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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7日
王仅已经失去双手了。
我还是不能放弃,还是要努力早睡,如果今天我再不早点睡觉,就锯王仅的腿!
好恨自己啊,为什么总是那么晚才睡着呢?为什么每天都想双马尾小学妹呢?她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她遥不可及,想也没用啊!
但我就是不由自主地会去想她,她已经在我的灵魂里留下烙印了,我已成为她的奴隶。
中午去到图书馆,我习惯性地走向最后一排。
经过一排排书架的时候,我转头盯着一排排过道观察着。
突然,我眼中闪过一顶帽子,但很快又被书架遮住。
我退回那排书架的过道,重新看了看。
好美的侧脸!
果然是她!
今天她没有坐最后一排呢!
可能最后一排已经有人占了吧!
幸亏我转头多看了一眼,不然就得错开她了。
我直接从那排书架的过道走了出去,坐在了她斜对面的一个位置,这样就能远远地看着她又不容易被她发现了。
今天她果然换了个帽子,是那个淡粉色的帽子,不过我不确定那个帽子的颜色是不是叫淡粉色,可能是淡黄,也可能是淡棕……我不是画家,对色彩没有那么专业的辨识能力,分不太清楚。
她穿着一件浅绿色的毛衣,一条七分牛仔裤,露出一小截雪白的小腿。
她好像很喜欢穿七分牛仔裤,这么冷的天,露出脚踝和小腿不要感冒了啊!
她的刘海上,仍旧夹着那个用来卷刘海的粉红色的发夹,那原本是一个道具,但是配在她的小脸上,却像是一件饰品,增添了她娇美的气质。
她一定有魔法!
任何功能型的道具,到了她的身上,都会变成观赏型的饰品。
不是饰品装扮了她的美丽,而是她的美丽赋予了饰品装扮的属性。
不然的话,把她那个粉红色的像发夹一样的东西,夹在我的头发上,肯定很难看!
我频频拿起杯子喝水,这样仰起头的时候,就能顺势往她那看一眼。
很快,一杯水就被我喝完了,我拿起杯子去开水房打水。
每次出门,我都有一种妄念,渴望在路途中与她偶遇,寻找机会打声招呼。
连台词我都想好了,就说:“今天你又换了个帽子哦!”
这句话,既不显得陌生拘谨,又不显得过分热情,恰好到处!
而且还延续了那天我们初次相遇时说的话题。
我现在缺少的,就是和她偶遇的机会,这机会同样要恰到好处,不能在人来人往的时候说,不能在她和朋友一起的时候说,不能在她尿急了狂奔着去厕所的时候把她半路拦下来说。
最好是在阅览室外的走廊,空无一人的时候,她正好也在那路过,我与她迎面走来,这时我就可以说:“今天你又换了个帽子哦!”
这样就很合理了,场景、人物、对话都协调起来了。
到了开水房,我一边打水,一边在脑海中完善说这句话时的一些细节。
突然,开水机那镜子般的外壳中,映出了她一闪而过的身影。
我微微一愣,这才反应过来,她刚刚从开水房门外走过去了!
她肯定去了旁边的洗手间!
我打完水,开始往阅览室走回去,心里犹豫起来。
要不,我故意放慢脚步,慢吞吞地走,等她过来吧!
这样就有机会和她说出那句台词了!
我打定了这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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