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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也是……不过这小子以后要打架,就别想老子帮他。”
张则摸着脑袋,像个四岁的天真孩子,朝着天呆萌地思索了半天,恍然大悟般,“你说你写的字比那穿着长衫的老匹夫好看多了,今天咋不上去写?那几个破落小字卖那么多钱!”
莫小河张尖叫椭圆的整齐眼睛像看个傻子一般看着张则,默不作声。
他写的字是好看,也确信比那穿长衫的老匹夫宝先生写得好看得多……而且一步就登天,一抓就是一把钱,一挥手便有千军万马为你出头的日子谁都想。
但你没钱没势没名气,写得字再好看,也顶多去街头卖对联一次卖几个铜板,谁会闲着无聊去把一个穷酸小子的字捧上天。
再者你一个穷酸小子上去没原没故写字,写得再好看人家顶多把你当成傻子,最多就是一把你当成个有点意思的傻子而已……就比如今儿个莫小河瞪宝先生时候,那些人看着莫小河的眼神,就是看傻子的眼神。
莫小河虽说是个从乡下出来的莽夫,但这点人性和道理他还是懂的……所以莫小河更喜欢简答粗暴点,出手便打。
张则躺了下了,很快便响起了呼噜声。
莫小河没睡。
他坐着,感受着迎面扑来的凉风,听着乱七八糟的虫鸣鸟啼,莫小河居然犯了十四岁少年们多少都会犯的病……开始思考人生。
比如思考他为什么要活着,他父母是谁为什么不要他,他的未来将是什么样子,他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他是不是得向钱看,争取着赚个大钱,像故事书里那样,当个大老板,千金随手散尽,张手就还复来。
或者当个将军,挥手千军万马,摆手美酒佳人。
或者当个大官,翻手是云,覆手是雨。
再或者爬上黑道顶端,风云随口叱咤。
但莫小河又都觉得那没意思,他手里提着剑,坐下骑着马,兜里揣着钱,想去哪就去哪,想砍啥就砍啥……这似乎更快活一些。
莫小河忽而望向十里街的方向,怔怔出神。
他想回家。
有钱酒楼的人轻易间调动了西门县所有力量,他不显得明日御林军是否会浩浩荡荡踏平十里街。
莫小河看向旁边打着呼噜、不断流口水的张则……心理有些不是滋味,张则其实只是个傻孩子而已。
莫小河突然怀疑起来自己那么喜欢打人对不对。
但若不打那群傻子,恐怕现在他更不舒服。
打了又如何?后果其实也大不到哪去。
莫小河转而又觉得不对……若是动不动便打,下辈子都在刀光剑影里了?
索性不想那么多了。
生死由命,怎么舒服怎么来,是最舒服的事。
他手里有钱又有剑,就是一种有权有势,没人奈何得了他。
莫小河再次望向西门县的方向,想起了傻傻的莫小颜,总感觉不怎么爽快。
真的是乱七八糟稀里糊涂。
狠狠咬了咬牙,握了握拳头。
他提起剑。
然后将这几年间存下的几百票银票揣到张则口袋。
然后在西门河的延边,他健步如飞疾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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