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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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马引起的混乱是致命的。

    冲入北元骑兵-左--翼的明军骑兵越来越多,刀锋挥舞间杀开一条条血路。北元骑兵被彻底打乱,切割成一块又一块,很快陷入了明军步卒的包围。

    无法冲锋,失去了速度的骑兵,面对长枪和剑戟组成的战阵,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屠杀。

    城头鼓声再响,城门大开,身披甲胄,手持长枪的北平都指挥使陈亨,亲自率领一支骑兵从城内杀出。

    身经百战的老将,目如鹰隼,最擅于把握战机。

    开平卫指挥使徐忠眼睁睁的看着陈亨策马冲进了战场,只得下令城头擂鼓,吹响号角,为将士助威。同时不忘盯紧高阳郡王,这位绝对要看好,不能出一点岔子。

    陈亨年过花甲,武威仍不减当年。长枪在手,冲入北元骑兵之中,便如扑入羊群的猛虎,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三个更好,扎透了,一串。

    不到片刻,身上的山文甲已是溅满鲜血,随他而至的骑兵也是个个犹如杀神,手中的长枪长刀,每每落下,总会带起一片血雾。连周围的明军步卒都被鼓舞,一时间喊杀声震天。

    冷兵器时代,与人对战最重胆气。胆气一散,再凶狠的狼群也会变成任人宰割的牛羊。

    这正是北元骑兵此时最真实的写照。

    来时上万人,不到半天时间,已有千人死在明军的火器和战阵之下。加上如凶神恶煞的明军骑兵,想赢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能不能跑路都是个问题。

    北元骑兵们想哭,只是打个谷草,为过冬储存点粮食,怎么就那么难呢?

    还活着的千夫长下令吹响号角,不能继续打下去了,继续这样下去,非但便宜捞不着,恐怕命都保不住。

    听到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声,战场上的明军顿时精神一振,攻势变得愈发猛烈。城头上的卫指挥使徐忠当机立断,留守城内的边军全部出击。

    “鞑子要跑了!”

    明军进攻的鼓声与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几乎是同时响起。

    穷寇莫追?

    在边军的字典里,没这四个字。

    好不容易有个捞战功的机会,就算是两条腿追四条腿,也必须努力一把!

    蓝天白云之下,茫茫的草原上,听到撤退号令的鞑子在前边跑,挥舞着刀枪剑戟的明军在后边追,一边追还一边吼,“跑什么跑,回来!再同某家大战三百回合!”

    听到这话,傻子才不跑。

    鞑子是傻子吗?不是。

    所以,号角声再起,全军加速。

    沈瑄麾下的骑兵速度最快,追上了落在最后的一股鞑子,冲上去一阵砍杀,杀完了继续向前追。这场景简直像在割麦子,割完一茬又一茬。

    只不过,麦田留下的是一片金黄,马蹄踏过之处,却是被血染红的草地。

    明军杀红了眼,像是饿了许久之后,终于发现猎物的狼群,咬上了就不松口。

    饶是身经百战,杀人如麻的陈亨,见着了战场上的沈瑄,也不免后背冒凉气。

    杀神,这才是真正的杀神!便是当年的沈良也没见凶成这样。

    “指挥,继续追?”

    “不追了。”

    陈亨猛的将长枪扎在地上,抚过颌下一缕长髯,目光沉凝。

    戎马半生,见过英雄无数,战场上的沈瑄让他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开平王常遇春,另一个,则是凉国公蓝玉。

    同样是勇冠三军的武侯,智谋无双的猛将。

    常遇春身负开国之功,死后仍享尊荣。蓝玉大破北元王庭,却因骄横引来杀身之祸,累及亲族。

    在沈瑄身上,他既看到了常遇春,也看到了蓝玉。

    是福,还是祸?

    陈亨叫来一名亲卫,“沈游击可是出自燕山卫?”

