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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
——狄更斯《双城记》
——
次日,张新军拒绝了老伴的陪伴,独自返回了家乡的小镇。
缓缓行进在镇子中间最宽敞的主干道上,张新军思绪起伏。
记忆中的建筑早就被推翻重盖,脚下这条路也被拓宽了很多倍。
这里他已经足足三十多年没有回来过了,看不见什么熟悉的景象,没勾起来任何回忆。
“也许,只有在郊区才能看见熟悉的景色吧?!”
张新军叹了一口气,仅凭借这些完全不熟悉的景色,他连自己以前待过的生产队都找不到了。
“大军!
张新军!”
一个声音从张新军的身后响起,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张新军一转身,正好看见了一个男人站在了他对面。
“张新军,对吧?!”
来人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
洗的发白的工装和微微有些谢顶的头发,表明他的境遇并不算太好。
“您是?”
张新军略略有些疑惑。
虽然有些面熟,但是他不太记得对方的名字了。
“我是小五啊!”
来人十分激动,看出张新军不记得他了,也丝毫没有尴尬,“小五,王才生!”
“就是……”
王才生做出了一个拿个大碗,沿着碗边喝粥的动作。
这个动作隐约让张新军想起了什么。
当年做红小兵的时候,他虽然只是个副头头,但手底下也管着三十多号人。
那时候身后总有一个瘦的和猴子一样的男孩子跟着,他们嫌他小,却也撵不走。
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小子特别能吃,吃的特别快。
最堪称经典的就是他喝粥的样子,拿着粥碗,嘴搭碗边,一转一圈,半碗粥就下去了。
再一转,碗就空了。
通常情况下,别人喝一碗的功夫,他能喝三碗,就和完全不怕烫似的。
因为时间已经太久远,况且张新军因为曾经的一些事情,刻意的遗忘了这段红小兵的经历。
所以,再见到王才生的时候,只不过是觉得面善。
如果不是那个喝粥的动作,他都认不出来了。
这乍一下见到熟人,张新军刻意尘封的记忆也随之汹涌而来。
当年张新军不过是个游手好闲的小子。
虽然不做什么恶事,可是却也不算什么正当人。
西家田里拿个西瓜,东家果林摘筐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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