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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宝叹息,道:“他身上的戾气,你感染了,更会对江湖产生一种黑暗的情绪,也就会打击了你对江湖的向往。”
小康呵呵笑道:“这不是更好么,更容易说服我打消梦想么。
不过啊,老大,我好像感觉了,对他,你从来没有那么着重过一个人哦。”
于谦宝眉头微皱,道:“小屁孩你知道啥呢?”
小康反对:“我不是小屁孩,我已经十九岁了,在很多地方,已经做了好几回爸爸了。”
于谦宝道:“那你怎么不去那些地方?”
小康讪讪道:“我还不是没玩够么。”
于谦宝嗤之以鼻,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封记’老板的千金,要不,老大我给你说去?”
小康急忙摆手,道:“老大别啊,你那样一弄,人家还误会我存心不良,在这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要拿人家的女儿,好像很不够厚道的样子。
万一闹个翻脸,我都没脸见人了。”
于谦宝冷笑一声,道:“你存心本来就不良,还怕谁说啊。”
小康举手投降状,苦着脸道:“老大,我投降了。”
两人一连喝了几大碗酒,看样子,小康的酒量还有待开发,舌头都似乎打结了,而于谦宝分明是那种趁火打劫的人,就好像那夜树林雪地那个蒙面黑衣人说的那样,跟梦同学呆过一会,便被感染上了流氓痞子习气了,露着一副很好奇的神色,温柔的问道:“我说,小康啊,‘封记’老板的千金封依依可是足不出户的大家闺秀哪,你是怎么遇上,相中的啊?”
提起封依依,小康阳光的脸上却露出一抹浓浓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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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依依,原本是一个很快活的女孩子,在很多的人眼里,她就仿佛风一般的轻柔,那曼妙的身姿,美艳如画的容颜,倘若伫立楼台,脱俗出尘的气质,让人很是容易相信,只需一阵清风吹送,她便要御风而行,赴瑶台而去。
封家,在这个小城镇里边,也算得上是大户人家了。
在封建王朝的时代,女人,或许本身就是一种悲哀。
尤其是对于妇女的各种管制与干涉自由的程度,实在到了让人发指让人痛心的地步。
所谓男耕女织,说好听的,是男主外女主内,其实,已经把妇女定位在一个道德的牢笼里面去了。
甚至,大家闺秀,珍足于户内,剪寂寞与窗前,美其言是珍重身份,其实却是将道德的枷锁,强加在女孩的身上,作以珍贵的鸟类饲养,待价而沽。
一言概之,女人,在封建时代,只是一种换取家庭收益价值的筹码。
在如此时代,作为一名大家闺秀,封依依也躲不开命运的枷锁。
或许,在这个时代,女人被潜移默化了,也默认了命运的摆布。
所以,她们在别人划好的圈子里面生活,也没有感觉什么的不妥当,自然,也不会跑到国际妇联去追讨属于自己的自由和尊严。
如果一切轨迹没有变化,封依依也不会例外,依然在庭院之中描画、刺绣,依然在庭院间落下清脆的笑声。
然而,人生,有时候,总是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发生,意外,又是推动轨迹偏离的重要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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