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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琅一股脑儿地只顾着往前跑,左拐右拐,当他跑不动停下来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迷路了。
梵蒂部落通过最近这两千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面积占地约四千平方公里的大部落。
对于丁琅这个还没有在部落里转过几圈的新人来说,迷路是很正常的。
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巷子里乱窜。
到处都是各色的砖瓦盖起的房子,宽敞而漂亮,只是没有一处是属于他的。
他还以为,起码弗兰克家至少这一年是他的居所,只是不是自己的,终究不是自己的。
晃荡到日暮而下,丁琅朝着部落越来越偏远的地方走去。
丁琅看着一处院子的墙角坐下,这里没有弗兰克家所在的地方热闹,太阳已经下山了,秋天的下午有些偏凉,身上还穿着弗兰克给他买的衣服。
据说是这里特产的一种叫羊的动物身上的毛做成的,暖暖的,绵绵的。
要是他能再穿回去,应该能成为一个富翁了吧!
紧了紧身上的衣服,丁琅正要打算进空间里凑合一个晚上时,一个非常略微有些苍老的声音响了起来。
“孩子,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快进爷爷家坐一坐吧!”
丁琅顺着声音看去,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爷爷,这样他就不能再进空间了,毕竟有人看着呢!
克鲁兹都四百多岁了,来自一个小部落,部落里遇到了突如其来的小兽潮覆灭了,只有一部分外出捕猎的兽人幸存了下来,而他和好兄弟,也就是他现在的伴侣,卡森。
今日去买了些鲁鲁肉回来,却发现有个小雌性在他们院子外面蹲着,就一阵心疼。
那场兽潮毁了他们的家园,包括所有的雌性和幼崽,没有人能够想象,当所有的兽人回到部落,看到那满地的狼藉和鲜血是,是怎样的一种绝望。
直到现在,在所有幸存的兽人的脑海中,那都是一段不能回忆的伤痛。
丁琅抬起他哭得可怜兮兮的小脸,看得老克鲁兹心疼的,“孩子,快,起来到家里去!”
他们一直向北行进了几千里,期间几个失去了伴侣和孩子的家伙永远倒在了迁徙途中。
或许丁琅天性就容易相信人,也或许是老克鲁兹的声音太过和蔼,丁琅莫名地就点了点头,把手伸到老克鲁兹那皱巴巴的手里。
“孩子,你怎么一个人在那儿,天多冷,着凉了多难受。”
老克鲁兹从来没有过孩子,看着别人家的孩子都特别亲,这时蹲在墙角的丁琅完全触动了他心底最柔软的一部分。
“森,我回来了!”
院子硬说,朴素也好,简陋也好,除了一棵同样沧桑的老树,几乎什么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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