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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卑族长招兵买马,重新组建军队。
不少人为了家人和朋友,踏上一条充满血腥的道路。
草原上的热血男儿,在家园收到威胁的时候,各个用肩膀撑起了一片天地。
宋骜整顿好了昆仑族人,趁着鲜卑族长元气大伤,以布番族长作为要挟,带人攻占了布番族。
昆仑族人兴高采烈的整理好了行李,带着家人下了山,光明正大住进了布番族。
那些过去都不曾想过的梦,在这一刻圆满了。
宋骜并没有急着攻占下一个旁族,而是选择庆祝他们成功的第一步。
统领和曼文没有阻止,或者说,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帮上什么忙,都是宋骜一手打拼出来的这片新天地,他们做梦都不敢去想的。
所以,不管宋骜做什么,他们都没有资格去阻止。
今后宋骜就是昆仑族的恩人,所有族人都将献出他们绝对的臣服和追随。
“宋公子,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宋骜抿了一口羊奶酒,淡淡一笑,“给你们七天的时间,自由行动。”
昆仑壮汉们的眼睛一亮,宋骜的意思,是他们接下来的七天,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对,就是你们想的那样。”
宋骜好笑的看着族人们惊喜的样子,摇了摇头。
“不用训练了?”
“这是真的?”
族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敢相信,宋骜会说出这种话来。
曼文与统领对视一眼,会心一笑。
宋骜他,终究是给鲜卑族长留了一条活路,没有赶尽杀绝。
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最大的弱点。
宋骜这个人,太过恩怨分明,难以相处,也极为容易相处。
布番族一片和乐融融的景象,而另一边,托娅看着被父亲客客气气请进来的女子,眉头皱紧。
“阿爸,你这是什么意思?”
鲜卑族长不在意的摆了摆手,缓缓说道:“这是新任的军师,她将代替詹格尔的位置,替我们夺回布番族。”
托娅怔了怔,语气生硬的开口说道:“阿爸,这件事我不能同意,宋骜就是一个先例,我们不能犯同样的错误。”
“霓裳她跟宋骜不一样,托娅,别任性,这关乎到鲜卑生死存亡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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