    “回指挥,沈游击曾为燕山左卫百户。”

    “恩。”

    陈恒点点头,想起燕王送来的密信,不免忐忑。

    皇太孙登基之后重用文臣,已引得部分武勋不满。兵部尚书齐泰,翰林学士黄子澄等人屡次上奏,密谋削藩。事不机密,别说燕王,便是湘王,宁王,晋王等也已获知消息。

    周王被废,放边军为民,几乎是处处针对燕王。诸王亦会物伤其类,人人自危。

    如此下去,燕王岂会坐以待毙,皇帝又会如何?

    陈亨眉头深锁,忠君?还是……

    回城时,路过孟清和戍守的瞭望墩台,见到山上样子古怪的地堡,又见十几名浑身染血的边军靠坐在山下,陈亨心中一动,亲自打马上前,开口询问,“汝等可是此处守军?”

    孟清和正闭着眼睛休息,胳膊和肩膀上的伤口疼得麻木了,脱力和失血让他一阵阵的头晕,若不是强撑着,怕是会立刻晕过去。围在他身旁的丁小旗等人也是一样,否则,又岂会留在这里,不随大军追击鞑子。

    众人都太累了,以至于陈亨问话时无一人应答。

    一旁的亲卫见这几个边军竟对都指挥使的问话不理不睬,立刻喝斥道:“大胆!都指挥使问话,怎敢不应!”

    声音像是打雷,孟清和打了个机灵,不得不睁开眼。先看到的,是健壮的马腿,然后是喷着热气的两个大鼻孔,再向上,是坐在马背上的一个将官。

    山文甲,明盔,一杆长枪,花白的长髯。

    没见过,但都指挥使,正二品,官很大。

    用没受伤的手撑着,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沙哑着嗓子,刚要开口,袖子突然被扯了一下。转过头,是满脸乌黑的前兵部武库司郎中。

    本就没什么力气,再被这样一拽,孟清和一个没站稳,直接趴到了地上。

    五体投地,着实的大礼。

    陈亨:“……”

    前武库司郎中正身跪拜,顺带着把孟清和拉了起来,压低声音,“总旗,都指挥使当前,应当跪拜。”

    孟清和头还晕着,一时间没转过弯来,听到丁小旗提醒,终于清醒了些,不情愿,膝盖也得弯。

    “卑职见过都指挥!”

    “起来。”

    陈亨坐在马上,看不太清楚孟清和的长相,看清楚他的个头和身形,却是皱眉。未免,太单薄了些。

    “汝等是此处守军?”

    “回都指挥,正是。”孟清和答道:“卑职孟清和,领一总旗,奉命戍守此处。”

    “总旗?”陈亨有些惊讶,“可是世袭?”

    “回都指挥,卑职是累功升任。”

    “哦。”陈亨点头,突然似想起了什么,“汝名孟清和?”

    “回都指挥,正是。”

    “可是文人从军?”

    “卑职不才,从军前曾是童生。”

    “老夫想起来了!”陈亨抚须而笑,“弃笔从戎,被宛平县令赞为孝友的孟十二郎,果然不凡!”

    孟清和张大了嘴巴,他的名声有那么大?朝廷的二品大员都听说过?

    “老夫最欣赏孝勇之人,弃笔从军,为父兄报仇,善,大善!”陈亨笑道:“老夫着人将汝调至开平,果然不错!”

    将他调至开平?

    一句话,孟清和立时间清醒了。

    当初他还在奇怪,自己明明被赞为大孝,怎么会和犯官一个待遇。原来,这其中还有这位都指挥使大人的手笔?

    果然人怕出名猪怕壮?他是不是该找个地方哭一哭,顺便感谢爱管闲事的都指挥使大人祖宗十八代?

    说话间,又有明军骑兵归来,后边跟着由明军步卒押解的北元战俘和马匹。

    行到中途,为首一名武官突然调转马头,径直朝孟清和戍守的墩台而来。

    到了近前,从马上一跃而下,单膝跪地,“标下见过都指挥!”

    声音很熟悉,来者不是别人,正是一路追杀北元骑兵,斩获颇丰的沈瑄,沈副千户。

    沈瑄此举有些突然,他下马的位置恰好挡在了孟清和之前。似无意识,却相当自然。

    在场众人,谁都没有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