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不是手语的手语(求月票)

黑灯大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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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非,号称非洲大陆上的一颗璀璨‘明珠’,是以贫瘠、饥饿、战乱与死亡为主旋律的非洲大陆上,为数不多几个富有、安定的国度之一!

    南非三个首都之一的开普敦(约翰内斯堡。比勒陀利亚是是行政首都,布隆方丹为司法首都,开普敦是立法首都),大都会城市,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在路上,除了黑色的面孔,还有许多欧洲、亚洲人的面孔掺杂其中。

    今夜的开普敦,注定是许多人的不眠夜!因为,天刚暗下来的时候,在开普敦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套房内,一名来南非‘投资’的意大利贵宾,被人暗杀了——准确地说,是被人明着刺杀了,而且还是当着他四名保镖的面!

    据说,刺杀者还是个半大的男孩,东方人的面孔,大约十三到十七岁之间!

    在撤离酒店的时候,还射杀了三名追击的保镖,杀手的左胸,也挨了一枪。

    那一夜,开普敦警笛脆鸣,全市所有的警察都出动了,进行全城大搜捕!

    如果是普通的外宾,或许还不会有如此大的阵仗,可这位意大利的‘贵宾’还有黑手党的背景,他的祖父和叔叔,都是黑手党内‘教父’级别的大人物!

    要是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恐怕开普敦、甚至南非,都要受到恐怖的威胁!那群意大利佬,一个个西装革履,搞得跟个绅士一般,可全世界人都知道,他们可不是什么优雅绅士,而是出了名的残暴!

    和全世界的‘大都会’一样,每一个繁华的城市,在它光鲜亮丽的背面,都有不愿示人,却又真实存在的肮脏之地!

    距离开普敦市中心六个街区,有一大片棚户区!

    脏乱臭,黑暗与暴力,永远是这类地方的主旋律!

    在几千户平房之中,有一间不起眼的小木屋,这里住着一对姐弟,姐姐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弟弟小一些,十六七岁。

    这一天,对于他们而言,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他们一尘不变的生活,在这一天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他们在家门口,救了一个全身染血、神智不太清晰的黄皮肤男孩!这个东方面孔的男孩,虽已处于半昏迷状态,却依旧一脸的倔強之色,手中,还握着一把黑洞洞的手枪!

    姐弟二人经过一番短暂的商议后,决定救下这名黄色皮肤的男孩!

    姐姐在开普敦的一间小诊所做过一段时间的护士。

    弟弟烧水、用剪刀剪去男孩身上的衣服,姐姐则用酒精灯给一把钳子消毒,然后帮男孩取出了身体里的子弹,再用缝衣针缝合、纱布包扎……经过一夜的救治,血止住了,男孩竟脱离了生命危险,而姐弟二人,也彻底累趴了!

    这一对姐弟,姐姐叫乌妲,弟弟叫乌甘,父母在两年前出车祸被撞死了,现在姐弟二人相依为命。

    第二天,受伤的男孩就醒了,他的伤口,居然没有感染!

    男孩在小木屋中住了三天,他们语言不通,只能用简单的手语沟通。

    第三天的傍晚,乌甘出门买黑面包和过期的奶制品,小木屋内只剩下男孩和乌妲。

    乌妲虽然是黑人,可她的眼睛很亮,嘴唇也不像传统的非洲妇女那样又黑有厚,薄薄的嘴唇,黑中透着些许红润……

    就在她给小男孩换伤口的纱布时,男孩英俊的脸上,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然后,他的双手,做了一个不是手语的手语!

    他的左手握成空心圆,右手的中指放入左手的空心圆中,进进出出(邪恶的书友,别躲了,我看到你在模仿了!)……

    乌妲短暂错愕之后,便露出娇羞之色,她的脸黑里泛红,就像一杯香醇的蓝山黑咖啡,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男孩一把将她揽入怀着,乌妲没有拒绝……

    在南非开普敦的小木屋里,男孩有了他的第一次!和一名比他大了十几岁的黑人女孩!

    男孩就像一只野兽,他虽然受了伤,但却像是受了伤的暴怒年轻狮子一般,更加激起了他的兽性,在她的身上,猛烈的进攻,再进攻!

    乌妲实在是太累了,沉沉睡去。

    当她醒来时,男孩已经不见了,枕边却多出了三样东西!

    一张男孩的照片,照片上的血迹已经干了,在照片的背面,还用英文写着他的名字——jacky。yan!

    而照片的旁边,是厚厚的一叠美金,看样子足有五六万之多!

    在美金的上面,还压着一把装满子弹的黑色手枪——乌妲知道,手枪是送给自己弟弟的,因为,自己的弟弟多次用羡慕的眼神看向这把手枪,还有一次,趁着男孩睡着,用手轻轻抚摸过枪身!

    ——男孩一定是在装睡,他一定是发现了乌甘对于手枪近乎炙热的喜爱!

    乌妲咬着牙,忍着隐隐的痛楚,默默从床上爬起,收拾了染血的床单,看向门外,她的眼眶已经湿润……

    乌妲知道,她注定只是男孩生命中的一个短暂过客。

    他和这名男孩,注定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是天上的雄鹰,非洲草原上的雄狮,注定要翱翔九天,注定要成为草原上的霸主!而她,只是个住在平民窟的普通女孩,她和他,就像两天直接,在某一点的邂逅与交集之后,便再也没有机会再次相遇。

    她不悔,甚至还感谢上天,让她有机会与男孩度过这平凡却美好的三天。

    骆阳快速将‘阿甘’让了进来,将门关上并上了锁,再用一张椅子抵在了门后,这才扶着阿甘,目光仔细辨认着他的脸。

    虽然变化很大,虽然骆阳看黑人,就像黑人看黄种人一样,感觉都长得一个样儿,可他依稀的记得当年那个叫‘乌甘’的小子,他的面部轮廓和眼神!

    骆阳终于确定了,眼前的阿甘,就是当年那对救了自己的姐弟中的弟弟——‘乌甘’!

    当骆阳低头,看到阿甘手中的手枪时,便更加确定了他的身份——这把手枪,骆阳再熟悉也不过!正是当年他留给乌甘的礼物!

    我的救命恩人兼黑人小舅子,咋成了大毒枭了?!

    此刻,骆阳的心情当真复杂至极!

    “炭头……”

    乌甘看着骆阳,咧嘴一笑:“那时候,你总是叫我‘炭头’,我不明白什么意思,现在……我明白了……就是‘黑小子’的意思!”

    骆阳很无语,有些怒其不争、恨铁不成钢的在阿甘的脚上踢了一脚,用英语骂道:“你个炭头,怎么成大毒枭了?!”

    然而,乌甘的回答,差点没把他气死!

    “你给我们留了这么多钱……还给我留了把钱,不就是让我用原始资金,靠着枪,闯出一片天地吗?”

    “我他娘的什么时候有过这个意思啊?”

    骆阳气得直翻白眼,就像李白、苏轼复活后,看到无数老师教学生写的‘作者当时的思想感情’一样,有种杀人的冲动——老子当时可啥都没想啊!

    然而,骆阳接下来的话,让乌甘彻底傻了。

    “你干什么不好,非得做毒枭!你可以拿着枪去银行打个劫什么的啊,你却非得‘卖粉’……你知不知道,我最痛恨的,就是卖粉的家伙!”

    骆阳一边用染了自己‘大姨夫’鼻血的浴巾给乌甘按住伤口止血,一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