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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我很无趣啰?”
祝星禾歪头看着他。
“你是可爱。”
李如深笑了笑,“我们也走吧。”
从东门出来,他们沿着学校外围往北门的方向走,像街上那些再普通不过的小情侣一样,手牵着手在夜色中漫步——异装癖,原本是不被世俗接受的怪癖,如今却成了让他躲避世俗眼光的保护色,怎么不算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呢。
路过一家花店,李如深带他进去,他挑了香槟玫瑰、绿色洋桔梗和粉色康乃馨,每种花只要一支,一支就够了。
李如深则挑了一支红色重瓣山茶,掐掉茎叶,将花朵插在祝星禾鬓间,花色靡丽,而人比花娇。
从花店出来,李如深给祝星禾拍了好多照片,每张照片都美极了,每张照片里的祝星禾都在笑,或微笑或浅笑或大笑,他的快乐满得快要溢出来了。
李如深十分后悔,后悔没带相机过来,否则他会拍出更好的照片。
以前他只喜欢拍景物,不喜欢拍人,现在他恨不得用镜头把祝星禾所有的样子都记录下来——只有艺术家才配拥有缪斯,他不是艺术家,但在他的心里,已经认定祝星禾就是他的缪斯。
一边走一边拍,二十分钟的路程他们走了一个多小时。
夜已深了,李如深不得不送祝星禾回家,连一首歌的时间都不到,车就停在了小区门口。
祝星禾把那支香槟玫瑰递给李如深:“送你。”
李如深接住,凑到鼻端轻嗅,花香依旧。
祝星禾又从包包里掏出一只精美的信封,双手递过去:“还有这个,等我走了你再拆开。”
李如深笑着答应:“好。”
祝星禾羞答答地低着头,小声说:“我原本打算今天向你告白的,没想到被你抢先了一步,可情书已经写好了,就送给你留个纪念吧。”
说完,祝星禾就溜之大吉:“我走啦,拜拜!”
目送祝星禾进了小区,李如深小心翼翼地揭开封口贴,抽出一张散发着香味的信纸,展开,娟秀的字迹铺满了信纸,但通篇只有一句话——
祝星禾喜欢李如深。
祝星禾喜欢李如深。
祝星禾喜欢李如深。
……
第一稿其实不是这样的。
祝星禾原本是想把自己是怎么一步步喜欢上李如深的心路历程写出来的,可李如深就是这样告白的,他再照着原先的思路写不免有东施效颦的嫌疑,只好推翻重写。
二稿、三稿、四稿都是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思来想去,他决定不难为自己的脑细胞,化繁为简,把自己最想说的、也是李如深最想听的那句话写了99遍——他并没有长长久久的妄想,只是图个吉利而已。
祝星禾想象着李如深看情书时的表情,兀自笑出声来。
他掏出手机,点开微信,梁姵琪已经拍了他几十下,满屏都是[“梁姵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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