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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皇亲国戚,且自幼是太子伴读,按理说,集才智与权势于一身的我该被天下人知晓,可我并没有太大的名气,因为长安城里文有丞相之女宁朝来,武有将军之子太叔奂。
他们两人见面时总是针锋相对,你说我的不足,我说你的不是,在我未与太子游离在外的那几年里,他们时常为了一点琐事吵得不可开交。
渐渐的,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都不再逞口舌之能,不会非要在彼此间争个高下,他们不说话,不往来,像是守着某种默契。
宁朝来喜欢太叔奂,人尽皆知,是真的喜欢,太叔奂不喜欢宁朝来,人尽皆知,是假的不喜欢。
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太叔奂天生一副冷性子,要是不喜欢,怎会三番五次的与宁朝来拌嘴,若是不喜欢,怎会为了保全她而宁愿毁了自己名节。
我那么关心太叔奂与宁朝来,并非闲来无事,想要看透别人的爱恨情仇,我只是在意她,上阳,而她在意的,只是这两人。
我很喜欢上阳,从小就喜欢。
上阳和别的女孩不一样,她是公主,与生俱来就比别人多了一分高贵,但她却选择结交宁朝来。
最初知道她和宁朝来走得近的时候,我就担心她不是真心,后来,果真如此。
她处处算计,从小算计到长大,一举让宁朝来身败名裂,不惜亲手要了丹阳的命,说实话,这样的上阳让我惊愕得手足无措,我从不知道我喜欢的女孩是这样的狠辣。
一时的成功不意味着她会成功,这个结果,她早应该明白的。
宁朝来若是平常女子,怎会成为名扬天下的女子,与太叔奂这样的将帅之才比肩。
她们曾是姐妹,同样的善于伪装,同样的睚眦必报。
她为了解恨,逼死杜鹃,已让宁朝来恨之入骨,加上当着宁朝来的面行鞭尸这样的事,无异于雪上加霜,让宁朝来起了杀心。
宁府败落,柳府失火,宁朝来不知所踪,一切看似尘埃落定,却只是暴风雨到来前的平静。
宁朝来回来了,带着浑身鲜血,满眼嗜血,她是害怕的,不止她,世上不怕宁朝来的又有几人?她是该怕的,一切,因果报应罢了。
宁朝来怎样对她,我做不了主,只能千方百计讨好宁朝来,真心诚意为宁朝来做事,只能豁出脸面苦苦哀求宁朝来饶过她……
宁朝来远嫁匈奴,将她一同带走,无人阻挠,没人能拦得住。
她去了,我又如何能独善其身,喜乐度日。
宁朝来不会放过她的,尤其是到了宁朝来要与乌氏小楼鱼死网破的时候,宁朝来不会顾及她的性命。
虽然,她是宁朝来的皇姐,但是,她们依旧是仇人,血浓于水的不共戴天的仇人。
太叔奂与徐少桥要去匈奴救宁朝来,我请缨同去,想着,用尽心机保得她的性命,未曾想过,真的是以命换命。
她就知道她那便宜妹妹没有那么好心敬酒给她,唔,为什么她的身上那么热,好难受。嗯?怎么在床上?这个男人是谁?他说什么?自己是送给他的情人?别开玩笑了。喂喂,别脱她衣服啊。敢占她的便宜,哼,我踹不死你,小两百块钱都是实施给你的。拿好了。拿MV威胁,小样,你是不知道她做什么的吧?五年后回来参加便宜妹妹的婚礼,顺便送上一份‘大礼’阴差阳错成了他的‘丑’秘书。她一边阿谀奉承,一边想方设法的逃离。女人,我发现你虽然丑了一点,口感该是不错的。男人冷酷的捏着他的下巴,视线落到她的‘凶器’上。总裁大人,你我长得那么丑,你也下得去口?别压着我了行不?她想她是最倒霉的秘书了,要当秘书,要当司机,要当保姆,还要陪睡。她不干了。我已经拿到DNA了,孩子是我的,五年前放屁,孩子是我的。你再给我生一个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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