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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主还没有重生前,原身的人生压根就没现在这样起起伏伏。
懒婆娘是一当到底,直到三十岁成了老姑娘,这才第一次被人上门说亲。
说亲的对象也不是别人,就是老曹家那娶不到媳妇的懒汉曹红阳。
而曹家和他们林家就隔了一条四米左右的小路,两家院墙砌得差不多高,可谓是做了一辈子邻居。
周丽华那大儿子比原身大两岁,他什么德性,爸妈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好吃懒做,烟酒都来,空余时间还喜欢吆几个人来打牌耍乐,不止一次被公社大队长开批斗会,把他当典型来教育。
他的名声和原身相比,有过之而不及。
平日里混不吝调戏良家妇女,勾搭未出嫁的妹子就算了,有时候还会偷别人家的鸡,拔了毛上山烤着吃。
他这个人鬼精鬼精,这段不在家,还是靠着县里朋友的关系,跑去钢铁厂当学徒去了。
农民翻身进厂,这可是大新闻。
周丽华被这大儿子闹得焦头烂额,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能咸鱼翻身。
进厂当学徒,一个月可是能挣26块,这收入比在村里上工强得多。
一时之间,周丽华在村里风光无限。
以前大家都骂曹红阳是个小色痞,现在则是有大把人想要找他说亲。
可是曹红明全都拒绝了,他说自己没玩够,不想早早娶了老婆束手束脚。
这样张扬的超前想法,又让村里人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林月也不知道他为何挑挑拣拣,临了32岁才娶原身。
但在女主的回忆里,周丽华这个当婆婆的很是讨厌林月,不仅经常在曹红明出门后打骂嫌弃她,甚至撺掇林月回隔壁娘家偷拿东西。
林月对她没什么好脸色,也没主动打招呼。
周丽华知道她这怪癖性格,眼珠子瞧着厨房那头问。
“小月啊,你们家这是煮了什么好东西,这么香,我在隔壁都闻到了。”
林月敷衍道:“还能煮什么,肉呗,家里有好事,今天专门买了肉庆祝一下。”
她和大姐交换了个眼神,林蕙兰走过来道。
“周嫂子,要不要进来坐坐,我给你倒杯凉茶喝。”
“好好好。”
周丽华嘴里说好,脚步却没有迈进院子,她重重叹了口气。
“你们这味太香了,狗蛋闻了在家一个劲说要吃肉,我这也是没办法才上门瞧瞧。
我也知道现在肉贵,这么着,我拿5角钱给你们买一点行吗?”
说着,边假模假样地掏钱,林月没阻止她,站在原地,就看她能不能掏出来。
果然,周丽华脸色不好地摆了下手。
“哎呀,我明明就放在兜里了,怎么就找不到?要不,你先去装一点,我等会送钱过来?”
林蕙兰也没想到她这样不要脸,但大家乡里乡亲的,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计较。
而且这次买了很多猪下水,分量足够多,给她弄点也没什么大不了。
林月赶紧拦住大姐,她可不这么想,这种事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以后他们家吃肉的次数肯定越来越多,要是自己每每弄点好吃的,这女人就迫不及待地上门讨要,那他们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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