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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烨虽说意识有些迷糊,但一眼认出眼前之人,竟是杜曦,心想,她怎么过来了?
唐烨知道自己会醉,所以给孙海发消息。
结果消息石沉大海。
然后杜曦出现了。
唐烨没有戳破,“咦,好巧啊!”
杜曦的眼神藏着担心,紧紧地抓住唐烨的袖子,笑着说,“做贼的遇见劫路的,是赶巧了。
我在附近吃饭。
我帮你拦车。”
唐烨嘴上要强,“不用麻烦。”
杜曦没好气地白了唐烨一眼,伸出纤手,一辆出租车稳稳停下,将唐烨塞进了后排,然后挨着唐烨坐下,唐烨坐进车内,倦意袭来,闭上了眼睛。
后座空间被酒精蒸腾得逼仄,唐烨垂首抵住车窗,衬衫第三颗纽扣不知崩落何处,露出颈侧淡青的血管。
杜曦别开眼,肩膀时而与唐烨的胳膊贴合。
很多女人讨厌喝酒的男人,但杜曦从小生活在公务员家庭。
小时候讨厌醉醺醺的父亲,觉得他是世界上最没有自控力的人。
那年倒春寒,她在紫藤架下找到蜷成虾米的父亲,露水浸透的西装口袋还揣着给她买的蝴蝶发卡,糖霜早被体温焐化了。
从那时候开始,杜曦意识到,男人有时候喝酒,不是贪杯,而是为了工作,为了家庭,为了生存。
抵达医院家属大院。
唐烨下车之后,立即冲向花坛。
杜曦支付打车费之后,走到唐烨的身后,轻轻拍打唐烨的后背。
依稀可以看到一堆黄白之物,泛着浓浓的酸味,嗓子忍不住觉得发痒,但还是皱着眉头,强行忍住。
唐烨吐完,尴尬地冲着杜曦笑笑,“不好意思,让你看到我的丑态了。”
杜曦摇头,“没事。
你尽管喝多了,但还挺有风度的,没有胡言乱语,跟平时没太多区别。”
唐烨即将到家,心情放松,借着酒意说俏皮话,“我喝多了,跟其他人不一样,有些人昏睡不醒,有些人是碎嘴子,我喜欢动手动脚,所以你要离我远点。”
杜曦白了唐烨一眼,挺直鼓鼓的胸膛,“你敢跟我动手动脚?”
唐烨拍了一下额头,“果然喝模糊了,忘记你是警察了。
我如果对你动手动脚,那不是成袭警了吗,那可是重罪!”
杜曦哭笑不得,“袭警倒不至于,但,得挨我一顿打。”
唐烨深吸了一口冷风,“在车里晕晕乎乎的,跟你说了会话,我清醒不少。
你赶紧回家吧,我等你上车,再回家。”
杜曦倔强地望着唐烨,“你都这样了,还讲绅士风度。
送佛送到西,我还是送你到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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