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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月笙虽然继承了黄金荣的势力,并作了发展,但其影响主要是在黑社会中。
社会名流、知识阶层与他们虽有往来,内心深处对他却不无鄙夷,大多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
因此,杜月笙深深懂得要想在上海滩真正作番“事业”
,光有打手不成,还必须接近士人,拉拢、利用,乃至控制一批知识分子。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杜月笙开始附庸风雅。
首先他在自己的服饰方面作了变换,改变人
们对他的印象。
旧上海的流氓,包括黄金荣这样的大头子在内,传统打扮是黑拷绸短打,对襟中分,单排密扣,卷着袖,敞开怀,露出臂膀上的“刺青”
和胸前悬挂的金怀表链,表链越粗,身价越高。
手指上则大多戴一只耀眼的金刚钻戒指,跷着大拇指,凶相毕露地招摇过市。
一般市民见到这等打扮,便知遇到了流氓,避之惟恐不及。
杜月笙继黄金荣而起之后,命令手下各大徒弟一律去掉短打装扮,盛夏季节也不准赤膊露体。
他本人则一年四季身着长衫马褂。
平时,他暗暗打量那些有身价、有地位,而且有教养的绅士的装束和打扮。
一天,他突然发现,这些人没有一个手上戴戒指的,他回家后立即把自己手上的大戒指取下来,入进了保险箱。
他连讲话也学着大亨的腔调,每天接待来宾他雍容和蔼,答以那么三句:“你的事体我晓得了。”
“我会替你办好。”
“好!
再会!”
晚年时,杜月笙曾向人透露他爱穿长衫的秘密。
原来杜月笙年轻时手臂上刺有花纹,长衫袖子长,掳下来,便可将“刺青”
遮盖无遗。
著名记者徐铸成见到这位“闻人”
,原先他认为此等人物纵使不是红眉毛、绿眼睛,总该是一赳赳武夫,但见面之后,却发现只是一个修长身材,面色带青的瘦削老人,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
,言谈中也很少带“白相人”
常说的粗话,一副文质彬彬的作派。
杜月笙正是以这种新的作派,开始周旋于原来陌生的阶层,着力拉拢知识分子,结交文人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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