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记忆中的她比此时的她要明快许多,是个爱笑的,不似现在这般沉稳拘谨。
英珠目光落在她怀里哈着舌,扭头四望的小狗身上,笑道:“我记得,这是佟妃娘娘的爱宠,叫做石榴,挺可爱的。”
其实她不觉得可爱,也不喜欢靠近这种毛茸茸的动物。
瑞荷眼中流露出一丝笑意,爱怜地摸了摸小狗,“是啊。”
英珠没再逗留,说了声告辞,便要离开。
刚走了几步,便听到身后传来一个人的训斥声,声音清脆,像是某个宫女。
另一个始终不曾出声。
英珠脚步顿了顿,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到永寿宫,英珠坐下,沉思片刻,吩咐金铃,“你去打听一下那个叫瑞荷的嬷嬷。”
金铃眸中闪过一丝困惑,却什么也没问,应声出去了,并叫了银簪过来伺候。
刚用过晚膳,皇上的御驾到了。
先是在正殿坐了片刻,然后只带着魏珠来了东偏殿。
英珠迎了上去,屈了屈膝,“奴才见过皇上。”
康熙牵着她的手,坐在桌前,银簪沏了杯茶,递了过去。
“你退下。”
康熙吩咐了声,银簪就出去了。
康熙令她坐在自己膝上,搂着她的腰,勾唇道:“帮朕捏捏肩。”
英珠犹豫,这样的姿势,委实不方便。
但她不好说什么,扭过身子帮他捏着肩,力道不轻不重,刚刚好。
就是姿势不太舒服,捏了一会儿,腰就有些酸。
康熙闭着眼,很享受的样子,手却在她腰上流连。
“朕听说你把那幅王羲之的字送给了宜妃?”
漫不经心的语调。
英珠嗯了声,道:“那字贵重,放在奴才这儿没得辱没了那字,宜妃娘娘才配得起。”
她之所以送给宜妃,也是知晓宜妃是这方面的行家,定会喜欢,不至于明珠蒙尘,还能获得宜妃的好感。
郭贵人虽不识字,宜妃的字却是写的极好,她是见识过的。
否则她也不敢把这样的东西随便拿来讨好人。
康熙睁开眼,看着她,轻笑了声,“你倒是舍得,朕既给了你,留着便是,你这般轻易送人,倒是枉费了朕一片心意,朕还是第一次把这幅字送人呢,以为你会喜欢。”
穿越成了一只大熊猫,一举一动世界瞩目!又意外觉醒了暴走越狱系统,林小白觉得自己如果不做点什么,就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了!创意借鉴,内容自创,不看勿喷,谢谢体谅。拜谢。...
湛武二十三年,叶氏一门男子全部处斩,女子贬为贱籍,充入青楼叶府庶出四小姐三年来不知跑了多少次,终没逃过开门接客的命运那晚,叶繁锦以一支惊鸿舞惊艳全场,成为毫无争议的头牌那晚,是她祭奠自己的最后一支舞那晚,当利刃被反手刺入自己体内的时候,一切终于结束再次醒来,她重生在湛武二十年,改变叶府命运的那天她不再是懦弱的庶女,她要改变悲惨的命运,活出自己的幸福奕王一个出身卑微的庶女竟然死都不愿嫁,简直不知好歹!离王她为什么怕我?难道她知道我的一切?知道这些都是伪装?这样的女人,如若不能收为已用,那便只能杀!片段一封玄奕疾步向她走来,宽袍大袖几乎要舞出朵花来,他狠狠地抓住她的皓腕,不顾礼教,质问她叶繁锦,本王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为何不嫁?ampnbs...
废柴?你说谁?左手医右手毒随随便便废你一个城你确定我是废柴?什么?遭人嫉恨了?还要使毒计陷害?很好!正愁没有实验小白鼠呢!分分钟虐死他!娘早逝爹不疼?可拉倒吧!多看几章再下定论也不迟!不过这位帅哥,咱们品种不一样硬绑一块儿对身心的健康发展都很不好的!你看那个小白莲前凸后翘瓜子儿脸那个小绿茶也挺好!双目含泪欲拒还迎哎哎哎!不不不!我错了!别别别别扛啊!我自己会走给我留点面儿啊!...
本小说力求展现一个真实的唐朝。林暄穿越到了唐玄宗政治鼎盛时期的开元年间一个叫李善的人身上,开始了他不平凡的一生。想象一下男主与李白斗酒斗诗,与姚崇宋璟论国论道,击败吐蕃平定南诏。一路放荡不羁沾花惹草的在盛唐之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个有点冲动有点热血有点机智还有点花心的李善是怎样成为唐朝继唐太宗李世民之后第二个天策上将的。...
为了报恩,校花深夜竟然邀请他一同回她家...
张牧,修炼界一代天骄,却因遭人暗算,重生于花花都市。天上地下,唯我最狂,恣意逍遥,窃玉偷香!他脚踩邪祟,拳打诸多二代,专治各种不服!他谦虚低调,帅气内敛,却引无数美女皆追捧,千姿百媚尽弯腰!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且看一代狂少,如何笑傲都市,霸倾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