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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琛被她的笑容打动了。
“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他的声调却软了下来,往她头发上抚了一下,带着几分宠溺味。
“真的!”
许蔷薇越发认真地说,“用心才能闻得出来的。”
“知道了,穿吧。”
许蔷薇穿上自己的热裤,再套上连琛那件给她大出很多的白衬衫,将长出来的下摆直接挽了上来,在左侧打个结,露出肚脐部分。
纽扣并没有扣全,剩了四五个没动,隐隐可见内里春光。
两旁袖子一直往上折叠置手肘,改良版的春季衬衫款就出来了。
“怎么样?我聪明吧~”
这显然不是临时起意的,似乎早就这么想了,连琛盯着她,朝她走过去,问说:“你经常这样穿男友的衣服?”
譬如之前的乔天?
许蔷薇嘿嘿一笑:“连先生在吃醋吗?”
“是,”
连琛大方承认,“我会去把乔天杀掉的。”
“哈哈。”
许蔷薇才不觉得他真的会为这点小事就去杀人呢,踮着脚丫子两只手捧着他的脸说:“吃醋的连先生真可爱~没有哦,我只穿过你一个人的衣服,我爱你才想穿的。”
“再重复一次。”
“吃醋的——”
“最后一句。”
许蔷薇思索了一下,明白了,踮脚搭着他双肩说:“连先生,我爱你!
偶吧,撒浪嘿呦!”
下一秒,她被压进衣橱,一个长时间的深吻。
连琛将她的纽扣又往上扣了两个,霸道地说道:“这样的装束,只许你穿出去一次。”
并且是在有他陪伴的情况下。
一看就知道是男朋友的衬衫,还露肚脐眼,难免让有些人浮想联翩。
满大街的色鬼在意,淫他的女人,他可不乐意。
“YES,SIR!”
许蔷薇嬉笑着,并脚敬礼。
……
平时连琛若是独自晨跑,一定是先跑完再吃的,但才在家附近的公园跑了一圈,许蔷薇就站定在原地,捂着自己的肚子楚楚可怜地说:“我饿了……”
事实证明,女友这种生物,在他连琛三十六年的时间里空缺,突然出现后,果然是不可控制的。
他深深地感觉到,许蔷薇即将打乱他所有的生活习惯。
然而——
那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
一成不变的生活,开始有所改变了。
许蔷薇的体力不足以支撑她徒步到达玫瑰园,走了四分之一的路程就不行了,深深地为连琛以往每天徒步从家跑到玫瑰园的行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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