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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位前,解脱了心魔的刘老,满面红光,握着莫愁竟舍不得撒手了。
有了这把斩妖除魔的宝剑,谁还敢乱嚼舌头,说我是个屠夫?
当看到龙海大师等人渴求的目光,刘老克制一下激动的心情,把剑递了过去。
独乐了不如众乐乐,如此惊艳的一把剑,理当和众人分享。
不管众人竞相鉴赏莫愁,刘老向着吴天恩和善一笑:“郡守大人,有心了!”
吴天恩心花怒放,八字胡张开,脸上的笑容灿若菊花,急忙行礼道:“能让刘老满意,是下官的荣幸!”
刘老又看向叶长生,和蔼地问道:“长生,如此惊艳的一把剑,怎么没有配剑鞘呢?”
叶长生脸色发窘,支支吾吾道:“各中原因,龙海大师应该清楚。”
龙海大师迎向刘老疑惑的目光,笑道:“刘老有所不知,这把剑因为融入了金刚砂,算得上是至阳之物,所以制作剑鞘的主材,必须是至阳妖兽的皮,如此才能蕴养灵性,而不伤其剑身。”
刘老恍然大悟,看向叶长生的目光越发柔和起来。
至阳妖兽原本就是稀有之物,它的皮就更稀罕了。
叶长生不过一个小地方的铸剑师,怎么可能有这么珍贵的东西?
莫说是长生,即便让他仓促间去找这么珍贵的材料,也未必找得到。
长生并没有敷衍地配上一个剑鞘,是因为他心里清楚,寻常的剑鞘,根本配不上这把惊世之剑。
而这,何尝不是对他的一种敬重?
立刻就有一位武将站起身来,胸脯拍得咣咣响:“老大人,剑鞘的事就交给末将,办不好,提头来见!”
迟了一步的宾客们懊恼不已,错过了一个抱大腿的好机会。
谁说武夫没脑子,人家脑子转得可真够快的。
以刘老对这把剑的喜爱程度,肯定是要作为佩剑的,并且是爱不释手的那种。
试想一下,每次刘老看到剑鞘就能想到你的名字,这是什么概念?
“其实,长生没有打造剑鞘,是因为还有一个典故。”
叶长生忽然说道。
“哦,说来听听。”
刘老大感好奇。
叶长生朗声道:“据前朝残本《古越书》记载,尹子离功成身退之后,以自身麻衣包裹莫愁剑,意为和其光,同其尘。
所以剑鞘之外,还需要刘老用穿过的麻衣,网状缠绕剑鞘,如此,这把莫愁才真正完整!”
众人悠然神往,一位头戴文冠的文士不禁拍案赞叹道:“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古今之名士无有不同,为刘老贺!”
满满的底蕴,厚重的历史,一把剑,已经远远超出了一把剑的范畴。
一把剑,已经变成古代文人士大夫精神的象征,变成了他们高洁品质的真实写照。
以古喻今,古今同辉,是何等的雅事?
今日长生献莫愁,必成一段佳话!
“为刘老贺!”
“为刘老贺!”
宾客纷纷起身,整理衣冠,垂首道贺。
尤其是那些国都来的官员权贵们,即便是在他们参加过的高等宴会上,也难得出现如此雅事。
想不到,在一个小小的郡城,竟然能恰逢其会。
刘老犹自沉浸在惊喜之中,想想啊,用自己穿过的麻衣把剑裹起来,挂在腰间表明心志,这一幕多令人神往啊。
虽然野史不足信,但长生的这番话,比起“两把剑鞘选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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