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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死!
!
!
他居然没有死!
!
!
那我刚才做的这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
!
!
???
刹那间,野狼的脑子几乎都要炸裂。
阿斯蒙蒂斯伤在胸口,左胸。
但是,野狼所不知道的是,龙的心脏其实是和正常人相反的。
所以对其他人而言的致命一击,在他这里,是“我去——痛死爷爷了!”
在这里不得不佩服一下龙族逆天的身体素质。
他们不愧被誉为“真神的宠儿”
:唾液能够治疗其他人的伤势,龙血能够令他人身体强壮并有极大概率促进二次进化,鳞甲天生对魔法免疫,而他们的身体……则具有超强的自我恢复能力。
换而言之,这是一种只要不把头砍下来,心脏挖出来,那么就绝对死不了的超强战斗种族。
所以,刚才被黑雾人刺中胸口的那一下,虽然看上去很吓人,并且如果是人类的话绝对死定了,但对阿斯蒙蒂斯来说,却是属于致痛,但不致命的伤。
就在野狼替他报仇的这一段时间,他的伤口已经开始快速自动愈合。
而他之所以过了那么久才来找野狼,除了身体修复耗能过大的原因之外,更主要的,是因为他昏厥时,忽然从脑海积满尘埃的角落里的,捡回一段十分重要以及有用的记忆。
并且为了证明这种能力的真实与有效性,以及本着“绝不浪费一滴龙血”
的原则,他利用地上自己的血,当场做了一些小实验。
实验的过程是需要时间的,但实验的结果是十分喜人的。
等阿斯蒙蒂斯满心愉悦地来找野狼,却发现在短短不到半个钟头的时间里,世界已经变得让他看不懂了。
究竟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
野狼看上去实在是太糟糕了。
这还是阿斯蒙蒂斯第一次看到他吐,说不心疼那绝对是假话。
野狼已经没有办法直起身来,整个人蹲在地上一手扶墙一手捂腹,吐得后背弯成虾仁状,蜷缩成一团显得无助极了。
而且全身脏兮兮的都是污血,野狼最爱干净了,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无法忍受。
阿斯蒙蒂斯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狼狈不堪的野狼。
太过分了!
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是谁干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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