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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穷山逐鹿(第1页)

很明显,这位阿飞就是一枚穿越人士了,但是他穿得非常糟糕。

前一刻还在翻横栏偷过马路,随即一辆八[***]卡挟着可怕的劲风呼啸而至,后一刻睁开眼睛,他就已经穿越了。

穿越后的第一印象——“我靠你起码给我个家徒四壁啊……这连墙壁都不全是怎么回事儿?”

他从新躯体家人的穿着打扮上,勉强可以分辨出是在中国古代,可具体哪朝哪代,却一点儿都找不到线索——唯一可以确定的,老爹前发不剔光,脑后没辫子,应该不是清朝。

等搞清楚了自己的奇诡经历后,他就开始装傻,什么话都不说,光听新躯体的家人们说,从中搜索自己所需要的信息。

但是很快他就不必再费心思考了,因为这具躯体原本的意识,或者不如说意识的残片,一点点浮上脑海,帮他补完了前半生的经历。

原来这具新躯体还是个十三岁的少年,名叫阿飞——也说不定是阿非、阿肥、阿灰啥的,反正家里没人识字儿。

最要命的,竟然还不是汉人,可是自己究竟属于哪个民族呢?居然毫无头绪。

只知道是本地的土著,和汉人混居,逐渐的服装、语言也汉化了,除了某些习俗外,跟汉人也没有什么两样。

阿飞的家庭成分是根红苗正的佃农,一个爹,一个娘,再加一个自己,佃种着附近县城某大户在山沟最荒僻处的不到十亩地,每年收获的七成都要用来交租,剩下三成还有高利贷的利息要还,熬过漫长的一冬以后,往往连来年的种子都备不齐,所以常年要以野菜充饥。

他一开始完全受不了家里的食物,闻到味道就要反胃,可是没有办法,当他连饿了三天以后,终于发觉自己别说野菜了,连狗屎都想要啃上一口。

当然,阿飞家养不起狗,狗是隔壁汉民老王的……

大概在穿越到这个陌生的时代半个月以后,除了家里很穷以外,他终于搞明白了一些事情。

首先,这地方应该是在黄河以北,因为正当冬季,气候非常寒冷,才十月初,气温就肯定零度以下了,一家三口整天都裹着不知道从什么动物身上剥下来的脏兮兮的皮子,围着火塘苦熬。

其次,这个名叫阿飞的少年是出门捡柴的时候,被树枝掉下来砸到脑袋而昏倒的,好不容易被隔壁老王从林子里找到背回来,已经冻得去掉了半条命,也不知道怎么一来,就被他夺了舍,成为了穿越后的新躯体。

第三,隔壁老王的狗很凶,听说老王养这条狗是为了农闲的时候去林子里打猎——而且,狗屎真的很臭,不能吃……

除此以外,还有太多让他搞不明白的地方,最主要就是具体的年代和地址。

家里的农具、用具大多是木头扎的、陶土捏的、石头砸的,几乎不见一丝金属,连菜刀都没有,用石片儿代替。

但这并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他很清楚,中国偏远地区的农村几千年来都毫无进步,直到二十世纪,这样贫穷的家庭虽然凤毛麟角,却也仍然是能够在犄角旮旯里找到的。

他问爹妈,现在是什么年代,爹妈却只告诉他,是兔年……再问是哪个朝代,哪位皇帝在位?爹妈大眼瞪小眼,反而问他,皇帝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我靠不会穿越到原始社会来了吧!”

还是隔壁老王比较见多识广,他起码能够说出附近县城的名字,叫做纳罕——这名字倒是真够让人纳罕的,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穿到异世界来了。

老王还知道县里最大的官儿是县长老爷,而他们租种的就是县长老爷的族兄弟的土地,至于这哥儿俩是姓张还是姓章,老王也不清楚——他不认识字。

有县,有县长,起码说明这起码得战国中后期了吧……年代范围终于可以缩短到从战国中后期直到明朝,只有他喵的“短短”

两千年,然后,你猜?

自己究竟穿到什么时代来了呢?直到第二年的三月份,春暖花开之际,他才终于搞清楚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阿飞天天吃野菜吃到吐,更要命的是就连野菜都吃不到半饱,少年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却似乎永远地空着肚子。

直到他穿越后的第七天,隔壁老王终于又在林子里猎到了一只骨瘦如柴的兔子,格外开恩送了他们家一碗热腾腾的骨头汤——不过阿飞总觉得那骨头上已经有了啃过的痕迹……

半碗热汤下肚,没香料也没盐更没味精的腥味儿竟然刺激得他食欲大开,精神一振。

于是,他立刻就产生了一个让爹妈惊诧不已,而原本的自己竟然活了十二年(十三是虚岁)都压根儿没有动过的念头——跟隔壁老王学打猎!

老王倒真不藏私,把自己的一整套打猎技能倾囊相授——老王孤单一人,无妻无子,本来就挺喜欢隔壁这个小孩子,虽然跟自己不同种不同族。

于是,阿飞就跟着老王进了林子,花了一整个白天的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出来觅食的兔子,然后把手里磨尖的树枝投掷出去。

结果:树枝断了,兔子跑了,两人空着手回了家。

老王安慰他:“打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我平常也总得在林子里转个七八天,才能扎中一只兔子、刺猬什么的。

要不是天寒地冻种不了地,谁会出门去打猎啊?”

阿飞在心里默默地朝老王竖起了中指。

于是第二天他自己一个人出门,顶着凛冽的寒风在林子里漫无目的的转悠。

好不容易,终于被他找到了一根合适的树枝,于是把事先准备好的草绳绑在树枝两端,做成了一把恐怕连山顶洞人都会笑掉大牙的小弓。

到了第三天,他终于用这支完全不象弓的东西,配上一打完全不象箭的磨尖了的细树枝,射瘸了一只倒霉的兔子,然后追出去两里地,终于把累得半死的兔子按倒在身下。

当天晚上,瞒着隔壁老王,一家三口喜大普奔地喝了一顿热腾腾的肉汤,啃光了半只不再有牙印儿的兔子——剩下半只,老爹说要慢慢炖着,一直吃到年根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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