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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是在冰箱里翻出了半袋花生米。
“下酒菜。”
多宁又举着半袋花生米,笑嘻嘻地说。
以前每次考试前周燿常常都会带着她偷喝两口啤酒,说是给她出征壮胆;那么今晚就由她给他出征壮胆。
夜露深重,年华已变,多幸运他们相互陪伴彼此还是同一个人。
客厅,两人一块盘坐在落地窗前,各自喝着一瓶啤酒,然后数着花生米吃着。
“周燿,你还会背《将进酒》吗?”
多宁突然问。
周燿笑了笑,看着眼前人说:“你先背一句。”
“好。”
多宁先背出了一句,口齿清新带着丝丝缕缕的啤酒气,“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
周燿忽然一笑,然后点了点头,握了握手里的一罐啤酒,也背出了一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多宁同周燿碰杯,眨着眼眸看着周燿,接下周燿刚刚这一句的下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周燿抿着唇,深深地呵出了一口气;看着多宁浅淡的眉,黑白分明的眼眸,胸臆间充斥着温暖和柔软,以及她给他的信念。
多宁低了低头,又数了几颗花生米给周燿。
钟鼓馔玉不足贵,千斤散尽还复来……这世上有着远远比累积财富更重要的事情,比如坚持的原则,比如追求的理想。
周燿成立一源不只是为了赚到多少钱,过上如何优越富贵的生活。
这是多宁一直知道的事情。
事实金钱达到一定数额,它对生活的改变并没有多少,不管是穷还是富有,都不如尽兴地活一场。
所以,不管是什么时候,她都希望周燿不要辜负理想和一源。
拼劲全力去守护,畅快淋漓地去较量。
而她,会永远站在他的身边。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多宁再次背出了李太白《将进酒》里的最后一句,眸光染了薄薄的酒意,笑吟吟地望着周燿。
《将进酒》是周燿读书时候最喜欢的一首诗词,也是唯一一首以前她听周燿背诵过全文的语文课本诗词。
多宁真的很高兴,小时候同她一起长大,现在又一起携手的人是眼前这个男人。
周燿对视着多宁的眼睛,仿佛温柔的月光照着大地。
月亮没有璀亮的光,却藏着坚定的信念。
没有任何话,他擒住多宁的下巴,然后捧着她的脑袋,用力地吻了下来。
多宁将手绕过周燿的后脑,回应他的吻。
两人唇齿间都带着酒气,带着夜里凉气的清冽,完全分不出彼此两人的气息……
她就知道她那便宜妹妹没有那么好心敬酒给她,唔,为什么她的身上那么热,好难受。嗯?怎么在床上?这个男人是谁?他说什么?自己是送给他的情人?别开玩笑了。喂喂,别脱她衣服啊。敢占她的便宜,哼,我踹不死你,小两百块钱都是实施给你的。拿好了。拿MV威胁,小样,你是不知道她做什么的吧?五年后回来参加便宜妹妹的婚礼,顺便送上一份‘大礼’阴差阳错成了他的‘丑’秘书。她一边阿谀奉承,一边想方设法的逃离。女人,我发现你虽然丑了一点,口感该是不错的。男人冷酷的捏着他的下巴,视线落到她的‘凶器’上。总裁大人,你我长得那么丑,你也下得去口?别压着我了行不?她想她是最倒霉的秘书了,要当秘书,要当司机,要当保姆,还要陪睡。她不干了。我已经拿到DNA了,孩子是我的,五年前放屁,孩子是我的。你再给我生一个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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