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东焱往事

心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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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桑乞拾。

    我并不姓桑,只是从小周围的人都这么喊我,“桑乞拾”在我的家乡可不是什么好话,差不多相当于贱种、狗杂种,他们叫我的时候眼里含着鄙视,尾音的语调微微上扬,以此来显示他们高我一等。

    大约是因为总饿肚子的关系,我长得比同龄人都要矮小,十岁那年春天,我偷了吃的之后被狗追得没处跑,一个老头儿救下我,在把我由头至脚摸了一遍之后,说我可以跟着他学本事。

    不过别当他安着什么好心,老头儿愿意收我为徒,不过是因为我骨架生得小,他说我这样的若是练缩骨之术比旁人天生就占便宜,练成之后可以去为他偷东西。

    像我这样的,他总共养了十来个。

    我用心地学,只用了三年就小有所成,老头儿夸我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料,我却不甘心一辈子听他摆布,说不定哪天就被抓到了,像其他人那样被抽筋剥皮,扔在帐篷外边喂虫蚁。

    老东西这些年攒了不少身家,我准备偷练两招,趁他不备,一刀结果了他,就可以全都占为己有了。

    十三岁那年,我潜入板仓部偷东西的时候,顺手牵羊,从他们首领的帐篷里偷到了一本刀谱。……我觉着这是天意。以那老东西的血,染红我的衣裳,只是想想,就有一股克制不住的冲动。

    只是那刀谱好生难学,从十三岁到十九岁,我练了整整六年,却依旧连一招都没掌握,六年间我明明练得熟了,可每到出刀就觉着别扭,这样的我,绝不可能是老东西的对手。

    转过年来,我跟着老东西去了新冒出来的荒川部,老东西有“生意”要谈。我们就暂时住了下来。

    每回初到陌生的地方夜里我都很难睡着,那次也不例外,索性出来走走,打算找个僻静的地方研究那刀法。跟着我就听到了一男一女的争吵声。

    切,哪个地方都免不了有这种风流勾当,人其实在很多时候和牲畜无异,都管不住自己的欲望。

    等走近了,我才发觉自己想差了。

    我见到了一个美丽的女人。

    她正和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在交谈。两人看着都有些激动,却一直保持着距离,到最后不欢而散。

    男人摇了摇头失望地走了,那女人站在原处,月亮底下,她美得就像会发光一样。这样的尤物,不是我这个“桑乞拾”可以消受的。

    不等我离开,脚步声响,一个小崽子找了过来,他大约八九岁的样子。叫了声“娘”,扑上前抱住了那女人。

    那美人儿伸手摸了摸小崽子的额头,头发被拂开,露出一张青肿的脸,美人儿显是有些难过,蹲下身,这次说的话我听懂了,她说:“政儿,我叫段先生回梁国去了,他继续留在这里。只会害了咱们。”

    原来他们竟是梁人?

    小崽子不知是不是傻的,半晌才闷声道:“娘,段先生是为了我好,你别赶他走。我再不和沙昂他们打架了。”

    美人儿不说话,拉了他的手往回走,黑暗中只有两人脚步声和小崽子抽抽搭搭地哭声。

    没用的人才会哭,而弱者在这里是没有办法活下去的。

    我连跟去看看的兴致都没有了,这母子两个若是没人护着,大约活不了太久吧。

    老东西这次谈“生意”时间很长。足足呆了七天才离开,这七天,足够我搞清楚那晚的母子俩是什么人了。

    大半年之后再到荒川部,我还活着,老东西也活着,在练会刀谱之前,我不会叫他知道我想弄死他。

    可那美人儿却已不在了。

    小崽子看上去病歪歪的,眼神里透着冷漠,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看到他就情不自禁被他吸引,像是看到了现在的自己。

    我们都是扭曲了的人。

    他时常在傍晚时分,迎着落日站在山崖上,像一块石头半天一动不动。

    大约很多人都会觉着他被母亲的死打击得傻了,但我不会,这小崽子浑身上下透着古怪。

    我有一次趁着无人特意绕到他身后,问他:“你在看什么?”

    他没有理我。

    “不说的话,我说不定会推你下去哦。”

    他瞥了我一眼,语气冰冷:“我在看对面崖上的那片树叶。”

    我在旁边看了半天,眼睛都被太阳刺疼了,也没看出他说的是哪片树叶,决定不再陪着他发痴。

    姓段的中年人一直没有离开他。

    又过了一年,他好像从丧母的伤痛中走出来,不再那么难接近。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拿舅舅的儿子给母亲抵了命,有时他那些表哥叫他“桑乞拾”,也不见他生气,还有些奇怪。

    日子一天天过去,刀谱的秘密还没有弄清楚,我变得越来越焦躁,顾不上再留意他。

    可有一天,那个叫段正卿的人突然找上了我,他问得很直接:“我家公子注意你很长时间了,你是不是要对付你师父?”

    原来他会说东夷话。

    对方有备而来,灭不了口,我只能谋求合作。

    “你们能帮我什么?”

    谈判的结果是我把那本刀谱交了出去。

    说来荒唐,我用来杀我师父的这套刀法,竟是一个刚满十四岁的半大孩子一招一招教会我的。

    老东西的血染红了我一身白衣,得来的财富我交了一半儿给他,虽然我有个感觉,他其实并不怎么看得上,但他到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收下了。

    老东西死了,不再有人指使我做这做那,我反到有些茫然。

    我会偷、会抢、会易容杀人,只会这些。

    老东西活着,我心心念念摆脱他的控制,等他死了,我才发觉,这么多年我早已经被自己的习惯绑住。

    需要有人为我指引方向,告诉我去偷谁,抢谁,杀谁。

    仿佛命中注定,很快我又有了新的主人,他叫钟天政。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个会哭泣的小崽子。

    决定效忠于他的那年,我已二十五了,他刚满十五岁。

    我们这样的人,注定活不长吧。

    我已经不在乎别人叫我“桑乞拾”了,在梁国,我叫商其。

    其实我更喜欢他们叫我疯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