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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偷酒贼挺讲道理的嘛!
楚逍见偷酒贼点下了头,又缓缓开口:“既是如此,那你以后想来喝酒,找我便是,我便不收你一文钱。”
系统只是杜绝偷酒现象,既然偷酒贼答应他不再偷酒,那就没什么问题,况且,酒不是白喝的,偷酒贼要答应他的一个要求,只是这个要求,现在还没想好,以后再说吧。
拿两壶美酒,向偷酒贼走去。
走到其身旁,楚逍努力想要看清对方的脸庞,却如何也看不清,对方蒙着脸,而且此处一片漆黑,没有半点光亮。
只是离得近了,越发现此人的单薄,恍若一具披着人皮的枯骨。
把酒递给偷酒贼。
偷酒贼接过,却站在原地,不肯就此离去。
楚逍一怔,发问:“你怎么不走?”
刚问完,楚逍就猜出偷酒贼为何不走了,紧接着说道:“这一个要求我还没想好,等我想好了告诉你。”
下一瞬,偷酒贼如一抹残影,转瞬离开逍遥食居,而那一道朦胧的月光,渐渐地被那一块瓦片阻挡......
翌日,楚逍在厨房忙碌,练习疾影刀工和戳面功后,看见脚下从绑匪手里得来的一千两银子,心里有着想法冒出。
这些银子都是绑匪从百姓手中所得,实属不义之财,自己并不缺这一千两白银,而那些贫苦百姓却在水深火热的环境下生存,连吃饭都成问题,想起那日的乞丐母子,楚逍鼻尖都微微发酸。
既然取之于民,那就用之于民吧!
一念到此,楚逍抱着箱子去宝财银号将其全部换成了铜钱,因为箱子里的银锭基本都在十两以上,不好分配,再者说,直接给穷人一个银锭,都能将其吓傻,因为穷人付出一生的努力,有可能都赚不到十两银子。
回来时,多了一个箱子,铜钱太占地方了。
满满的两箱子,全是铜钱,天圆地方,是流动于底层劳苦大众的货币,每一枚铜钱都经风雨冲刷,铜臭味扑鼻。
透过这些铜钱,楚逍仿佛看见了贫苦百姓的劳动缩影,每一滴汗水、每一滴泪水、每一滴血水,都夹杂其中。
味道实在难闻,楚逍合上了箱盖。
“大哥,你整这么多铜钱干嘛呀?”
沈玉在楼梯上揉着睡眼,懒洋洋地道。
“发给穷人。”
楚逍微笑道。
“啊?这么多都要给别人吗?”
沈玉惊道,她从未见过如此大方的人,自掏腰包给穷人发钱,这是从未有过的事。
就连地方豪绅与大户人家都不曾如此大方,顶多给百姓施粥,发钱这种事,真的从未有过。
楚逍点了点头,那个世界他为生活奔波,知道生存的艰难,养活自己都是个难题,更别说对别人伸以援手了,既然上天安排他来这个世界,那么,就要体现自己的价值。
沈玉不再多说,大哥赚的钱,与她无关,怎么用是大哥的事,她只要听话就好。
她原地转了一圈,裙摆画出一个优美的圈,笑吟吟地道:“好看么?”
一条碎花褶裙,将她衬得如花骨朵般娇嫩欲滴,惹人疼爱。
楚逍笑着点了点头,这小妮子是个美人胚子,长成后会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
反观自己,换上了黑白衣裤,穿上云履,一头不短不长的黑发散乱的在头上,眉宇间气势不凡,倒也算得上俊男一枚。
古人都喜欢束发结扎,整齐柔顺,所以才会显得他头发散乱,实则不然,这种发型颇具凌乱美,不拘限制,自由生长,一根根头发粗黑质硬,直指天际。
黑白色非常百搭,又是最具神秘色彩的颜色,简单的衣裤被他穿出来,更显开朗沉稳,又不是英俊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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