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乙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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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温良心知,这件事情他自己急了也没有用,便不再让自己在意此事。

    而他在服下丹药,神识进入到丹田之中的时候,就感觉到龙蛋正比平日里,更加活跃的姿态,吸收着涌进去的充沛灵气。

    苏温良对着小龙说了几句话,见小龙并没有回答,便知道小龙还在沉睡之中,尚未清醒过来。

    他便抽出了神识,从芥子空间之中取出来了一个玉简,放在额头,用神识记忆研究起来。

    这是他在离开天衍宗之前,在藏书阁之中找到的修炼神识的功法。

    他一直认为精神系异能,其实就是神识的另一种说法,而二者之间是完全等同的,而他一直在想办法将自己现代人的优势,与修真界的东西结合起来研究,就像是外科手术与医修相结合,而精神系异能与神识相结合。

    他自己本身最强大的就是精神力,但是现在他的精神力却无法与这具身体的修为相匹配,所以为了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保住自己的性命,他不允许自己的身上有任何的短板存在。

    他这么想着,将玉简之中的信息全部记忆下来之后,就开始按着上面的功法修炼神识起来。

    而此时,在白马城专门设置的散修每日进行切磋的比斗台上,白景宸从朝阳升起之时,便一跃站在了台子上,他苍白着一张脸,面无表情的站着,面对一个又一个修士的挑战。

    从清晨直到黄昏时分,白景宸一直稳稳的站在这儿,他的实力在诸人目睹之下,以一种另外匪夷所思的速度,飞速增强着。

    他的修为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但是他刺出的每一剑,都比之前的一剑动作要快,杀伤力要强。

    而他结束比斗的时间,也在逐渐缩短,在众人的目光之下,一遍遍的刷新着比斗时常。这就非常的不容易了,因为按照白马城的规矩,只有相同修为的修士,才可以在比斗场内的同一比斗台上进行比斗切磋。

    这就代表着,与白景宸进行比斗的所有人,都是筑基中期的修为。

    在修真界,修士的修为相同,但是实力的评判标准,却不仅仅是修为的高低,同阶对手之间,最主要的判定方法,就是技巧和实战经验的比拼。

    而白景宸在与这么多的同阶对手比斗之后,甚至还缩短了比赛时间,这就足矣证明此人的实力强大了。

    更别说,他就是这个擂台上的霸主,几乎没怎么休息,却解决了上台来比斗的所有修士。

    他一直取得胜利,直到黄昏时分,他身上穿着的一袭黑衣,此刻变得破破烂烂,而他浑身都是剑气和利剑刺出的伤痕,有些伤口更是深可见骨。

    他的眼眸子中有着大片的血丝,眼底也泛着青黑,在如纸一般苍白的皮肤衬托下,显得格外的明显,他的嘴唇紧紧的抿成了一条线,整个人看上去即狼狈又落魄。如此的模样,给他精致的长相都打了折扣。

    他在一剑战胜了对手之后,面无表情的吐出两个字,道:“承让。”

    那人面上看起来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损伤,至少比起白景宸来说,伤势几乎看不见,但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面前的这个长得一般女修还要漂亮的男人,到底是多么的心狠手辣。

    他竟然在自己打算求饶的那一刻,一剑刺入到了他身体内部的丹田之中,那夹杂着凶悍霸道灵气的长剑,差点破坏了他的灵根,让他从此沦为废人。

    这人在听到白景宸说了“承让”之后,在心底疯狂的骂着对方,但是自己刚才才在这人的手上吃了苦头,自然是不愿意再招惹他,到时候再被这人寻仇,那便真的是断了生路了。

    于是,他也在大庭广众之下,敷衍的抬手作了个揖,咳了一声,说道:“你赢了,承让。”

    台下面左侧站着的管事,便在此时站出来说道:“今日第六十七个回合的获胜者,依旧是筑基中期修士白景宸,今日的比斗到此结束,明日继续在此地进行比斗。”

