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巧遇

公孙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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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来媚娘这里是来对了,可惜时间漫漫,我最后只好离开,不再继续以“欺负”陈风云为乐趣。

    我倒是想多看几眼陈风云各种难看的表情和丢脸的模样,不过那并不能让我变的强大,反而会让我的这些不健康的心理盖过其他健康的心理。

    这是种可怕的东西,一旦让这些不健康的心理成为全部,那么我也会成为一个锱铢必较的小人,只怕以后我会成为第二个陈风云,因为在对付他的时候深陷在那种玩乐中不知不觉的就会吸收陈风云身上的各种不好。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心理特性,没有办法解释,类似同化一般奇妙。

    来到柏树下的时候远远我就看到柏树四周黑气弥漫冲天,这种黑气已经完全盖过了黑夜带来的夜色,这是两种不同的黑。

    大自然的黑夜给予的就只是黑色,很自然,给人比较淡的感觉。可是由众多鬼兵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黑色带着诡异和强大,颜色上也比黑夜的黑要浓郁。两种黑色同在一起不会融合,只能看到一股浓郁的黑张牙舞爪将自然的黑色压抑下去,驱散一般使得在其范围内只有诡异的黑色。

    成千上万的鬼兵聚集在一起,这种黑并非表面上那么简单,就如我现在还没靠近柏树,只是远远观望就已经感受到刺骨的阴冷。

    距离千米都能感受到,若是换成一般人,只怕走前一段距离也别想活着出来了。

    那个时候不再是冷的簌簌发抖,而是连魂魄都能直接冻死。因为侵肤入体,所以那种阴冷绝对不是开玩笑的。一但身体吸收,没有长时间或者有效的办法去驱散阴气,身体会因此受到伤害,魂魄也是。

    我深呼吸,抬脚向柏树靠近。深呼吸并不是因为众多鬼兵散发出来的阴冷,反而我早已经习惯也能抵御这种冷,我只是不知道接下来和我对战的鬼兵又是谁。

    之前的鬼兵让我几经生死,长剑横扫时若非我能咬牙坚持和突破,我想象我今天也不可能还站着。对方可没有留情,杀意森森。

    所以现在我内心即期待又担心,渐渐向柏树下走去……

    这就是我的生活,晚上的时候和柏树下的鬼兵作战,白天休息或者帮助范冰,至于媚娘那边我是第三天才去的。原本是希望每天都去的,因为受伤的三郎还在,不过因为忙碌,再说三郎的伤也好了不少,所以现在才去。

    去到的时候居然没看到陈风云,店里只有媚娘一个人在。当然我也不说什么,就当没有陈风云这号人就是了。

    和媚娘聊了会,带着伤好的三郎我们俩又开始了新的合作。当然,在合作前我没忘记之前答应三郎的事,给它选“女朋友”。

    首先我带它回到藏龙别墅里,给宠物管理员一个红包后让其离开,然后让三郎自己选择。

    我们人类现在找女朋友都是靠自己,靠感觉,不再像以前那样父母做主等等。即便是不喜欢的女人也得在父命之下不得不咬牙生活一辈子下去。

    这是一种并不怎么好的婚姻,没有共同话题,没有爱情,也没有该有的甜蜜回忆。仿佛在一起就是为了演戏,假装恩爱,假装美好和幸福,然后到老。

    其中少不了是为了父母们开心,只要他们愿意看到这样的场面,内心欣喜当初给自己的儿子选择了这样一门亲事就好。至于当儿子的想要什么,是不是开心都已经不重要了。

    那个时候几乎所有人都会默默的接受父母安排,和一个从没见过的陌生女人生活一辈子。而且那个时候父命不可违,是没人敢反抗,敢为自己的爱情大声说不。

    那是过去的思想,所以坑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这个社会也有这种现场,不过大多是一些偏僻的乡村等地方才有,至于城市里,除非是豪门或者家里条件有限的人才会不得不选择另类的爱情,不然,正常情况下都是自主选择另一半,就像三郎一样,可以在眼前几十只美丽的同类中选择自己喜欢的。

