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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作诗(第2页)

如果不是陈子龙和他实在是一对损友,了解得不能再了解,还真的会被李哲这一番做作给吓住。

陈子龙看着李哲,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出自李哲之口。

对郡主倾慕是倾慕,今天在这里的人人人都倾慕郡主,但哪一个人会象李哲此刻这样这么直白的说出来。

身边的旁人都已经看不惯,忍不住出口道:

“李哲,公主是何等样人,就凭你也敢对郡主有非分之想,你也太不知羞耻了,简直就是亵渎,说的好像你真会写诗一样。”

李哲在州学的同学们眼里一向是边缘岛上出来的乡巴佬,祖上靠军功得爵,然后后辈就凭着恩萌能将爵位一直继承下去,算是典型的拼爹,最让同学们中寒门出身的人看不惯。

再加上李哲本身在州学里成绩又一向是倒数,功课不好,更是让人不屑。

偏偏此人还没有自知之明,此刻还想着作诗,在郡主面前邀宠,这得是多极品的人才能做出这种事儿来,种种丑态,真是让同学们笑掉大牙,几乎没人会相信他能写出好诗来。

自然有人要出口驳他。

不过面对这人的嘲讽,李哲却是丝毫不以为意,这时候光论口舌之利证明不了什么,等一会儿真功夫见真章才是本事。

不说李哲这边,却说这时前面已经有人做出诗来,吸引了众人眼球,众人纷纷围上前去。

抢先做出诗歌的人是一个同学,生的唇红齿白,英俊不凡,却是两人在州学里的同班,班里文辞最好的学霸陆凡,此人向来有急智,最善于作诗,没想到今天在这里也是第一个做出来。

只听他开口吟道:

“离别之于爱情,

好比狂风之于怒火,

它能将小火熄灭,

也能使大火熊熊燃烧。”

这一首诗一出,很多人立时便闭住了嘴。

很多人将之和自己做的诗一比,嘿!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很多人做的诗和这诗一比,登时就成了甩大街的货。

这几句现代诗短小精干,却韵味无穷,简单的几句话,却启人深思,平常人往往认为离别是对爱情最痛苦之事,所以才有无数描述相思离别之苦的文章,千年以来莫不是如此。

但陆凡这首诗却另辟蹊径,认为离别能使真正的感情升华,经历过离别的感情才更显浓烈真挚,这一层境界又比平常的离别诗高出一筹了。

陆凡能写出这样的诗句,已经得到了白话文语句运用的精髓,传统的古诗词,讲究的是含蓄,点到即止,最求意境,没想到陆凡的这首短短的现代诗,竟然隐约间也有类似的境界。

坐在上面的郡主点评道:

“陆凡君,这诗意蕴深长,写的很有意味。”

陆凡得了郡主夸奖,登时就像是吃了二两酒一样,一团红云浮在脸上,

众人都上前恭喜,

“不错不错!

郡主说得好!

今天,还是陆兄才思敏捷,高了我等一头,我等甘拜下风。”

陆凡被众人围着,脚步轻的跟踩在高跷上一样,高兴的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就在这时候,李哲突然主动上前一步,

“各位!

陆兄做的诗极好,不过我这里也得有一首诗,却要和陆兄比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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