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好友重聚

李木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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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征队经历了重创以后,继续向西行进,走走停停经过了三天以后,迎来了后续补给队。

    当我看到补给队的领队是,不禁皱起了眉头,而胖子却是非常的欢欣鼓舞。

    领队的花公子是我和胖子的朋友,但花公子的个性太过于开放,十分保守的我老是嫌他经常带坏胖子,所有见到他便感到忧心,对他的到来并不感到十分的欢喜。

    花公子的父亲是富商,而他从小也是受的高等教育,听说都到了博士学位,具体那是什么学位,我也不是很了解,反正就是高级知识分子。

    我是实在想不通,像他这样衣食无忧又有学问的人,干嘛非得在险恶的倒斗手艺人的圈内插上一足。

    曾经,我忍不住好奇,问过他这个问题,结果他竟然回答说:是为了体验刺激。

    听完这句话,估计那些为了生活,不得不踏进倒斗这个险恶圈子的人,非得揍死他不可。

    査五爷热情的欢迎远道而来的花公子,我则是并不太高兴的对他说:“花花公子到处寻花问柳,日子过得有滋有味,非得跑来这穷山沟,大沙漠来遭罪干嘛?”

    花公子笑着对我说:“当然是怕你和胖子brother寂寞,才好心来陪你俩!”

    我没好气的说:“我可不用你陪,有你在我身边,我怕人家以为我是采花贼的同伙。”

    花公子听完,立刻哈哈哈大笑着说:“文brother,你不要一见到我,就失去了你脸上的虚假笑容。走,咱们找个地方喝酒叙旧去。”

    说完,不由分说便拉着我和胖子,往一处低矮的帐篷走去,然后回过头对査五爷说:“五爷。补给队就交给你了。”说完,直接把我和胖子,推进了帐篷内。

    我们三个进入一处临时搭建的低矮帐篷内,花公子便从他随身带的包包内,掏出两瓶红酒,分别递给我和胖子。

    我看到他放在地上的包。是个长条形的手提袋,于是问他说:“你把你老婆带来了。”

    花公子立刻点点头,然后拉开背包拉链,一挺赫克勒-科赫psg-1德产自动步枪,安然的躺在了提包内。这种步枪。是为了对付多名恐怖分子为目的而设计出来的狙击步枪。

    枪管特制加长,加重,扳机组件可从手枪握把处取出,扳机力可调,枪托可根据个人的需求,在各种方向进行调节。装备带标尺分划的6x42瞄准镜,300米的射程发射50发子弹,散布圆径不足8cm。还配有低噪音的助推器,号称是全世界最精准的半自动步枪。

    而且听说此枪制造价格高昂,大约要十万人民币。而且数量非常有限,是世界上最昂贵的枪。

    我对这种枪是一窍不通,之所以会这么了解,都是因为听花公子不厌其烦,反复的吹嘘他的宝贝,听得我耳朵里面都生茧了。自然而然就对其十分的了解了。

    胖子也是武器爱好者,一直非常羡慕花公子的这只狙击步枪。他看到背包里面步枪,便在一旁咂嘴道:“有个有钱的老爹就是好。”

    花公子听完。便笑着对胖子说:“brother,你的个性,不适合配备这种枪,冲锋枪才适合你的个性。”

    花公子这话说的对,狙击手一般都要好像隐藏在泥潭如枯木的鳄鱼一样,猎物没有出现前,全身都要保持高度的警戒,内心却要平静如水一般,千钧一发的机会出现之时,才能如同蓄势待发的毒蛇一样发出猛烈的一击,速战速决毫不迟疑。

    而且出手之后,就要迅速的转移阵地,以免因为暴露自身,而成为目标,被躲藏在暗中的其他敌人给干掉。

    胖子大大咧咧的性格,的确不适合当狙击手,他没那个耐性,正如花公子所说,胖子比较适合拿着冲锋枪,一马当先的冲在最前线。

    我见花公子又要开口炫耀他的宝贝,就急忙晃动手中的酒瓶说:“来荒漠,你怎么会想到带这种酒来?”

    胖子在一旁也开口说道:“就是,我和老郑都喝不习惯这种酒,酸了吧唧,有什么好喝的?”

