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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没用了,你当然该被所有人抛弃。
越则煜只觉得自己的心一个劲的往下坠,掉到了他自己也不知道的地方。
所有以为的真心到头来都是利用,曾经的期待如今就是被当面打脸的耻笑。
那日在山洞中听到林子朝和那个陌生人的对话,便已经让他明白,今天不过是再给他一刀而已。
——如果一开始就不曾动心,该多好。
……
何家婶子这几日就觉得家里气氛不太对,也不知是不是那两个人吵架了?何家婶子有点担心,便找到正在烧水的林子朝,小心问道:“林姑娘,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您为何这么说?”
放下锅盖,林子朝把手上的水滴擦干,笑着回答。
何家婶子听到林子朝回答的这么轻松,怀疑是不是自己想多了,“是我瞧煜王一直不说话,你这段日子又早出晚归的,我以为是出事了。”
既然说到这里,林子朝顺便把自己和越则煜打算离开的消息告诉何家婶子。
他已经在另一处找到一个无人的荒屋,收拾收拾还能住人。
“你们要走?煜王的伤还没好全呢,再多养养。”
“您别担心,已经有人要接煜王去江南养伤,那里比燕都暖和,也许会好的更快些。”
林子朝没有告诉何家婶子实情,一来不想让她安心,二来算是给越则煜加一道保护网。
听到这里,何家婶子也不好再留。
“我一个人住了这么些年,好不容易这些日子有你陪着我,煜王也肯听我这老婆子絮叨,也不觉得孤单。
我还想着过些日子院子里的醉鱼草开花,让你们给我讲讲,自我眼瞎以后,虽种着这些花,却不知到都开了些什么颜色的花。”
“醉鱼草?这是什么,名字倒还有趣。”
扫了眼四周,看到花田里一排翠绿的茎叶,猜测这就是何家婶子说的东西。
“你身上不就带着醉鱼草,你不知?打从一开始我就闻出来了,虽然香味不重,但确实是醉鱼草开花的味道。”
越听林子朝眉头皱的越紧,他从不用香,身上怎会有这种味道,随手一摸,忽然摸到腰间鼓起的一块。
拿出来一瞧,正是书迁扔给自己的香囊。
何家婶子一嗅,连连点头,“对,就是它。
你手中的醉鱼草应该是品性最好的那一种,有人专门养它来抓皇蛾阴阳蝶,那可是蝴蝶里最稀罕的一种,千里之外就能寻见醉鱼草的味。”
林子朝瞧着手里的香囊,脸色越来越沉,好像手里握着千斤铁锭,“请问婶子,您可曾听过有人会怕蝴蝶吗?”
“是人就有怕的东西,怕蝴蝶算不得稀奇,以前还有人见到蚂蚁就吓的浑身哆嗦。”
林子朝再问,“那可有法子去掉鲜花花蕊,但花开不败吗?”
这一回何家婶子摇了摇头,确定道:“万物都逃过不自然二字,想要花开必要有花蕊,剪掉花蕊,不过片刻花就谢了。
如果非要保持花开不败,就得用药了,我听人说那药对人不好,不能久用……”
一根弦彻底在林子朝心里崩断。
煜王怕蝶,煜王府的花从来都是交给媗琴特别打理,而这香囊也是媗琴交给书迁……
林子朝脸色大变,慌乱道:“收拾东西,我们快走!”
说话之时,一只左右翅膀一黑一青的蝴蝶,慢悠悠的落在林子朝肩头。
“要去哪儿,林……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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