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婴儿是不是怪物野狼不知道,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小家伙绝对是个十足的饭桶。
一个小时后,野狼坐在酒肆的桌子旁,抬头看了看垒得有半人高的盘子,再低头看了看狂吃不已的婴儿,接着又看了看盘子里一口没碰的蔬菜,最后头疼地按住不停跳动的额角。
野狼发现,婴儿的食谱尤其地古怪。
无论是烤得焦香的土豆,还是黄油甜菜,甚至连刚出炉的面包,他连尝都不肯尝一口。
可蜜汁猪肋骨和烤牛排这类肉食品,却尤其受到欢迎。
野狼曾用叉子骗他吃了一小口燕麦面包,结果婴儿不但当着他的面吐了出来,而且还好像吃到毒|药一样,不停地用手去刮自己的舌头。
难道婴儿是绝对的食肉动物?半点儿素菜都不能沾?
野狼无解也无奈,只好把剩下的面包吃完。
其实新出炉的烤面包配上薄荷奶酪与蜜酒,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吃饱以后,野狼喝了口酒。
等待婴儿的同时,他也开始思考一些其他的事情。
之前发生的事情,也进入了他的脑海。
在大卫堡,亮闪闪的银币具有难以想象的魅力,而同样具有相似魅力的,就是高贵华丽的服装和胸口别着的金色徽章。
野狼有些能够明白,为什么尼克要把约克特的胸章给自己,而且还让他换套闪瞎人眼的服装了。
刚才对野狼的身份具有疑惑的客栈店家,居然在看到野狼胸前别着的金色徽章后,瞬间变脸。
他的态度转变得那叫一个快,野狼甚至都什么都不用解释,只需要摆着一张不耐烦的臭脸,就唬得对方点头哈腰,不敢质疑。
听到婴儿饿得肚子叫,店家居然还亲自将野狼送到隔壁酒肆,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硬是杀出一条血路,给他们空出单独的位置来。
侍女端着的牛肉也理所当然地归他们了。
当然了,店家的小费要得可一点都不客气,野狼的钱袋又被迫憋下去好大一截。
酒肆生意很旺,刚才门一打开,混杂着酒香、烤肉香、汗臭脚臭、刺鼻香水的复杂气味,顿时扑鼻而来,熏得野狼差点没重新倒退出去。
外面天气寒冷,但壁炉里的火焰烧得很旺,屋子里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边吃边大声地聊天,吵得要命。
野狼敏锐地注意到,这些人都是游走在黑暗边缘的危险分子,并且根据所佩戴的长矛射日的徽章材质的不同,明显的分为两拨儿。
大多数的人胸前别着铜质徽章。
他们喝着廉价的烈酒,嘴里唱着粗鄙下流的歌曲,满嘴跑马车地炫耀着自己的“光辉”
事迹。
这些人大多来历复杂,根据外表和装束进行初步判断,强盗、土匪、小偷、走私贩兼而有之,并且像下水沟里的老鼠那样生活着。
而胸前别着银色徽章的人,则装扮更为讲究,言谈举止间也透着一股贵族的味道。
不过在野狼看来,他们虽然努力想要装成贵族,但也就只学了个皮毛,勉强算个半桶水,总之老是透着一股子别扭劲儿。
真正的贵族可不是随随便便想装就能装得来的,那是需要长久的熏陶才能磨砺出来的。
可若真要让野狼解释什么才像贵族,他却又难以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
只能用总结为“气质”
二字。
一种即使态度谦和,骨子里也透着高傲和坚韧的气质,那是一道无形的墙壁,将低贱的平民与傲慢的贵族隔绝开来。
很久很久以前,野狼曾经也是贵族的一员。
不过那时候的他名为西蒙,而西蒙的事情,全部都与现在的他毫无瓜葛了。
不过,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其实幼年的生活,还是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些痕迹。
