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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如此,她就该早点自荐来给她儿子做媳妇,白吃了那么多的苦。
将口袋里的鸡蛋小心的剥开了吃,连蛋壳上沾了点点的蛋白都给啃了,吃完后乖乖拎着一桶衣服去了河边。
他们家住在二队这边,村子口那里就有一条大河,妇女平时都在那儿洗衣服。
孔嫣拎着桶踉踉跄跄走了过去。
有几个老妇人也在洗衣服,看到她过来都面带好奇,挤眉弄眼的。
当她眼瞎啊?
没办法,她也知道,谁叫她是知青中第一个嫁给当地人的呢?
在这边也算是大新闻一件。
下乡的知青大都带了一点清高,总觉得自己是城里人高人一等。
农村里的人也知道,虽然平时见面打招呼挺热情的,但也不怎么多来往。
只有她除外,才来不过三个月就结婚了,还是大队长家的那个残疾儿子。
“三根媳妇来了?”
有个老婆子笑着跟她打招呼。
三根就是宋清风的小名。
孔嫣故作羞涩微笑,没敢回应人,这些老婆子嘴巴一个比一个利索,你说一句,她能想出一部清宫剧。
然后全大队都知道了。
找了个偏远的大石块,水有点温度,也不怎么冻手,但九个人的衣服也很难洗。
先把自己的衣服挑出来认认真真洗了一遍,其他人的则随便糊弄锤两下就算了事。
床下穿好衣服的宋清风回过头沉默的看了一眼床上一动不动的人影,走过去推了推她。
”
……”
没有丝毫动静。
再次推了推。
“……”
还是没有动静。
抿紧唇,脸上神色不明,然后直接转身出门。
先是轻的几乎听不见的脚步声,接着是木门摩擦的“吱呀”
声。
关上了。
房间内静悄悄的,过了一会儿,躺在床上装死的孔嫣才悄咪咪的睁开眼,伸出脖子回过头去看,果然没人。
松了口气。
赶紧缩回去,埋在被窝里继续睡。
她才不起来呢,起来就要干活!
底下的炕暖乎乎的,简直不要太舒服,这在知青点的时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还是她聪明。
孔嫣是三个月前穿越过来的。
准确的说她是穿到一本书中。
三个多月前她还在现代,一个集美貌与时尚容一身的新时代大学生,洗澡的时候无意间发现胸部里长了一个硬块,本来不是什么大事,医生说取出来就好了,哪知前一秒还在做手术,醒来之后就成了红旗公社前进大队生产二队的下乡新知青孔嫣。
没错,和她同名同姓。
这也就算了,偏偏她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年代重生文,里面炮灰就是这个名字,而且不幸的是,她发现自己就是穿到那本书中了,成了里面下场凄惨的女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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