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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浅咖色的绞花羊绒毛衣,是外婆前几年买了最好的羊绒毛线给明夏织的。
浅咖色穿在身上很显白,再配上一条牛仔裤,显得明夏整个人很清爽、很亮眼。
小黑蹲在厨房门口,见明夏一边做早餐,一边哼歌,看上去心情很好。
完全没有昨晚做噩梦时伤心脆弱的样子。
“怎么了?今天早上起来就一直盯着姐姐看?”
小黑明明只是一只小奶狗,但明夏总会莫名觉得它很老成,像是有很多心事。
可狗狗又不用上班,它在烦心什么呢?
“来,吃早饭吧!”
为了感谢小黑昨晚冲出来保护自己,明夏给它做了很多好吃的。
土豆培根鸡蛋饼、细切香煎小牛肉、水煮西兰花,再加一杯热牛奶。
色泽诱人、卖相很不错。
明夏摸摸它的脑袋,笑得温柔,“知道你不喜欢吃狗粮,以后我们就都不吃啦,以后姐姐每天给你做好多好吃的!”
幸好她捡的是只狗狗,是杂食动物。
“……”
小狗黝黑的眼睛缩了缩。
来到狗碗旁,低头叼了一块香煎小牛肉。
属于食物的美味,瞬间在舌尖味蕾炸开。
“!”
昨天早上,它虽然也吃了明夏做的饭。
但那时候它太饿了,光顾着狼吞虎咽,根本没仔细分辨食物的味道。
可是现在——
变成狗之后,它的味觉比以往敏锐了好几倍。
外焦里嫩的小牛肉、香脆而味道丰富的土豆饼,还有哪怕是最简单的水煮西兰花,火候也把握得恰到好处。
小狗抬头。
虽然,在它的视线中,周围的一切都是黑灰的,但穿着单色毛衣、牛仔裤的明夏,周身像是泛着一层盈盈的暖光。
“怎么样?好吃吧!”
明夏脸上的小表情骄傲又自喜,“嘿嘿嘿,我们蜀渝地方的人可是先天厨艺圣体!”
“……”
小狗翻了个眼皮。
这个女人,果然还是这么自恋。
不过,实话实说,她的手艺确实不错。
他一向不怎么喜欢吃早餐,今天都吃了好几块牛肉。
目送明夏出了小区,小黑按昨晚计划的那样,来到电脑旁,伸出自己的狗爪子摁开开机键,再跳到书桌上用嘴咬开显示器的开关。
最后,它在键鼠前蹲下,稍稍扭了下脖子,准备大干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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