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可可战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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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就传到了左都御史的耳朵里,一本奏章上去,龙颜大怒。圣上也是人呀!这四方来朝本是好事儿,可是这个茜香国女王还没解决,京城里就出来篓子,这简直是往脸上抹黑呀,换成谁也不乐意。圣上的脸一黑,底下的人都老老实实一阶段,第二日,大理寺就带人把水月庵抄了,这一抄,不要紧,才发现不只是这一起,地牢里就有二三十具尸体,都已经是白骨了,惨不忍睹。

    再一搜,好嘛!水月庵主持师太的床底就压着二三十张卖身契,都是和雄展楼--京城里最著名的青楼签的。这简直都突破了大理寺官员的下线了,这点从官员脸上的表情就能看出来,得,一事儿不烦二主,一帮子衙役又跑到了雄展楼,救出了这群女孩子,大多受到不少的惊吓,还有的已经被糟蹋了。大理寺的官员一看,一面上报圣上,一面请了几个大夫给医治,又从女牢里调来七八个婆子挨个问只写女孩,还记得家的,就有官府出面通知,让家人来接,没有家人的也都妥善安置等等不足一而论。

    圣上接到了大理寺上的折子之后,大为火光。这哪是佛门圣地,纯粹是一群拉皮条的,下旨要彻查出家人的牒度并控制数量,水月庵附近的村民知道此事之后,各各义愤填膺自发冲进庵中,打砸一气,最后还放火烧了寺庙,此事虽被大理寺知晓,呈到御前,左都御史一句,“堵不如疏”,圣上深思半晌,便下令为被水月庵残害的女子做一场法式,特地请的是坚浩庵的师太来主持,得到了村名的一顶万民伞,让圣上觉得自己的面子找补回来,终于雨过天晴。

    京城里的纨绔们又开始呢了声色犬马,各家也开始走动,该看戏的看戏,赏花的赏花,又是一副太平盛世。

    至于这种后果倒不是王子胜意料的到的,此时的王子胜已经到了庄子里,端隐就带着一个大箱子让王子胜过目,里面的塑像和当日的警幻仙姑分毫不差。看到王子胜点头,便当着面,将这个塑像砸碎,然后端来一盆子狗血全部倒在塑像上,就听得“刺啦”一声。王子胜这才满意,“不必抬出去了,就在这个院子里埋了就好,记得要埋得深,然后上面种上树。”端隐答应后,就依言行事。

    王子胜回到了主院之后,换了衣裳,狠狠的用艾草洗了三遍身子,才穿戴整齐,出来见人。厅堂里的小伙子已经有十六七的年纪,看到主子出来,赶忙跪下磕头,“小的狗蛋见过主子。”得到允许之后,规矩的起身垂手侧立在一旁。

    王子胜这才道:“找到你妹妹了吗?”狗蛋道:“多亏了主子,奴才已经救出妹妹了,现在在家养着。”说着就哽咽起来,爱碍着规矩不敢哭出来,“小的爹娘走的早,就剩这个妹子了,哪成想会这样,幸好遇到主子了,要不然小的都没有脸面见爹娘了。”

    这狗蛋就是当年王子胜等人来庄子上赏雪之时招进来的一批小子,本是要用来陪着主子玩的,王子胜看着这个很有眼色,有没有牵挂,就留在庄子里学些眉眼高低。这会,没成想还真是用上了,至于那对撞死在衙门口的老夫妻就是狗蛋的族叔,回去把庵里的龌龊一说,再添把火,就有了为了女儿血溅衙门的那一幕。不过,这个狗蛋还是对族妹不错,将族妹接到自己家中照顾。

    王子胜道:“这次做的不错,一会给你支银子,买些个补品给你妹妹和那个族妹好好补补。”狗蛋赶忙谢恩。

    “以后就不要叫狗蛋了,这实在是太难听了。”打量着浓眉大眼的小伙子,“叫茂闯吧,就姓王吧。好好当差,以后会有好日子的。”从这时起,未来的抗击红毛的名将王茂闯就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步,有人也污蔑这位名将是王子胜身边最忠实的一条狗。但是很少人知道,在王茂闯的眼里,主子救了他的妹妹,自己只是报恩罢了,当然这是后话。

    一旁的尔管事赶忙踢了发呆的狗蛋一脚,“你这泥腿子是修的几辈子的福分,还不谢谢主子,这可是天大的赏赐,整个府里,有一个算一个,有几个能被赐姓了。”

    狗蛋这才反应过来,“奴才王茂闯谢谢主子,以后主子说东,奴才一定不敢往西,主子要打狗,奴才一定不撵鸡。”

