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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妆的颜礼去见高群书,导演不点头,他和化妆师大姐再满意也没用。
《征服》剧组此时已经开机,高群书不在旅店,因为距离不远,颜礼索性就直接去了现场。
也赶巧了,今天拍的是刘华强与手下杀手金宝丶大鹏在出租屋研究干仇家吴天的剧情。
颜礼到时,听几个模样凶狠的汉子商量怎麽杀「自己」,感觉十分奇妙。
「高导。
」
等到拍摄休息间隙,颜礼抓住机会过来打招呼,高群书看到他,眼前一亮。
「嚯,真精神啊。
」
「这是化妆那边定的造型,你看怎麽样,要不要再改改。
」
颜礼侧身转身显示了一下,高群书沉吟了一下,挑了个毛病。
「稍显面嫩。
」
剧中的吴天少说也三十多岁了,颜礼长相硬朗,气质稳重,没有同龄人那麽青涩毛躁。
但年龄毕竟在这,哪怕梳了背头,看着也就二十七八,撑死了三十出头。
当然,这也不是什麽大毛病,长相和岁数不搭的多了,显老显嫩看个人,大概不出戏就行,实在不行,就让化妆上点手段弥补。
总体来说,高群书还算满意,除了提醒面嫩,只做了一个小改动。
就是在那块仿品全金劳力士之外,又给颜礼脖子加了条金项炼,体现吴天的有钱。
颜礼有些犹疑:「会不会俗了点,像暴发户。
」
高群书奇怪的看着他:「吴天不本来就是暴发户吗?」
颜礼「……」
没办法,造型太帅,搞得他都有点代入了。
以他的性格,有钱了不会这麽搞,但却符合吴天这种土老板。
加上故事背景又是上辈子90年代,那些下海刚赚了钱的老板们,确实很流行带个金项炼摆阔气。
颜礼主动补充:「要不要再来个金戒指?」
高群书考虑一下:「过犹不及,金项炼就够了,别挑太粗的,吴天精明,比那些土老板要收一点。
」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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