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个薛大是个人才。”
远远的夜摇光也在狂吃着东西,把他们带上来的干粮一次性给全部吃光了,咽下最后一口,她才开口道。
温亭湛没有说话,而是看着空空如也的口粮袋,心里有些后悔忘了摇摇每次修为大涨,或者耗力过多胃口就特别好,不然应该将方才那只大老虎给整死,烤成肉干,就不用担心摇摇吃不饱。
隔了一个山头正在舔伤口的老虎顿时背脊一凉。
“金子去摘野果子了,一会儿你将就着吃点。”
夜摇光有些讪讪的开口,三天的口粮,温亭湛一口都没有吃,全进入了自己的肚子,这会儿见温亭湛盯着空了的布袋,就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转移话题,“你觉得薛大如何?”
“很忠义。”
从薛大愿意冒险回来从虎口中救魏临,就说明他重良知、道义。
“把他带回去给你做护卫。”
夜摇光看了薛大的面相,是一个难得的人,薛大已经无亲无故,也没有什么牵绊,身手不错,才十八岁,很值得栽培,温亭湛身边只有一个王*林做书童是不够的。
“若是他愿意跟着我们,就带回去。”
温亭湛不是那种喜欢强人所难的人,而且薛大的品行值得他给予尊重。
“喔喔喔!”
这时候金子跳了回来,手里用空出来的布袋提了不少野果子,大多数是枇杷和野草莓。
“不错不错,养着金子还是很有用的。”
夜摇光捻起一颗湿漉漉,明显是洗干净的野草莓丢入嘴里,笑眯眯的对着金子道。
“哼哼!”
已经学会哼声的金子很不高兴的哼了两声,然后把野草莓和枇杷都给了温亭湛。
“你不吃吗?”
温亭湛把一个剥好的枇杷递给金子。
“别理它,它肯定是吃饱了才回来。”
夜摇光毫不客气的就着温亭湛的手将枇杷给吞了,然后点头,“还不错,熟透了很甜。”
把所有的野果子消灭了,那边魏临等人也准备起身,夜摇光和温亭湛休息了一会儿,打算跟上去时,温亭湛道:“摇摇,你跟着他们吧,我带着金子去猎一些野物,再去寻你。”
夜摇光就吃了个半饱,温亭湛是知道的,今天是肯定下不了山,趁着天还没有黑,先打些野物,再寻一些野果子,以免夜摇光晚上饿了,尤其是刚刚和一只老虎搏斗过,温亭湛属于男儿的血性被激发,现在沸腾的情绪需要宣泄。
夜摇光想都没有想就答应了,多让温亭湛学会一些野外生存力能是好事,这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反正金子跟着,如今她修为大涨,会很快的出现在温亭湛的身边,出不了生命危险。
两人就此分开,夜摇光跟着魏临等人,温亭湛带着金子深入丛林。
有金子的帮忙,温亭湛很快就寻到了很多冬春交替应有的新鲜水果,比如野生的猕猴桃和橘子,统统往布袋里塞,他倒没有和夜摇光一样,全让金子干苦力活,和金子各自拖着一半,摘够了水果就去寻猎物。
想我魔道行事,向来都是逆天唯我,逍遥自在,所过之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腥风血雨!只要杀杀人,喝喝血,就能够把魔功练了,证道大逍遥大长生,这是何等的快活?师师父,不喝血,改改喝蕃茄汁行不??纳尼??!嗯,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十世善人穿越到异世界,继续拼命争做好人好事的励志故事...
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远古年代,比炎黄更遥远的祖先,大地苍茫,血气满天。 这是一段属于人族的悲惨岁月,比厉鬼更凶残的百族,烈火焚城,战血纷纷。 这是一团沉睡亿载的强者之魂,比阳光更炽烈的热血,战尽八荒,血染九天。 在这里,人族只相信自己,不求仙,不拜神,不礼佛,因为他们都是敌人! (人皇书友群246558156,欢迎加入。)...
历史可以改变,可以创造!以铁血挽回国运,扬国威于万里之外,复兴中华,一切从1852开始!...
小道士王野下山当天大师姐送你十亿酒店,跟着我混二师姐医者仁心,小野来我医馆当神医三师姐师姐要带你征服整个娱乐圈五师姐小野,今天起,你就是我鉴宝行首席鉴宝师六师姐与我翱翔蓝天,周游整个世界四师姐跟着四师姐走,指定没错哎师姐太强,真是烦恼!...
这是一个没有潘乐任何痕迹的世界,连他所喜爱的歌曲电视乃至电影都不存在。所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娱乐圈里该有的人一个都不少的存在着。他可以一个个把她们发掘出来,亲手捧上巅峰并以此将这个世界一点点改造成为他熟悉的那个世界,以此来慰藉自我!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做一些上辈子就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让自己所欣赏的她们不至于被什么奇怪的东西给玩坏掉。比如选一枚最爱的大美妞造孩子!(有书友说这本书是日常生活流还有朋友说这是轻松流我想说这只是本正三观正能量的小说!)...
在异世界里,兽人一族中强大的萨满祭司,偶然间救下一名人类女孩。通过女孩,他认识到自己阅历的不足,并开始了解这个除了弱肉强食法则以外的新世界。当他将新奇的文明带给守旧狂野的部落时,又会发生什么呢?PS第一人称视角描述一名有想法的兽人萨满生活,请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