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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们学理科的人眼里,世界到底是有多无聊啊。”
江薏拖着软软的音调。
你们俩慢慢调情吧,我无动于衷地想。
这个海棠湾还真是荒凉。
算是这个以旅游闻名于世的岛上几乎没被开发过的地方。
灰白色的沙子自说自话地绵延着,海鸟短促的声音凄厉地响。
远处一间酒店的霓虹灯很讽刺地在一片荒芜中闪烁着。
“东霓,这个酒店是你提前订好的对不对?”
江薏戴上墨镜,好奇地说,“为什么要订在这儿啊?又没什么可玩的东西。”
“我有个朋友,在这里上班。”
我解释得很勉强。
“告诉你,那是因为,住在这里房钱会有折扣,‘折扣’两个字就是郑东霓的精神动力,哪怕这个地方没有任何东西可玩。”
方靖晖轻松地把旅行袋拎出来,关上了车门。
我面无表情地抱着小家伙从他身边走过,踩着他的脚。
“东霓,出来玩你为什么不换球鞋,还要穿高跟鞋啊,你疯啦?”
江薏瞪圆了眼睛惊呼着。
“我不穿高跟鞋不会走路。”
我回过头来硬硬地说。
我就是喜欢荒芜的地方,就像我总是喜欢不那么爱说话的人。
阳光粗糙的海才是海,风声肃杀的海才是海,非要像旅游宣传片里那么灿烂明艳岂不是可笑,如果只是想要秀丽,你去做湖泊就好了,做海洋干什么?
“美美——亲爱的美美!”
老不死的Peter站在门口,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腆着一个很明显的肚子。
我尖叫了一声就飞奔了上去,差点儿把郑成功像个包裹那样甩在沙滩上,方靖晖第一时间扔掉了旅行袋,从我手上抢走了小孩,我听到他冷冷地跟江薏说:“看到没?她做风尘女子时结交的那些烂人,比她的孩子都重要。”
然后江薏不安地说:“你这么说就过分了。”
但是我此时此刻懒得理睬他,因为我在多年之后的今天,突然发现Peter的脸上有了岁月的痕迹。
他的笑容一如当年那个油腔滑调、讲不好普通话的贝司手,但是那身酒店的制服和他柔和的眼神清扫了所有昔日潦倒的快意。
那我呢?在他眼里我还是那个美美么?还是那个喝酒过量以后就总是不小心把香烟拿倒,点着过滤嘴再惊声尖叫的美美么?所以我不要他第一时间看到郑成功,虽然也许这根本就是徒劳的,可我只是想让那个十年前的美美全力以赴地冲上去,在这个陌生的海滩上和他拥抱一下。
我只是想和我的青春毫无障碍地拥抱一下。
他一如既往,熟练地捏一把我的屁股,这是他和所有女孩子打招呼的方式。
“咸湿佬。”
我快乐地笑。
“死北姑。”
他伸手熟练地打我的脑袋,这是我们每次见面时的问候语,“美美,你没有变。”
他微笑地看着我。
“你老了。”
我残忍地对着他的肚子敲打了一下。
“只要看到你们都没变,我就不老。”
Peter这只色狼突然间变得像个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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