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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老一小,殊途同归,在这里度过了整整一个愉快的秋天。
守墓人猎叉精熟、宝刀弹弓无敌;守墓人烹饪手法更全面、宝刀在食物品种上花头经更透。
两人联手,吃遍坟场内外大小生物,其乐何极。
当某天,踮起脚从围墙的藤蔓上摘下丝瓜时,宝刀不知道,这株丝瓜藤的根延伸出去,在泥土深处触碰到一具快化为尘埃的尸体。
这尸体生前姓林,在白龙寨砍柴烧水,初秋的某一天,他到城里采买东西,回来后发现寨子空了,他不明所以,又见官兵擒了大小姐。
这位大小姐天真不谙世事,他是知道的,很怕她吃亏,于是拼着一死,告诉官兵们:她不是寨中匪女。
只盼官府能将她当作普通民女办理、留她一条性命,他死也瞑目。
风吹过,叶子簌簌摇。
宝刀挎着丝瓜跑开时,仍然认为这只是一场游戏。
她跟他们所有人,在某一天,会幸福的团聚。
兼思没有她这么天真乐观。
在夜游问题上,他一直一直警告她:他们是徒犯,本来该戴枷锁的,现在没有戴,是简竹的仁慈。
如果她溜在外头被人发现,那别说他们,连简竹都吃不了兜着走!
宝刀虚心答应、诚心不改。
坟场对她的**实在太大。
再说,哎呀,她每次带回来的食物,兼思不也抵抗不住、照吃不误吗?饮食男女,饮食还在男女之前,威力岂容小觑。
不知是宝刀的三脚猫功夫确实不错呢、还是她运气太好,在整个秋季里,她‘跟守墓人的约会,没有一次被撞破——啊,只除了一次遇险。
那时天已转凉,暮色变得晦涩,带着浓浓的秋意。
监狱里又死了两个人,无人收尸,依老样子押到黄狼岗来埋了。
押尸的照例是牢子达哥。
这家伙年过而立,性子却一点儿也不沉稳,个子颇矮,长得像头山羊,每当兴奋时,鼻孔张得特别大,黑洞洞的咻来咻去。
他是唯一一个肯和守墓人呷一杯酒的。
达哥也知道守墓人的蔬菜都是从什么土壤里面长出来、也知道那些野狗可能是偷吃了死肉才长得这么肥。
平常,他是不肯主动过来乞食的。
不过每次把死尸运过来时,他看看绿盈盈可爱的菜园子、或者还闻到酒香肉香,就走不动路了,说几句狠话给自己壮胆:“人死如灯灭,跟死猪死狗有什么区别。
怕毛的!”
非叨唠一顿不可。
以前,守墓人是肯留他吃一顿的。
今儿个,守墓人杵在门口,怪不乐意。
他从前没有更好的饭友,往粗了说,像个没姘头的老**般,达哥来惠顾他的土屋、也就惠顾了,没啥大不了。
而今有个小精灵肯来伴他,他像是又活过来般。
眼看天色已黑,他生怕达哥碍了小精灵的脚步,怎肯让出门来?
他身后的土屋里,罐子咕嘟咕嘟散发出香气,其味清腴,比鸡肉细腻、比鱼肉沉着、比鳖肉脱俗。
达哥喉结上蹿下动,已馋得忍不住,咽着口水笑道:“你这老儿,又作什么怪?”
忽往旁边一指:“什么人来!”
那墙后果有些微声响,守墓人提心吊胆望过去。
达哥其实哪儿在乎什么人,趁守墓人不备,把他一推,猫腰从旁边蹿进屋。
守墓人夹脚追进去,恨不能发个猎叉把他穿心钉在地上!
达哥已经笑着打开松木罐盖:“让我瞧瞧这煮的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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