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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莫臣赶到工地时,正是子夜。
夜风冰冷,厚黑的云密布天空。
项目还没有正式动工,只建起了几个工棚和几盏灯,处处是晕黄的光。
孙志和几个骨干迎上来,脸色都很难看。
林莫臣:“怎么回事?”
孙志的声音有点堵:“林总,下面全是软土。
这块地,是建不起楼的。
地基会建了又沉、建了又沉!
我们被人算计了。
妈~的,曹大胜手里不可能两块地都是软土,这几率太小了。
林总……唉!”
他说得颠三倒四,一切于林莫臣心里却是电光火石般滑过,隐隐间已贯穿所有。
林莫臣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立在风中,脸色极冷,反倒笑了:“呵……呵……”
众人大气也不敢出。
一时间偌大的荒地上寂静一片。
林莫臣活到26岁,在商场上总是无往而不利,看对手被整得死去活来。
这还是他第一次跌这么大的跟头,一时间脸色阴沉不语。
静默片刻,他缓缓开口:“都散了,工期暂停,你们先回去。
这件事,我会处理。”
大家却都没动。
他们都还有点懵。
因为“这件事”
可不是小事,从曹大胜手里拿这块地,怎么也花了几个亿,还是从银行贷的款。
那是风臣全部的身家性命啊!
≧,孙志还是镇定些,挥手让大家都散了。
只剩下他,站在林莫臣身旁。
“林总,我刚才已经派人去追曹大胜了。”
他低声说。
“他现在还会在霖市?只怕早已不知躲去哪里了。”
林莫臣说。
孙志的心一沉,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
说实在的,孙志一直很佩服林莫臣这个老板。
二十五、六岁的小伙子,学历高,还聪明,行事做派却完全像四五十岁的商场老手。
每每杀入一个行业,几乎都能令行业震动,差不多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他比孙志要小七、八岁,但孙志就是服得不行。
可此刻,孙志看着林莫臣高挑削瘦的身形独立在黯淡光线里,夜色在他身后料峭蔓延。
而他始终是似笑非笑的样子,眼神却是前所未有的狠鸷,看得孙志这么个大老爷们儿都心头发慌。
“那两份勘测报告呢?”
林莫臣问。
她就知道她那便宜妹妹没有那么好心敬酒给她,唔,为什么她的身上那么热,好难受。嗯?怎么在床上?这个男人是谁?他说什么?自己是送给他的情人?别开玩笑了。喂喂,别脱她衣服啊。敢占她的便宜,哼,我踹不死你,小两百块钱都是实施给你的。拿好了。拿MV威胁,小样,你是不知道她做什么的吧?五年后回来参加便宜妹妹的婚礼,顺便送上一份‘大礼’阴差阳错成了他的‘丑’秘书。她一边阿谀奉承,一边想方设法的逃离。女人,我发现你虽然丑了一点,口感该是不错的。男人冷酷的捏着他的下巴,视线落到她的‘凶器’上。总裁大人,你我长得那么丑,你也下得去口?别压着我了行不?她想她是最倒霉的秘书了,要当秘书,要当司机,要当保姆,还要陪睡。她不干了。我已经拿到DNA了,孩子是我的,五年前放屁,孩子是我的。你再给我生一个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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