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氪星的确是因为自身能量的枯竭而毁灭,但这之后,似乎他们的太阳也死了。
作为和达克萨姆星是同一个恒星系中同一个轨道上的两颗不同行星,这意味着达克萨姆星也无法逃脱毁灭的结局。
他们想活下来所以四处寻找拯救他们自己的太阳的方法——但这现实吗?
且不说地球这么个小地方是否拥有这样的方法,就算有,那就能对红色太阳起作用了吗?
“带我们去找他。”
看向丹尼尔。
乔治几乎可以确定,这个小东西绝对能够找到达克萨姆星人这是丹尼尔街道最基本的能力。
小脑袋点得跟捣蒜似的。
凑近乔治。
埃凯德娜眉头微皱,她低声说:
“看来你知道一些东西?”
“这个达克萨姆星人,会非常强壮——不过无所谓,我能搞定,只是不知道他是否有同伴一起来到地球。”
乔治耸了耸肩。
从本质上来说,达克萨姆人和氪星人非常相似,在黄色太阳的照耀下都会非常强壮,但达克萨姆星人惧怕铅就如同氪星人惧怕氪石一样。
这东西对他们而言简直就是致命的武器。
“我能找到他。”
丹尼尔这一次倒是答应得很干脆。
乔治微微颔首。
能早一点解决这个潜在的威胁也好,虽然对这个世界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归属感,但终究还是不忍心看着普通人受到荼毒的样子。
和战争不同。
外星人,一旦对地球有所企图,那必定是会进行某些种族大屠杀的。
更别说达克萨姆星本来就是一个暴戾凶残的政权在管控一切。
“啪嗒!”
黯淡昏沉的灯光下,丹尼尔躺在地面,他的身体开始延伸铺展开来,行程一块不算大的瓷砖。
“这种能力很奇特,他还能带我们去到这颗星球的绝大多数地方。”
乔治对埃凯德娜耸了耸肩。
相比阿瑞斯,他对达克萨姆星人更感兴趣——一个是神,鬼知道这个世界的神秘测力量能搞出什么幺蛾子。
而达克萨姆星人,除了依旧在可以理解范畴内的科技体系之外,就只剩下那足够与超人媲美的强大身体。
而恰恰乔治最不怕的就是这东西。
再强壮,你能有我强壮?
踏上丹尼尔展开之后的身体,就那么一瞬间,似乎有一股电流通过了乔治和埃凯德娜的身体,这是丹尼尔链接他们的方式。
如果不这样做,那他们将不能与之一同进行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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