弃的话也可以收下。除了床、餐桌和衣柜属于房东,其他的家具电器都是我自己的,您随意处置就好……”

    中年人哆嗦了一下,像是刚刚才反应过来:“这、这怎么好意思呢……”

    “没什么,大家都是中国人。”

    “中国人……”中年人定定地望着他,仿佛这个词勾起了他久远的回忆。他干裂的嘴唇嗫嚅着,慢慢张开嘴,似乎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谢谢,谢谢您,叶先生。您是个好人,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他忽然变得啰啰嗦嗦,语无伦次,“我老婆上个月刚去世,我稀里糊涂地过了这么久,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了。但我家有个很聪明的孩子,他叫林顿,勤快,也能吃苦,您看能不能……”

    ——莫不成,他还想让我收留他的儿子?这未免也太得寸进尺了吧!

    叶泽森脸上的微笑僵住了,尴尬地酝酿着拒绝的话。

    男人倒也挺会察言观色,连忙改口说:“不不,还是不麻烦您了,叶先生,您当我什么都没说。”他失落地重新倒回床上,捂住眼睛,指缝间竟然渗出眼泪来:“算了,算了,这都是命,都是命……”

    他那张沟壑纵横的脸重新回到了阴翳里,那浓重的绝望气息刺得叶泽森头皮发麻。耳廓里传来牙齿上下打颤的声音,叶泽森再也忍受不住地站起身,大步走向门口。这个世界不属于他,无论是昏暗的光线,压抑的空气,还是嘎吱作响的吊扇,都能让他随时感到发疯。

    他扶住门框,没有回头,低低地说:“您后天下午过来吧。我那个时候搬家,顺便把钥匙给您。”

    门关上的一刹那,里面传来了清晰的呜咽声。

    狭长的巷子里,五颜六色的塑料袋漫天飘飞。他走到巷口,一群小孩呼啦啦地围上来,“先生,需要叫出租吗?”“给一美元吧,一美元就行。”“我更便宜,只要五十美分!”

    叶泽森摇摇头,扔下几张小面额的钞票落荒而逃。眼角的余光里,他瞥见了一个瘦小的孩子,远远地站着,黄色的皮肤在一片棕黑的面孔间格格不入。

    这大概就是林顿吧。

    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个姓林的男人要跟交代遗言似的把孩子托付给自己。但他不敢回头,只能憋着一口气朝外面冲。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太陌生了,明明只有几百米的距离,却好似天堂与地狱的差别。

    最后他停在一盏红绿灯前,定定地望着上面跳动的数字。这盏灯像一个路标,清晰地在文明与破败之间划出界线。身后是杂乱无章的灰色地带,没有路灯,红绿灯的光辉也照不进那里,于是灰色沉沦为黑色,嚎哭变作麻木;而相隔一条马路的闹市,依旧灯火辉煌,高楼林立,仿佛那些刻意被掩盖的东西对它们根本没什么影响。

    叶泽森站在原地,他不能后退,却也不愿意前行。天色已经彻底暗下来了,他望着黑白参半的洛杉矶,觉得自己好像凭空飞了起来,灵魂出窍般从高处凝望着这个世界。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人间分出了昼夜。日际线是那样分明,一半是黑暗,凝聚着荒凉苦难与伤痛;另一半是光明,交织着欢笑歌声与幸福。然而光明与黑暗,却不是永恒的,甚至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他从背包里掏出笔,突然升起一种想把一切记录下来的冲动。很久以前似乎有人说过,伟大的艺术是需要感性的,伟大的导演大多都有些“矫情”。叶泽森并不十分清楚这一点,他只是感到一些久违的东西从内心深处慢慢复苏过来,冲击着他的灵魂。他环顾着陈旧灰暗的街道,似乎有了一些感悟,那团思绪混混沌沌的,组成不分明的形状。

    然而现在并不是思考人生的时候,背后突然枪声大作,子弹扫射起的烟尘瞬间铺散开来。人群的尖叫声和汽车的鸣笛声响成一片,似乎近在眼前,又似乎是一场荒诞的梦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