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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想了想,又道:
“但我觉得吧,与其在文歌这样的大城市生活,倒不如回荒野去。”
“为什么?”
“人嘛,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卷也是过,不卷也是过,何必那么累。
回到荒野,回到小镇上,舒舒服服的过,不比在文歌这个鬼地方强嘛?”
柳还真微微张嘴,随即点点头,眼眸含笑,竖起大拇指道:
“老板!
你有大智慧!”
“啥大智慧哟!”
老板闷着脑袋道:“小老头是卖早餐的,好多客人都是通宵下班,来我这儿吃早餐。
“他们常常抱怨上班怎样,以前在镇子怎样,听他们说得多了,自然就明白些道理了。”
柳还真哑口无言。
“哦,对了,我这儿至少五个客人晚上通宵加班后,在我这儿吃抄手都猝死了。”
老板指了指柳还真的位置:“就是坐在你这个位置。”
柳还真脸色顿时一僵。
听到老板这话,抄手就有些吃不下了。
不过这抄手味道确实不错,可能是文歌市在沿海,周围湿气重,导致这里的食物都偏辣,用来驱除湿气。
柳还真以前是个能吃辣的人,但这身体大概是不能吃辣,所以吃得是满头大汗,连连喝水。
旁边的老板见着,便调侃道:“客人,你慢点喝,慢点喝,小心也猝死了!”
你这糟老头子不会说话就别说……柳还真翻了个白眼,下意识喝水缓了些。
吃饱喝足,柳还真付过钱后,想了想,问道:
“老板,既然这么多人在文歌都过得不快乐,他们为什么不回去?”
老板笑了笑:
“大概是不甘心吧。”
“不甘心?”
老板指着文歌的高楼大厦:“很多人把在大城市上班当成上流,憧憬的生活,即使在这里,他们内心感到煎熬、压力,感觉被奴隶,也自认为这是心灵的平静。
“这些打工人把回到家乡、回到小镇视为堕落,视为深渊。
“但堕落,其实是自由,放纵的自由。”
柳还真若有所思地离开,老板还在朝他挥手,脸上荡漾着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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