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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非的话对于安晓冉来说,无疑就像个重磅炸弹一般。
她从来没想过原来他就是那个捐肾者。
难怪每次问他那个人是谁,他都不肯说。
而且郑华动手术的那天,他就那么刚好的去出差了,甚至都没通知一声。
原来事实是这样的。
她心里某个地方突然湿了一片。
“其实我们老板真的非常爱你,医生明明都说了,两个人肾的相似度只有三个点,而且他的身体也没那么好到可以做捐肾者。
可他就是不肯听,死活都要医生动手术。
我劝过他很多次,可你知道他跟我说什么了吗?他说这几年是郑阿姨代替他陪在你身边照顾你,你待她更是如亲人般,就算不为了你,这份恩情他都是要还的,即使有可能搭上自己的性命。
我当听完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要是我,定然不会自我牺牲,可他就可以为了你做到这个份上。
老板真的是我见过心地最善良的人了。
我们俩也算是相识于微时了。
那会我跟一群小混混整天呆在一起,听说国外可以挣到很多的钱,于是我就抛下了家里的老母,跟他们偷渡去了美国。
我也是在那碰到老板的。
那天深夜凌晨一点左右,我跟几个一起的美国流浪汉偷偷摸摸地躲在一座桥下,准备对过往的行人下手,实施抢劫。
其实那算是我第一次跟他们一起出来作案,心里难免有点紧张。
我当时吓得双腿一直在颤抖。
那会老板去餐厅做兼职,刚好下班从我们面前经过。
他们几个就一直跟在他身后,我那会一眼就看出他也是中国人,所以我根本就不忍心下手,只是跟在他们后面看看情况。
没想到他们刚把老板压倒在地上的时候,对面小路上,刚好走出几个警察。
美国警察可比国内蜀黎办事效高多了,三两下就把我们一批人给制伏了。
老板当时从地上爬起来,眼睛扫了一遍我们所有人,然后指着我,对警察说,我并没有参与此事,所以警察就把我放了。
其他流浪汉就都被带走了。
我当时望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情绪。
最难得的就是他乡遇故知啊,而且他也救了我一命,所以,我后来就经常跟在他后面,直到他回国那天,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回来打拼,我想也没想,立马就答应了。
要是没有他,我指不定现在还在哪里半死不活,蹉跎时光了,甚至连家里的老母亲都想不起了。”
路非断断续续地说了很多关于萧羽晟的事情,安晓冉只是在一旁默默地听着。
“其实,他的钱包里一直放着你的照片,我经常看见他一个人落寞的呆着,眼睛就盯着你的照片,都不带眨眼的。
他真的很爱你。
在我眼中,他简直就是个完美的男人,事业有成,处事果断,内敛,沉静,喜怒不形于色,无论遇到怎样的难题,他都能沉着应对。
可也就是碰到你之后,他一下子奔溃了,什么事情都要先为你考虑,各种不淡定,你的任何一个眼神,无不牵动他的情绪啊。
我想这些都是因为他爱你。
都说世间的感情,就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而你才是能那个能让老板心甘情愿投降的人啊。”
“当然,我来找你,老板根本不知道。
安小姐,希望你能好好考虑我的话,能够重新回到老板身边去。”
路非说完,便要离开。
安晓冉留他下来吃饭,被他婉拒了。
他走后,安晓冉一个人静静地回味那些话。
既然郑华的肾是他捐的,可是他为什么要瞒着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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