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正低头看书的张唤雪忽然抬起头来,眼睛看着叶欢。
叶欢漫不经心道:“心口隐痛,气血不顺,四肢百骸有无力感。”
“你……”
张唤雪脸色大变。
“没什么,走火入魔,十天不加调息,修为尽散。”
叶欢漫不经心道:“做个普通人挺好。”
张唤雪面无血色。
叶欢随口道:“师姐,是不是先把衣服还给我。”
拿着自己衣服,叶欢吹着口哨离开医务室。
医务室中,张唤雪脸上青一阵白一阵,胸口浮起一片绯红。
走火入魔,对修行者来说是大忌。
张唤雪的修为是跟随母亲学来,对很多修行者应该知道的事情都是一知半解,自己摸摸索索修炼到如今的境界,再往前走该如何,她便完全不知道了。
叶欢所说的情况,她目前都有。
她也知道如果自己体内经脉不加调息,修为尽散还是小事,说不好便有性命之忧。
可让叶欢为自己治疗……
想起那日的情景,张唤雪脸上就羞得无地自容。
自己肯定还得除尽衣衫,自动躺在他面前,让他为自己推宫走穴。
可叶欢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肯定会趁机沾自己便宜。
而自己玉一般纯洁的身子,就要这样给他玷污嘛?
但如果不治疗的话,难道自己辛苦多年达到的一点修为,就如此散去。
一时之间,张唤雪左右为难,陷入犹豫之中。
“水,张大夫,水……”
王强迷迷糊糊醒来,吵着要喝水。
张唤雪正在挣扎之时,被他这一闹心中气的不轻。
一击手刀打在他脖子上,你再睡一会吧你。
抬眼望着窗外,张唤雪悠悠的叹口气,心道:“难道自己今晚真的要去找他,还在他面前宽衣解带,可如果他趁机提出什么无理要求……”
打自己也不是他的对手,更何况自己走火入魔,实力比平常更有不足,如果他真的动起强来,自己该如何是好。
左右为难之际,张唤雪如放在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焦躁。
无意间,张唤雪瞥到桌上的柳叶刀。
她用手抄起,狠狠的在空中劈了一下,似乎要将眼前的人影一刀两断。
想我魔道行事,向来都是逆天唯我,逍遥自在,所过之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腥风血雨!只要杀杀人,喝喝血,就能够把魔功练了,证道大逍遥大长生,这是何等的快活?师师父,不喝血,改改喝蕃茄汁行不??纳尼??!嗯,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十世善人穿越到异世界,继续拼命争做好人好事的励志故事...
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远古年代,比炎黄更遥远的祖先,大地苍茫,血气满天。 这是一段属于人族的悲惨岁月,比厉鬼更凶残的百族,烈火焚城,战血纷纷。 这是一团沉睡亿载的强者之魂,比阳光更炽烈的热血,战尽八荒,血染九天。 在这里,人族只相信自己,不求仙,不拜神,不礼佛,因为他们都是敌人! (人皇书友群246558156,欢迎加入。)...
历史可以改变,可以创造!以铁血挽回国运,扬国威于万里之外,复兴中华,一切从1852开始!...
小道士王野下山当天大师姐送你十亿酒店,跟着我混二师姐医者仁心,小野来我医馆当神医三师姐师姐要带你征服整个娱乐圈五师姐小野,今天起,你就是我鉴宝行首席鉴宝师六师姐与我翱翔蓝天,周游整个世界四师姐跟着四师姐走,指定没错哎师姐太强,真是烦恼!...
这是一个没有潘乐任何痕迹的世界,连他所喜爱的歌曲电视乃至电影都不存在。所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娱乐圈里该有的人一个都不少的存在着。他可以一个个把她们发掘出来,亲手捧上巅峰并以此将这个世界一点点改造成为他熟悉的那个世界,以此来慰藉自我!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做一些上辈子就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让自己所欣赏的她们不至于被什么奇怪的东西给玩坏掉。比如选一枚最爱的大美妞造孩子!(有书友说这本书是日常生活流还有朋友说这是轻松流我想说这只是本正三观正能量的小说!)...
在异世界里,兽人一族中强大的萨满祭司,偶然间救下一名人类女孩。通过女孩,他认识到自己阅历的不足,并开始了解这个除了弱肉强食法则以外的新世界。当他将新奇的文明带给守旧狂野的部落时,又会发生什么呢?PS第一人称视角描述一名有想法的兽人萨满生活,请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