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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是很恰当的——我们没有办法同时得到这两样东西,也就是说,它们之间是互相排斥的。
如果我们得到了性经验的广度,自然就会同时失去了它的深度,反之亦然。
婚前同居使离婚的可能性大增
情侣们在婚前同居的理由可谓五花八门。
比较现实的人会觉得,同居可以节省生活开支,毕竟两个人共同负担房租比各自租一套房子要省钱多了;浪漫主义者会认为,同居生活更有幸福感,因为两个人多了许多共处的时间;不婚主义者会觉得,同居生活让他得到了一段无须承诺的伴侣关系,尤其是安全的性关系;缺乏安全感的人觉得,和另一个人同住可以让他有更多的安全感;对建立稳定关系缺乏信心的人会认为,同居可以让他先试试与那个人一起生活的感觉,即所谓的试婚者;一些青少年会通过与别人同居,来向父母和社会宣告自己已经成年;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将同居作为结婚的前奏,他们是带着承诺与伴侣开始同居生活的。
很多选择婚前同居的人,都相信这样的生活方式对以后形成幸福、稳定的婚姻关系有帮助。
但事实并非如此。
研究同居行为的学者发现,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同居者,能够进入婚姻的可能性就越高,反之就越低(概率分别为51%和22%)。
在婚前有过同居历史的情侣,将来婚姻也多短寿,或出现相处困难,甚至是家庭暴力等现象。
简而言之,婚前同居的情侣,结婚后离婚的可能性会大增。
美国耶鲁大学的一项研究显示,在婚前有过同居行为的情侣,他们婚后的离婚率高达80%;在另一项对3300名成年人所做的调查研究表明,有过婚前同居的夫妻相较那些没有过婚前同居的夫妻,离婚的可能性要高出46%。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
首先,这是因为会选择婚前同居的人,通常是敢于违背社会规则、挑战价值底线、比较自由自我的人。
一旦进他们进入婚姻之后,发现那不是他真正想要的生活,那么选择离婚或其他挑战社会规则的行为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
而那些没有过婚前同居的人,在出现期望与现实的矛盾时,则会更倾向于遵守本分。
其次,要建立起一段同居关系,所需的成本比较低(把少量个人物品搬到一起就可以),关系里的承诺和责任也相对较少。
这使得同居情侣对矛盾和冲突的忍耐度比较低,容易有随时结束关系的心理预期,无法全身心投入到关系的建设之中。
而这种心理会有一个顺延性,会带到以后的婚姻中。
最后,研究者发现,很多的同居者都缺乏维系情感关系的能力,而正是这种能力的缺乏致使他们更愿意进入同居而不是婚姻关系。
加之同居生活容易使人对矛盾和冲突的忍耐度降低,在这个过程中,人就会逐渐改变对爱情的认知度,破坏了婚姻关系中最为关键的承诺和亲密感。
以上多重因素使得他们即便日后进入了婚姻,也很难建设起幸福、长久的婚姻生活。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婚前同居都会导致离婚的可能性增高。
当一对情侣带着对彼此的承诺和对关系的责任感开始同居生活时,结果就会全然不同。
男女比例关乎于性解放还是性禁锢
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在食物的获取上,女人负责采摘,男人则主要是出去打猎。
果实是很容易就能够找到的,而跑动着的猎物却没有那么容易获取,可想而知,那时的女人总是吃得饱饱的,而男人则弄不好就要饿肚子。
这个阶段应该维持了很长的时间,以至于女娲造人的传说对国人的影响如此根深蒂固。
所以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女性占据了社会的主要管理地位,她们往往有固定的居所,有多余的粮食,还会圈养可食用的家畜。
而男性常常是除了一身力气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最多会有一条猎狗)。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男性想要娶老婆,他就需要先到女方的家里劳动,这就是人类最早的婚姻形式——服务婚。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学会了种植可食用的植物,使得部分男性开始有了多余的粮食,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他们对打猎的依赖,变身新富阶层。
所以,当此时的男性需要一个老婆时,除了到女方家干活儿之外,他还可以选择给女方家长一些钱或物作为替代,于是买卖婚就出现了。
买卖婚的出现,标志着女性作为男性附属品的时代的来临。
社会就是如此,谁拥有更多的生产资料,谁就拥有控制权。
取得了对社会的控制权的男性,在之后的几千年里想尽一切办法去控制女性,想要把她们变得弱小,从而突出自己的强大。
在方式上,除了给她们制订各种规矩,还要通过思想来控制她们。
作为社会的主要管理者,男性会根据女性的数量多少来制订性的游戏规则,这就是控制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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