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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到高三毕业后我才知道,林乔的饭盒里之所以从来只有蔬菜没有肉,是因为他严重挑食。
可想而知,三年以来他为了表示看得起我,吃了我那么多猪肉,该有多么痛苦。
在这样的朝夕相处中,我不喜欢上林乔简直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长得那么好看,而且我不会的应用题以及解析几何题他全部都会,简直是色艺双全。
我深深为他所折服。
有一天下午,他偏头给我讲物理题时,正好有一束阳光透过窗户打在他的侧面上。
他的手指修长,右手食指关节微微发力,我的五块五角钱的同心牌圆珠笔立刻在他的大拇指上行云流水地转起圈圈来。
于是,一种文艺女青年的忧思瞬间击中了我。
就是在这天下午,我觉得我对林乔的喜欢,经过一系列的光学反应,成功地升华成了爱情。
我爱上了林乔。
我决定写一封情书向林乔表白。
于是当天晚上,我回去熟读了由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百年情书大全》。
这本书收录了近两百年来欧洲数十位名人的近百封情书,一封比一封直击人的灵魂,非常具有参考价值。
并且,最好的一点是这本书的每一封情书都附有中英文对照。
我直觉地认为,光直击林乔的灵魂是没有用的。
作为一个男人,也许他更喜欢击中女人的灵魂而不是被女人击中灵魂。
但关于这一点,我其实也不能完全肯定。
所以我决定加个双保险,写一封全英文的情书,如果他不喜欢我的言辞直击了他的灵魂,那作为班长兼英语科代表,他至少会对我的英语水平竟然已经到达能写情书这样一个巅峰表示赞许。
但冒充有文化的人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我必须先对这近百封情书的中文译稿进行解体组合,然后再根据这篇组合后的译稿寻找英语原文。
这项工作一直持续到凌晨四点。
我抱着这封来之不易的英文情书,热血沸腾地躺在床上,眼睁睁等到东方翻鱼肚白。
这封情书最后并没有到达林乔的手中。
因为在我还没有踏进教室的时候,苏祈兴高采烈地跑来跟我说,她刚跟林乔确立了关系,他们是男女朋友了。
对了,苏祈,这段往事中不可或缺的第三个元素。
我一直力求在回忆中忽视她的存在。
这样就能制造出一种“其实高中时代我和林乔曾单独相处过很长时间”
的错觉了。
然而事实却是,自从我把苏祈拉进我和林乔的学习小组以来,我再也没有和林乔单独相处过。
不,其实也有单独相处过一次。
仅有一次。
高三毕业的那个夏天。
我喝了酒,脑袋不清醒,错得离谱。
为此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那代价实在太过沉重,不得不让我学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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