    花公子笑着从包里拿出红酒开瓶器,拔下一瓶红酒的软木塞,然后对我俩说:“这酒得含在口中慢慢品尝,我喜欢它的情调。”

    胖子拿着酒瓶,对着瓶嘴直接灌了一口红酒说:“什么情调,我就觉得东北的二锅头比它有情调,火热的情调。”

    不只不觉中,我们三人就把两瓶红酒都干了,胖子竟然还意犹未尽的嚷着再开一瓶。

    花公子这时向我问起了营地被袭的事情,我便对他详细的讲述了一遍,大大的夸张了我和胖子的英勇智慧。

    花公子笑着赞扬说:“你俩可真有本事。不过这趟旅途,也太刺激了。”

    我对花公子说:“你要是这么想,我劝你早点回去。我们现在可是都把脑袋别在了裤腰带上,进了昆仑山境内,分分钟钟都会投入死神的怀抱。刺激,是最要不得的东西”

    花公子刚想要说些什么,帐篷的门帘突然被人撩开了,天雨一弯腰走了进来,看到帐篷内有外人,就站在门口对我说:“五哥找你们有事商量。”

    我看到花公子不知是因为喝醉了,还是别有目的,微眯起桃花眼,一副色迷迷诱v惑人的表情打量天雨。

    我对花公子这种不挑食的态度,心里真是感觉齐了怪了,以天雨现在一副村姑大妈的样子,怎么还有不少人对她感兴趣,难道是在这荒漠中,女人太过稀少的关系。还是花公子天生就爱对女人放电,无论美丑。

    我挡住花公子的不轨的视线对天雨说:“你先去,我们随后就到。”

    天雨看了我一眼便转身离开,花公子见我有些奇怪的举动,便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笑容。

    看到天雨走了,我立刻对胖子和花公子说:“别喝了,五哥找我们肯定是有正事,晚点再继续。”

    说完,我便站起身往帐篷外面走去,他们二人慢慢腾腾,晃悠悠的跟在后面。

    我因为醉意,有些头疼的走在前面,听到身后的他俩开始交谈。

    胖子对花公子说:“兄弟,你能不能不要走到哪里都牵着你老婆?”

    花公子听完,立刻将提在手中的长提袋横抱在怀中,用近乎于发嗲的语气说:“离开我老婆我会死。”

    我走在前面,听到他这番幼稚的对话,立刻翻起白眼,感到十分的无语。

    但是,我一想到在这神秘变化多端的昆仑山境内,说不定会兀的出现什么威胁,而随身不带着武器防身,真的有可能会死。

    我们三人转眼间便走到营地中央,现在我们已经挺进到昆仑山的东部,东支的祁漫塔格山的最外延,地理环境已经从荒漠化草原过渡到干燥的剥蚀的基岩山地,而气温也明显变低。白天不再像在沙漠的时候一样酷热,而且已经穿过了荒漠的无风带,清风佛面却感受不到温柔,只会带来阵阵的寒意。

    植物更加稀少,只有沟坡及岩穴上,堆散生有垫状驼绒藜,点缀着这块漫无边际的红沙荒漠岩石地。

    自从踏上倒斗盗墓的征程,我发现胆量增添了许多,身体也变得强悍了不少,紧张性肠胃炎不再犯病了,面对这样骤然变来变去的恶劣环境,身体的适应能力也明显强了许多。

    本来我担心胖子会因为天气温差骤变而生病,但一想到我都没问题,他应该更不在话下。

    可结果,却往往是十分的出乎人意料之外。

    我们来到了营地中央点起的篝火近前,査五爷一干人等已经热火朝天的在进行讨论,我看气氛不错,心想:他们聊的话题应该很欢快。

    落座以后,我看到七爷仍旧一身白袍大褂,青丝束起。她见我看向她,便冲我微笑点头示意,我立刻微笑着点头还礼。

    这时,我发现身旁的花公子,看着七爷的眼睛都直了,很少见他有这种失态的表现。

    七爷也发现了花公子炽热的眼神,便微笑着冲他点头示意,我诧异的心说:难道他俩不认识?

    如果说我和胖子不认识七爷还说的过去,毕竟我俩不在外八门之中,很少和他们打交道。但花公子本身就是外八门的门主,他们二人不可能不认识?

    当时心中的疑问,在事后有了答案,花公子不认识七爷也是实属正常。因为七爷她行事十分的神秘,几乎很少在公众场合表露自己的身份,所以还真的是一般人都只知其人,不曾见过其人,而甚至有些人连有她这么个人都不知道。

    我此时并不知道这些,心想:定是花公子这个执跨子弟不务正业,大多事都交付给底下的人处理,几乎很少在京城,所以并不熟悉七爷。

    但看到他癞蛤蟆看天鹅的眼神,我内心由衷的生出一丝厌恶,有股说不上来的心烦,恨不得戳他的眼睛,让他不再能盯着七爷看,这种奥妙的心理,我自己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

    就是莫名其妙的感觉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