    说着,他便敲了三下身边的铜锣,代表今日的比斗切磋告一段落。

    白马城为了避免散修乱斗,倒是费了一番功夫,而最显著的地方,就是这个比斗场,专门为散修提供的实战场所,从每日的清晨一直开放到黄昏之间。

    众人见今日的比斗结束,此地已经没有热闹好看,便纷纷转身走人了。

    而白景宸则阴沉着脸,将宝剑送入剑鞘之中,转身走下比斗台。他接过管事赠予的获胜奖励,里面装着数十颗的中品灵石,这是他一日获得从头到尾的胜利,累计下来的每一把的胜利奖励,是他自己赚来的灵石。

    他接过之后,便将其装入到了一个新的储物袋之中,对着管事的抱拳道谢,便也离开了此地。

    而在黄昏时分的此刻,他呆呆的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之后,不仅没有回去洞府之中,反而向着白马山的方向走去。

    他离开了白马城城门,出了城之后,依旧选择用双腿走路,他走了很长的一段路,直到夜色低垂的时候,他才骤然停下了脚步,闭上了双眼,用听不出任何情绪的声音,说道:“监视我一天了,这里并无外人在场,出来罢。”

    他的话音落地之后,周围却安静的没有一点人类发出的声音,只有响亮的动物声音、呼啸着的风声,以及风吹动花草树木时,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声响。

    白景宸见这人如此不识相,便冷笑了一声,继续向前走去。

    他一直走到了白马山的外围,才停下了脚步,此时天色已经亮了起来,他竟是走了一个晚上,他望着眼前雾蒙蒙的白马山,又低头看了看腰间空荡荡的腰带,然后屈膝坐在了地上,就这么休憩起来。

    他今日受了较为严重的外伤,看起来皮开肉绽,但是这些伤,都是伤在表面上的,只需要几日便可以复原,而若是服用丹药或者是敷上药膏的话,好的会更快,且对身体完全没有损伤。

    他不喜欢安静,也不喜欢休息,因为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管不住自己的思绪。

    越是心中厌恶,却又越是难以割舍,他对这样的自己,感到痛恨和唾弃!

    他闭上了双眼,竭力放空大脑,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居然就这么安静的沉睡了一会功夫,直到天色渐亮的时候,他服下了一颗自己炼制的初级益气丹,走入到了烟雾缭绕的白马群山之中。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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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部分(正文3148字,防盗3068字)——————

    而《三千大荒》这部小说,他是在末世之后的第二年里,闲得无聊才会翻开来看看,当时只出版了半册,因为末世到来,一切秩序都被打破,写书的作者早已不知所踪。

    这部小说在网站上连载的时候,名气也不算大,苏温良在众多的小说之中,挑中了这一本,只是因为自己的表弟突然说道,这本书里的反派boss,名字倒过来之后,和自己的名字一样,他才会翻开来看看。

    当时真的只是随意翻了翻,基本上一目十行,很多的剧情都是一眼扫过去,并没有仔细的研读,如果他早知道自己会穿越到这本书里,他一定会将《三千大荒》这部小说,当做教科书一样的反复研读,甚至还会花无数的晶核,在基地的公告牌上公布一个任务,就是找到《三千大荒》的作者,让他将这部小说完整的写完。

    但是,世界上没有如果,苏温良叹了一口气,脚下转了一个弯,到了更加昏暗的地牢之外。

    《三千大荒》是一部,男主名叫白景宸,当时苏温良看书的时候,对这个男主可谓是印象深刻。

    在上册之中,最开始的时候,将这个白景宸塑造成为一个倒霉蛋,男主做成他这个样子的,也算是罕见,简直悲催到了一种境界。

    不过,男主出场时悲催可怜,符合男主升级流小说的普遍套路,苏温良对此不予置评,但是白景宸与其他男主不同,他长得不是英俊逼人,反而长得格外的斯文俊美,带着雌雄莫辨的美感,身上气质卓越。

    等到的最后一卷之中,才讲述了白景宸的本体,是早已被灭族的胭脂龙,是龙族现存的唯一后裔。

    胭脂龙,听上去就充满了脂粉气息,而这样的一个备受欺凌,颜值满格的男主,就是这部小说的中心人物。

    就上册的剧情来看,男主是一个在逆境之中,依旧保持赤子之心的男人。

    按照女主刚刚被灭族的这件标志*件来看,现在的时间,大概是剧情最开始的地方,也就是男主进入到天衍宗之中,成为了一名外门杂役弟子,开始了修真之路的第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