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婚迷心窍,第051章爱到铭心刻骨,所以义无反顾
真的,好暧昧!
因为,暧昧得让人脸红心跳,所以,到了最后,一切脱离了原本早就已经设定好的轨道;
因为,暧昧得让人情难自禁,所以,到了最后,一场原本很纯粹的“洗澡”
染上了一种叫做“情/欲”
的味道。
ai悫鹉琻
***********
晨风吹起了米白色的窗纱,却吹散不掉弥漫在空气当中的味道。
什么味道?
那是,昨天晚上和郁斯年激/情过后的甜腥味道。
脸,不自觉地红了;脑海当中,浮现出来的是那让人忍不住脸红心跳的一幕幕。
昨天晚上,在浴室的洗手台上,郁斯年要了自己;在此刻自己坐着的这一张大床上,他又要了自己一遍。
是因为顾虑到自己右手手伤,所以昨天晚上的郁斯年才会那样的温柔么?
恐怕,郁斯年永远都不会知道,他难得的温柔竟然让自己有种想哭的冲动。
真的,好难得!
眼眶,发热!
下意识地沈希曼伸出左手,轻轻地往着自己侧身的床铺位置抚去。
手掌心,感受到的是他的余温。
所以……
是因为爱到铭心刻骨,才会义无反顾?
脑海,忽而浮现的一句话,让沈希曼自嘲地弯了弯唇角:
这,是不是叫做犯/贱?
明明知道自己只是董佳言的替身,明明知道跟郁斯年的每一场欢/爱只不过是这个男人欲/望发/泄的生理需求;明明知道,他的心里满满的都是董佳言;明明知道他对自己恨之入骨;明明知道……
可是,为什么自己还是会情难自禁,还是会一次次地沉沦在他的身/下?为他动/情地呻/吟?为他美丽地绽放?
“沈希曼,你真的很犯/贱!”
那一天,周阳对自己恶狠狠地低吼。
到现在,沈希曼也不会忘记当时他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呵呵,可是,那有什么办法呢?
弯起的唇角,又朝上扬起了几分:谁叫自己爱这个叫做郁斯年的男人已经爱到了深入骨髓的地步呢?谁叫“郁斯年”
这三个字已经融入了自己的血液里?谁叫这个男人已经成为了自己心头上的那一颗朱砂?
至少,至少,他对自己还有感情的不是么?恨之入骨,不也是一种感情的表达么?
至少,在他心里的某个小小的角落里,还有自己的位置不是么?无关爱,仅有的只是恨。
至少,在性/事上自己不是被他需要的么?郁斯年不是说过,他们在性/爱上的配合不是很默契么?
压下心底翻滚着的酸楚,就在沈希曼勾唇如是自我安慰的同时,“啪”
,一滴泪猝不及防地滚落在了她的手背上。
晶莹的泪,带着灼人的温度,烫得心尖发疼。
今天,这是怎么了?
沈希曼抹着眼眶,被她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是父亲沈伯明的。
吸了吸鼻子,收拾好心情,沈希曼才摁下通话键。
口未开,电话那头就传来了沈伯明焦虑的声音:
“桐桐,不见了!”
想我魔道行事,向来都是逆天唯我,逍遥自在,所过之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腥风血雨!只要杀杀人,喝喝血,就能够把魔功练了,证道大逍遥大长生,这是何等的快活?师师父,不喝血,改改喝蕃茄汁行不??纳尼??!嗯,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十世善人穿越到异世界,继续拼命争做好人好事的励志故事...
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远古年代,比炎黄更遥远的祖先,大地苍茫,血气满天。 这是一段属于人族的悲惨岁月,比厉鬼更凶残的百族,烈火焚城,战血纷纷。 这是一团沉睡亿载的强者之魂,比阳光更炽烈的热血,战尽八荒,血染九天。 在这里,人族只相信自己,不求仙,不拜神,不礼佛,因为他们都是敌人! (人皇书友群246558156,欢迎加入。)...
历史可以改变,可以创造!以铁血挽回国运,扬国威于万里之外,复兴中华,一切从1852开始!...
小道士王野下山当天大师姐送你十亿酒店,跟着我混二师姐医者仁心,小野来我医馆当神医三师姐师姐要带你征服整个娱乐圈五师姐小野,今天起,你就是我鉴宝行首席鉴宝师六师姐与我翱翔蓝天,周游整个世界四师姐跟着四师姐走,指定没错哎师姐太强,真是烦恼!...
这是一个没有潘乐任何痕迹的世界,连他所喜爱的歌曲电视乃至电影都不存在。所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娱乐圈里该有的人一个都不少的存在着。他可以一个个把她们发掘出来,亲手捧上巅峰并以此将这个世界一点点改造成为他熟悉的那个世界,以此来慰藉自我!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做一些上辈子就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让自己所欣赏的她们不至于被什么奇怪的东西给玩坏掉。比如选一枚最爱的大美妞造孩子!(有书友说这本书是日常生活流还有朋友说这是轻松流我想说这只是本正三观正能量的小说!)...
在异世界里,兽人一族中强大的萨满祭司,偶然间救下一名人类女孩。通过女孩,他认识到自己阅历的不足,并开始了解这个除了弱肉强食法则以外的新世界。当他将新奇的文明带给守旧狂野的部落时,又会发生什么呢?PS第一人称视角描述一名有想法的兽人萨满生活,请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