    我站在旁边,双手抱胸看着三郎,也看着那些被选择的“新娘”们。

    我很好奇三郎会选择哪一位幸运的“女子”,不过只要是是哪阆选择的我都会好好对待,让它享受最好的待遇,过上最安全和幸福的日子。

    这是我亏欠三郎的,我也从没把它当作是一只看门的狗,它是我的伙伴,是朋友,是兄弟。

    三郎先是蹲坐着,眼睛看着眼前一排同类,最后才慢慢踱着脚步开始走,一边走一边看,不时还嗅一嗅对方身上的味道。

    这个动作似乎带着挑衅的意思,所以有时候它去嗅的时候还会引起对方不满意的吼叫一声。不过三郎终究还是强大的,所以大部分的狗都显得畏惧,又怎么敢吼?也有只有两只和三郎差不多大的家伙才敢吼。

    但也只是吼一下,不敢吼第二下,因为那个时候三郎已经虎视眈眈看着对方,龇牙裂齿让对方后退,害怕的不行。

    说来奇怪,三郎的这种行为并没有让其他和它公狗们抗议,按照正常来说,狗是一种区域划分很强大动物,就像老虎、狮子们一样,自己的地盘是绝对不允许其他家伙们踩踏的。

    所以当它们撒尿告诫其他同类不要靠近的时候表示一旦有其他同类靠近,面临的就只有残酷的打斗。

    可这里,所有的家伙都很乖巧,任由三郎想做任何事情。

    这一点让我多了几分骄傲,因为三郎的强大足以让所有狗都闭嘴,保持必要的敬畏。唯一让我不开心的是,似乎三郎并没有看上任何一只狗。

    “没有?”见三郎有些低头丧气的向我走来,我疑惑道。

    三郎看着我,无辜的眼神已经告诉我,这里没有它的伴侣。

    “走,我们到外面找!”我并没有因为这样而感觉到为难的,毕竟这里能选择的目标也不多,虽然说它们都是优良血统,主人也都是有钱有势的人。

    不过充其量三郎和它们在一起不过是门当户对而已,不见得有真爱。所以我尊重三郎,它也有更多的选择。

    如今我带它来到大街上,带它到一些豪宅花园附近等等认为比较多名贵狗的地方溜达。选择这些地方是因为大型犬价格比较昂贵,一般人都消费不起。所以只能带三郎走这些地方,看能不能偶遇。

    至于农家或者一般人养的狗是比较少大型犬的,有的都是一些土狗之类的。不是我看不起那些土狗,反而土狗里也有许多有灵性的家伙。

    小时候在村子我记得就有一条矮小的白土狗很聪明有灵性,让它走就走,让它跟着就跟着,很忠心。并且那家伙打猎很有一套,呼啦一下冲入芦苇等地方,出来的时候必然会多一只野鸡什么的。

    在土狗里它最能打,并且曾经还和来村子偷鸡吃的狼搏斗过,赢了。不过那只是一只落单的狼,而不是一群。我想它要是对上一群狼也是活不下去的,但是能打赢一只狼足以让它在村里得到所有人赞扬。

    不过土狗有个不好的就是,体型矮小。就拿那白狗来说,和三郎站一起完全是一个一米八的魁梧汉子和一个一米不到的小孩站一起的感觉,太不协调了。

    再说,总的关心到它们下一代吧?这种差别在一起,下代会是什么样我已经预料到了。反正并不是什么好结果就是了。

    走呀走,逛呀逛。到了晚上,我和三郎拖着疲惫的身子开始往回走了。

    一个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但是逛一天下来还是挺累人的,我累,三郎也累了。尤其是这种夏季高温的时候,一般人只怕走几步路就开始口渴,也开始头冒大汗了。

    我虽然走了半天才出一点汗,那不过是因为身体比一般人要强,可是依旧得忍耐着这种高温和煎熬。不管身体再怎么棒,这种温度让人耐受是同样能感受到的。

    再说,我是阴警,大部分时间都是晚上工作,而且还是在有阴灵鬼魅这些阴冷的地方工作,所以习惯阴冷,倒是对高温更敏感了。

    所以,这一天对我来讲真的不好受,还好到下午那一段时间身体似乎适应了高温,整个人都好上不少。

    “怎么办?”走向回家的路已经是天黑,还需要走好长一段路呢,这也好,让我和三郎有更多的时间聊聊。

    三郎不会说话,不过它看了看我似乎在告诉我什么,然后才有些垂头丧气的继续走着。

    “要是我的话,反正没有法律什么的约束我会先找一个女朋友,然后在后面的人生中看能不能遇上别的,更好的对象,最后确定和谁厮守一身。”

    我说完就遭到三郎的鄙夷了,这让我有些委屈,因为刚刚我这样说并非代表我本性,而是因为今天忙碌了一天三郎都没找到合适的,怕它自卑什么的所以才这样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