因为当他出现在众人视线范围开始,喧嚣的酒肆蓦地陷入了一片诡异的沉默。
(他们的纠葛始于父辈,这是外人以为的,可是,沈凌薇知道,对他的感情,早已是深种,那一段往事,她守口如瓶,却不成想,有一天,却会在她意想不到的情况下,暴光于众。)无爱的婚姻,不能生育的自己,分手自然是最后的收场。沈凌薇心痛难当,毅然离开了伤心地,远走他乡。两年后,因一个合作案,与前夫再遇,沈凌薇只觉,这个世界有时真是小得可怜。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工作照旧,生活照常。只是让人气愤的是,那个叫做前夫的男人,为什么竟频频对自己做一些不可思议的小动作?片段1唐文昊,麻烦你让一下。沈凌薇偏着头,语气冷而硬。可是那个男人丝毫不为所动,甚至还抬起大手轻抚上自己的脸颊。这是什么情况,沈凌薇咬牙,一个转头,却是突然地,不小心把自己的唇送上了,心里顿时哀嚎,这叫什么事?呵呵,两年未见,倒是变得主动了,唔,那我就不客气了。唐文昊贴着她的唇,轻声呢喃着,随后,便毫不客气的亲了下去。片段二俩人在车上亲吻的难舍难分之时,男人正准备考虑是否上演车震,却不料,大手一探,身下的女人竟然没有穿内衣,顿时大怒死女人,来到了国外,竟然不学好,用这种方法勾引男人,是不是?首次的重逢,她恨恨地赏了他一巴掌,打得他无语反驳二次的相遇,她临危不惧,光着身子,跟他谈判,结果如果爱上你,是我这一辈子都逃不开的劫,那么,我愿意一直都把你藏在心中,好好守着这份爱,即使你不爱我,也没有关系,也许我很傻,可是,没有关系,我是忠于自己,忠于自己的感情,这样,就已足够。尘世中,能够遇到一个让自己无怨无悔去爱的人,是幸还是不幸,这个答案,只有自己清楚。...
独天何泣独尔何孤终有一天,我林阳会站在离天最近的地方问上一句,这天可逆?这路可走?新书千重仙请各位道友好汉推荐支持。...
一袭青衣独上天,只手单剑覆群妖。千年不改初心愿,万载只为一念平。世界从诞生的开始便在生死轮回中流转。但总有大智慧者欲意脱,永存不朽。上古之时,百圣争鸣,意图踏上那最后的一步。但由此而引的天地惊变,却几乎毁灭了世界。上古修圣流派就此凋零。人族的天地主角之位,也因此不稳。千万年后,世间修行问仙之术横行。世间即有正邪之分,亦有诸族争霸之别。一场妖蛮南侵,引一件惨事。一个破空而来的灵魂,在惨痛中立下重誓终有一日要让妖蛮烟消云散,令人族重回世界之巅。一介断臂少年,为续肢,为复仇,亦为了曾经的师门,一步步走上人间的巅峰。在百圣无终十万年之后,一名新圣缓缓升起...
魏延,字文长。蜀国大将,诸葛亮去世后冤死。一个穿越回去想做孔明的人,意外的穿越到了孔明去世那年的魏延身上。是按照历史挂掉还是绝境求生,请关注本部小说。笔者谨以此作品,向不久前仙逝的黄先生表以个人深深的敬意。...
谢家大小姐谢怡心,从小就爱威远将军的孙子杨昭武。爱到刁蛮任性,爱到肝肠寸断,直到父亲死后,自己被逐出家门,才懂不是我爱你,你就会爱我。最后又会是谁求谁?谁爱上谁?...
嚣张版清晨,我从四百万平方公里的大床上起来,九条巨龙拉着宇宙飞船接我去厕所,108名来自各个位面的女仆伺候我洗漱,开着由哨兵维修好的零号机去离这14000公里远的饭店,然后用世纪浓汤漱嘴逗逼版我住隔壁我姓王,你指不定就是我的种,所以跪下,我的时间非常值钱,把你的信用点和兵都交出来,不然我就认作你爹标准版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年(真的很普通),被迫加入帝国的位面远征军的故事,从此他过上了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幸福日子,想想还有点小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