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时间长河中,也许有过不愿踩花的圣人,也许有过食人成性的疯子,但绝对绝对——没有好人。
做一个好人有多难……陈默非常清楚。
所以他宁愿做个疯子,也不愿去尝试成为好人。
陈默在六七岁的时候很喜欢去酒窖里玩,因为那里空间很大,很黑。
他喜欢没有光线的空间,那能带给他安全感。
小时候梅叔不让他喝酒,但陈默还是偷偷喝过,喝过之后发现自己对酒没什么兴趣,也就渐渐把酒窖那些酒的味道给遗忘了。
直到十五岁的时候,他才发觉酒窖里的那些酒有多好喝,为什么梅叔会那么喜欢喝酒。
自此之后,陈默就更喜欢待在酒窖里了。
酒窖里的酒很多,陈默和梅叔两个人根本喝不完,再加上每年都会有人来送酒,酒窖里的酒反倒越堆越多。
虽然酒很多,但梅叔从来不会给外人喝,他很抠,比陈默还抠。
陈默来到酒窖,酒窖里仍然是老样子,堆着一箱又一箱的酒。
这些酒上并没有标签,陈默也不清楚到底是什么酒。
这酒喝起来的味道很奇特,和其他喝过的任何一种酒都不相同。
酒窖里积了一地灰尘,几年没人打扫这里显得很破旧,一些犄角旮旯的地方布满蜘蛛网,估计得收拾好一会儿才能把这里收拾干净了。
随手拿出一瓶酒,陈默便走出了酒窖。
反正这地方早晚都得收拾,也不差这一时半会的。
走上阁楼,从阁楼中搬出梅叔常坐的老爷椅,打掉上面的灰尘,陈默靠着老爷椅,边喝酒边俯视着这片自己生活了数年的土地,与那些熟悉的建筑和熟悉的山。
一转眼,酒瓶里的酒就已被喝干,天色也正式步入黑暗。
时间已经快到了七点,陈默却感觉自己只是刚刚坐下。
这是错觉,很让人感慨的错觉。
陈默起身,离开了天台,离开了院子,他还有事打算去做。
小时候的王欣怡很喜欢在夏天的夜晚出来买根雪糕吃,久而久之,这种很平常的事变成了一种病态的坚持,反正不管别人开不开店,天气适不适合出门,她王欣怡就一定要……
出!
门!
买!
雪!
糕!
!
!
而且时间都是恒定的,就在七点。
为此小卖部的老板经常会特意等到王欣怡来,在长久的时间中他早已和这个小姑娘产生了异常坚定的革命友谊。
今天,也不例外。
王欣怡七点出门,七点过五分到达,七点十二回家,这是她一贯的行事时间。
想我魔道行事,向来都是逆天唯我,逍遥自在,所过之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腥风血雨!只要杀杀人,喝喝血,就能够把魔功练了,证道大逍遥大长生,这是何等的快活?师师父,不喝血,改改喝蕃茄汁行不??纳尼??!嗯,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十世善人穿越到异世界,继续拼命争做好人好事的励志故事...
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远古年代,比炎黄更遥远的祖先,大地苍茫,血气满天。 这是一段属于人族的悲惨岁月,比厉鬼更凶残的百族,烈火焚城,战血纷纷。 这是一团沉睡亿载的强者之魂,比阳光更炽烈的热血,战尽八荒,血染九天。 在这里,人族只相信自己,不求仙,不拜神,不礼佛,因为他们都是敌人! (人皇书友群246558156,欢迎加入。)...
历史可以改变,可以创造!以铁血挽回国运,扬国威于万里之外,复兴中华,一切从1852开始!...
小道士王野下山当天大师姐送你十亿酒店,跟着我混二师姐医者仁心,小野来我医馆当神医三师姐师姐要带你征服整个娱乐圈五师姐小野,今天起,你就是我鉴宝行首席鉴宝师六师姐与我翱翔蓝天,周游整个世界四师姐跟着四师姐走,指定没错哎师姐太强,真是烦恼!...
这是一个没有潘乐任何痕迹的世界,连他所喜爱的歌曲电视乃至电影都不存在。所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娱乐圈里该有的人一个都不少的存在着。他可以一个个把她们发掘出来,亲手捧上巅峰并以此将这个世界一点点改造成为他熟悉的那个世界,以此来慰藉自我!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做一些上辈子就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让自己所欣赏的她们不至于被什么奇怪的东西给玩坏掉。比如选一枚最爱的大美妞造孩子!(有书友说这本书是日常生活流还有朋友说这是轻松流我想说这只是本正三观正能量的小说!)...
在异世界里,兽人一族中强大的萨满祭司,偶然间救下一名人类女孩。通过女孩,他认识到自己阅历的不足,并开始了解这个除了弱肉强食法则以外的新世界。当他将新奇的文明带给守旧狂野的部落时,又会发生什么呢?PS第一人称视角描述一名有想法的兽人萨满生活,请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