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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自己和火儿是不小心签了什么契约,但是要是没有自己,火儿现在是什么样子还真是不好说呢。
想想自己养大一头龙容易吗,特别是那头龙还带着两个蹭吃蹭喝的亲戚的时候?
这一夜,一头龙两眼放光算了半夜的帐,就算是睡梦里也不忘念叨着他的账单;一个人翻来覆去睡不着,熬到眼眶乌黑,终于得出一个结论:自己太善良,恶龙欺人太甚,如果不想办法,说不定等人家一睁开眼,自己就得把火儿当做“喜儿”
送给可恶的“黄世仁”
去!
龙这个种族,真的是十分的强悍。
巨大的体型,强横的力量,甚至还有着绝大部分种族追求一辈子都达不到魔法能力。
简直是逆天啊!
只不过,这种大家伙数量稀少,生性懒散,有时候一觉就睡了人类的一辈子。
唯一的嗜好,也就是喜欢收集点儿亮晶晶的小东西。
不过,这个嗜好也就是和人类上层社会有点儿关系(贵族才有钱啊),一般的平民终其一生也不见得有机会见到龙。
因为各个种族骨子里对力量的崇拜,数量稀少的龙族在大陆上地位很高,平平常常一头龙出来,都会受到热烈的欢迎。
而实力的差距也让这些龙们养成了高傲的性子。
不过,在这个大陆上,也不是只有龙族才是高高在上的。
能和龙族相提并论的,就是精灵!
高贵的精灵,美丽而又有修养。
不论是武力还是魔力,也都十分强大。
更重要的是,精灵们个个都是很有修养的,既没有龙族高高在上眼角都不愿撇你一眼的傲气,又有长久寿命与源远流长的历史带给他们的修养——至少,没有哪个精灵出现时会像暴发户一样,闪花别人的眼!
优雅的举止,精致的容貌,精灵远比动不动就抢个劫啊,敲个诈啊,仗着皮厚胡作非为的无赖龙受欢迎的多。
林嘉想来想去,如果实力差太多,那么不管做什么,那些傲慢的令人恼火的龙也不会在意的。
只有借助能和他们平起平坐的精灵的力量,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正视自己的存在,并且行事要有所忌惮,不能为所欲为。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林嘉自己是个人类,又不像贝尔特兰一样天赋出众,甚至突破种族的界限,让巨龙也高看一眼。
而火儿只是一头离成年还很远的小龙,就算对自己再有好感,但是有谁会很在意一个孩子的想法呢?特别是父母都很自负的时候?
龙族能接受精灵作为伴侣,那是精灵具有相应的实力。
可是他们能接受一个人类吗?说不定会觉得林嘉不管做多少事情都是应该的吧,能为高等的种族服务,是多么荣耀的事情啊!
做点儿什么,林嘉觉得自己必须做点儿什么,才能让自己摆脱现在的窘境。
所以当火儿小朋友算账算的上瘾,已经把魔爪伸向了自己叔叔的时候,林嘉郑重的和火儿谈起了这个问题。
“不管我做了什么,他们是不会郑重考虑我说的话的。”
林嘉很严肃,“像我这样,放个火球很容易,放个火墙就有点儿困难了,和你的父母比起来,我差的太远了,也许他们打个喷嚏我就被吹走了。
所以我说什么,也许他们只当是虫子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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