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上辈子她偶尔做梦,还老想着自己修出一身好技艺,压得夏家夏世杰抬不起头,把蒋婵比得不敢出现在她面前,也想自己的丈夫位高权重,温柔体贴,众人羡慕。
还想她要是能有一身好功夫,连夜去杀了蒋婵,或许就能得到永久的平静。
这些念想虽也有些是寻常的**,但其中到底藏了多少阴暗心思,有多少嫉妒,连她自己恐怕也说不清楚。
生而为人,即便是心地良善的完美之人。
在心中细小的角落里,大多也潜藏了些阴暗的东西,只看人能不能控制。
折腾了许久,大家都很疲惫,天还未亮,出了巷子,哪怕是夜里也有些热。
李捕快捧着红尘从槐树中找到的红绸包。
满脸愁苦:“小姐。
这东西怎么办?”
红尘皱眉:“大部分怕是已经死了,这些魂魄多为残魂。
你们衙门的刘青,还有蒋家庄的孙大到可能还有希望。”
沉吟片刻,又道:“你把他们两个安置在一处,找一条红绳,一头系住他们的大拇指,另一头系住这个绸包,再让两家的亲人大声叫他们的名字,我想应该能恢复过来。”
李捕快连忙应了。
孙大他可以不在乎,刘青却是自家兄弟。
红尘上了车,累得浑身虚脱,小莫还好,就是有些沉默,靠着车窗坐在垫子上,一言不发。
回了茶馆,她特别熬制了好些药汤,让小莫也泡一泡,泡过身上沾染那股子邪气也就散了。
刚一回来,自家平安都不敢往身边凑。
小莫没顾着歇,拎着大骨棒煮了一大锅,又多加了好几块儿猪肉,一半分给大黄,另外一半大黄自然会给那只大黑狗。
那只大黑并不肯和红尘他们回来,野性难除,也不大相信人类,不过偶尔红尘上街到常常碰见它,这家伙是街面上的狗王,手底下有一帮小弟,日子过得还不错,挺滋润。
此事过去,红尘的生活仿佛又恢复了平静,没再冒出乱七八糟的事情来。
最热的时候过去,书院那边也重新开课,只是骑射课还是不敢上,不过骑射上不上的,和红尘没什么关系。
她现在到开始喜欢来书院读书,一群小伙伴一起学习,一起读书,哪怕偶尔起个小纷争,也是极可爱的事儿,那么热闹,青春洋溢,是她上辈子从来没想过的生活。
“罗娘她们果然还是应该好好考进来。”
那些女孩子心思很重,她每日见,都看出她们很努力很努力,但还是活得压抑,若能正正经经上学,对她们一定极好。
“阿尘,想什么呢?”
方晓英端来杯凉水塞给她,抹了把汗,笑道,“没听老乔吹牛?县太爷家的公子不是病了,咱们杞县好些大夫都治不好,他说他出马一准儿马到功成。”
红尘闻言也笑。
老乔是教他们经史的先生,熟读经书,也是进士出身,只他入朝时因为被迫卷入党争,差点儿被流放,若不是老师同窗们还能说得上话,好歹救了他,恐怕早就不知道在哪儿了,只是自此也没了进取心,只愿意到书院教学生。
大周朝的读书人,大部分都会些医术,老乔也一样,不过他比别人痴迷,总以为自己是医道高人,可自家人都知道,这位治疗个伤寒病号,愣是差点儿把人家治成哑巴,从此大家提起他的医术也只能哼哼两声。
“说起来,县太爷居然都把召医生给他儿子看病的告示,贴到了咱们学校门口,这也太离谱了些。”
方晓英比较关注这些。
“不过这也不算新鲜,咱们杞县最近最新鲜的怕还是那个丢魂案,衙门统计了下,竟是死了二十九个人,还都是壮年劳力,这要不是此案告破,恐怕大家还迷糊得很,根本不知道竟是人为的。”
方晓英难得变得有些絮叨,红尘也就很给面子地陪她说几句。
李捕快的告示贴了有大半个月,竟还是没找到祸害芳姐儿女儿的男人,偏偏大槐树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根本没见过,想找也无处可找。
(未完待续~^~)
可以变身英雄了!还可以变身女英雄!正当李玉龙变身女英雄打算来一发初体验时等等钢铁侠什么鬼,难道说这里是一不小心就会领便当的漫威世界?不要啊!!!还是处男怎么可以死!等等蝙蝠侠什么鬼?超人什么鬼?奥特曼什么鬼这个世界怎么还没有被玩坏?提示部分数据有改动!...
十八岁那年,我不小心伤了一只狐狸,师父竟然逼我娶她为妻ampamphellipampamphellip新书期间,恳请大家多多支持!...
矜贵冷然的他,却夜夜来敲她的门。她说,小叔,脸是个好东西,拜托你要点行吗?他说,叫小叔上瘾是吗?我儿子都叫你妈了,你是不是该改口叫老公了!有人问厉北宸,为什么对叶倾歌那么好。他说十八岁为了给我生孩子,胖了三十三斤,忍受了二十七个小时的阵痛,这样的女人不敢不对她好,也不能不对她好。有人问叶倾歌,厉北...
...
一个无可救药的绒毛控王子。一群倒霉催的星际兽族难民。哎呀,小猫!压倒,搓揉,手感真好妈蛋,仗势欺人,强抢民男,不要脸!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我只是想撸个毛,你们却总是想太多的故事。...
这是一本朝代兴亡史,这是一本大明中兴录。1644年,本该灭亡的明王朝,却在这一年,灭女真平流贼,一统太祖江山,威服四方。是谁,担当了如此大任?为大明征南逐北,打不败的一支铁军。又是谁,为大明创立了如此强军力挽狂澜?这是一本由小人物书写的历史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