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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落山位居洞天福地,人杰地灵,山青水秀,乃是一方乐土。
孙长空已经到了,而且到的很早。
他很紧张,确切说有些害怕。
他怕死,毕竟他还这么年轻。
他还没有看遍尘世百乐,更没经历人间百态,如果真就这么死了,他会很不甘心。
既然不想死,孙长空当然得做出一起保命的准备。
在这之前,他先去了一趟衣装店。
他不是去买衣服的,他是去做衣服的。
这一回,孙长空可算是下了血本,他先是将那件仙人衣的边角料交了出去,又给了店家整整一万两黄金——这是他从半年来从丹郞儿得到的分红,他一分没花,竟全用到了做一件衣服上。
这在一年之前,他根本不敢相信。
可如今,却理所应当似的做了。
当然,孙长空要做的不是一般的衣服。
他需要一件救命的宝贝。
杀千刀的火髯老儿抢了他的仙衣,他只得令寻他物。
好在,上次孙长空并没有把仙衣残料都卖出去。
这下,他有了翻身的本钱。
在经过了一天的折腾,孙长空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衣服,一件黑色的上衣。
这衣服很是轻薄,几乎感觉不到任何重量;它也很透气,就算夏天穿上也不会感觉闷气。
可是,他最重要的功能并不是为了蔽体,而是防御。
衣装店里的师傅花了一夜的时间,将那些仙衣残料拆成丝线,然后将它们嵌入到由天蛛丝织成的衣物之内。
天蛛丝本就是极为坚韧,就算用八匹烈马也未尽拉得断一根天蛛丝。
而由成千上万根这样的丝线制成的衣物,减伤减震的功效可想而知。
但如果在这样的衣物里面再加入仙衣的成分,那结果就是未知的了。
因为,没人做过。
不过,那些师傅们也不知道自己手里的破布片是什么玩意儿。
作了这么些年生意,他们懂得什么该知,什么不该知。
他们只需要迎合客人的条件,然后尽力完成,不需要这东西是做什么用的,更不用知道这些东西会被用到什么地方上。
就这样,孙长空穿着这件盗版的“仙衣”
上路了。
他走得很急,甚至都没来得及和王道人和三胖道别。
他怕这一别,将会成为永别。
所以他干脆不辞而别,这样他才走得安心,走得了无牵挂。
可孙长空还是记记了一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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