    几句话说的王子胜心理很是舒坦,等这人下去后,王子胜才冲尔管事道:“等我走了,你就找个理由把他的妹妹和族妹一同接到庄子里。有人问起,就说是你的意思,觉得这个茂闯很是可怜,懂吗?”尔管事立面答道:“奴才明白,是奴才可怜这三个孩子无父无母所以找个便意接到府里,给安排到了阳许榭当差,就图个清闲。”王子胜颔首。

    这面处理完了,王子胜就回到府中,继续和书海大战,整理一些粤海的资料。直到深夜,王子胜感觉有些腰困,就活动活动筋骨,望窗外一望今天晚上的月亮很圆,也不知道如海在干些什么,也是在为了我们的未来奋斗吗?一想到这里,不禁脸上一热。

    此时的林如海正躺在摇椅上,望着月亮,想起那日自己听到了王子胜一番话语,一脸的惊慌失措,最后夺路而逃。等到自己有了勇气去面对的时候,得到的就是噩耗。当日杨牧闯入府中,一把抓住自己的衣襟,冷冰冰的说:“王子胜命不久矣”自己听完这句话,只有呆傻了,平日里的温文尔雅,风度翩翩都统统不见了,脑袋也停止运转了,只剩下一个念头“自己失去了他”,等到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先一步夺门而出,等赶到王府的时候 ,看到的就是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他,不论怎么呼喊,都没有反应,自己开始歇斯底里的叫着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

    直到被那一僧一道喝止住,“施主要提前想好再将人喊醒。省的醒来之后再…。”自己的手里面僵住了,是呀!自己是以什么名义在这里又哭又叫,家人吗?不是,这是自己亲口否决的。同门师兄弟吗?好像也不是,最起码王子胜不是这样认为的。看来,自己连这个资格也没有,是不是就等日后来上三炷香,写上一副挽联。

    要是自己答应了呢?

    和他共度一生?回想以前在一起的日子,好像也不是讨厌他的接近,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似乎每日一起读书,抵足而眠不是那么难以接受,有了事情似乎第一个想到的是他,苦乐一起分担。

    就听那癞头和尚说道:“若是公子愿意,就将这红线拴上吧!一根红线两面牵,从此白头到老。”林如海望着那根红线,最终点头道:“我愿意”“这红线可以将王施主从离恨天拉回来,施主只需给指明回家的路,就好。剩下的,就有贫僧二人来处理。”

    一声声的呼唤,终于在这七七十四九天之后,看到了床上的人轻轻地睁开了双眼,没人知道此时此刻林如海心理的开心,轻轻俯下身子,到耳边说了一句,“终于等到你回来了,我们回家了。”

    等到一群人围到病床上的时候,林如海悄悄地离开了。这个时候,不需要什么太多的话语,需要的是行动,既然已经要在一起了,就要有足够的实力去应对一切的阻碍,尤其是闲言碎语,自古以来“窃钩者盗也,而窃国者诸侯也”,只有站在权利的巅峰,才能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而不是看着对方日夜操劳着急上火而只是说一句,“要不多喝点水试试?”

    钱先生给自己指了一条明路,“自古以来天高皇帝远,粤海那个地方是个好地方。当然,好事儿不一定是好事儿,比如对庸才来说,在翰林院熬日子就是上上之策,对天才来说,有风险的地方,才有机遇。粤海既有从魏晋南北朝时期留下的氏族土豪大庄园,也就有你的空间,干得好的话,终究你可以成为一代名臣,退一步说,此地易守难攻,要是被世人所不容,也不失为一个藏身之地,退一万步说,还能去远渡重洋南下,听说前些年,就有不少人下南洋,过的也不错,后来还被后世子孙捐了官,坟头上都写着几品官员之类的,也是一条出路。”

    林如海沉思半晌,最终决定去粤海闯出一片天地,不论此地是多么的闷热潮湿多雨,还是民风彪悍,内有豪强地主,外有红毛窥视。为了二人的未来,终究是要闯的。毕竟依自己的脾气,不愿意偷偷摸摸的,想要光明正大的站在一起,比肩而立,最需要的就是足够的实力,让世人不敢嫉妒,而只是仰望的实力。

    自己的家里人口简单,连个近一点的旁支都没有,王子胜不同。不说堂兄弟,就是亲兄弟就好几个,以后貌似只会多不会少。所以,杜绝王世伯知道此事之后,这些个兄弟趁机添油加醋,落井下石,先要想办法自己立得住,然后让王子胜也有个立身的本事,最好是有个功名在身,这样王世伯也就不敢真的打打杀杀了,其次,最好是离开京城,自己和他一起离开,京城是非多,那个犄角旮旯没有七八双眼睛,这粤海倒是上上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