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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人为
朗基努斯正如同名的那柄圣矛,又高又瘦,又黑又尖锐,他经常眯着眼睛,居高临下地俯视旁人。
朗基努斯并不是他原本的名字,他只是发了愿,除非做出一番事业,就不会取回自己的姓氏,不过如今看来,这个希望越来越渺茫了。
要知道,如他这般的流浪骑士充斥着整座圣城,他们因为种种原因,或是被家族舍弃,或是被效忠的领主厌弃,或是未能达成或是立下了誓言,又或是做出了习惯法与教法所不允许的事情,才抱着一线微薄的希望,借着“朝圣”
与“和异教徒作战”
的名义,进了亚拉萨路。
这种想法也不奇怪,毕竟圣殿骑士团,善堂骑士团,还有阿拉比半岛的四个基督徒国王都曾是从十字军中诞生的,可惜的是时不我待,现在亚拉萨路的各大势力早已成型,不再是一个孤零零的骑士单凭着勇气与武技就能得到赞赏、黄金与爵位的时候了。
朗基努斯十七岁时带着仆从,三匹马和一套盔甲,武器登上了前往雅法的船只,如今就只有他、一件皮甲、一柄长剑与一匹马,这十年来他一直在到处寻求机会,但如善堂骑士团,圣殿骑士团这样成规模的大骑士团没有引荐人他连踏进门槛的机会都没有;前来朝圣的富商与贵族,要么自己有护卫,要么宁愿雇佣圣殿骑士团的骑士;他改而向亚拉萨路的官员行贿,可他们不是骗子就是无用的废物。
可笑的是最后也是一个有点慈悲心的废物给了他一个机会,那就是为圣墓教堂的教士们做侍从,教士们并不仅仅只在教堂和修道院里,他们也时常要外出为虔诚且贵重的信徒做圣事,而出了亚拉萨路,教士们就是强盗最喜欢的肥美猎物之一——也许你要问,这样的工作为何没有出现激烈的竞争?
嗯……那当然是因为……教士们太吝啬了。
他们支付的工钱仅能保证朗基努斯不至于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有的就是一个空头许诺——许诺把他推荐给亚拉萨路国王,以及,朗基努斯可以如修士一般随意地进出圣墓教堂以及教堂前的受难广场。
于是朗基努斯就用这个特权赚钱。
圣墓教堂并不是随时随地,向着任何人开放的,虽然按照教法,理应如此。
但修士与教士们总有办法拒绝那些没有给出足够奉献的朝圣者,他们没法见到、触摸到和嗅闻到一丝半点有关于耶稣基督的宝贵痕迹,所以总有大群的朝圣者只能徘徊在通往受难广场的阶梯前,哭泣着祈祷,跪拜,希望有哪个好人愿意怜悯他们,带他们进去。
朗基努斯不是个好人,但他意外地擅长寻找机会,而且不贪婪,他只要教士的一半价钱,在不需要外出的时候,在黄昏以及天色将央的时候挑几个朝圣者,宣称他们是自己的朋友或是同伴,把他们带进教堂,这可以说是一桩两全其美的事儿,朝圣者可以达成夙愿,他可以贴补一下穷困的生活,教士们也得以更为理直气壮地使唤他——虽然他们之中也有人对此颇为腹诽。
但有时候,骑士也会仰望着天空,陷入深沉的思索,他的人生难道就这样了吗?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士们会忍无可忍地叫他滚蛋,就算他们愿意容忍他,他还能保持现有的体力与敏锐多少年?他也想过存一点钱,但盔甲要修,要擦,马儿要喂,刀剑要养护,他自己也要吃喝……
一想起五年十年后,他会和他看到的那些老迈或是伤残的骑士那样,握着瘪瘪的钱囊,垂着头,骑着瘦骨嶙峋的老马,扛着一柄随时都会断裂的长矛,满怀畏惧与绝望地走在回乡的小径上,向自己的侄儿祈求一份恩惠,在他的农庄里谋一个工作,像是监工什么的……也许有后代,也许没后代,但就算有后代,他的后代也只是一个平民。
他亲眼见到过他的父亲,兄长是如何对待一个平民的。
任何一个有心的人都会因此不寒而栗。
“朗基努斯?”
一个声音将朗基努斯从可能的地狱转回了人间,他看到修士多玛斯,还有他身边的一个男孩。
那个男孩的外套是他在家里的时候也很少看到的墨绿色天鹅绒,胸前挂着银十字架:“朗基努斯,”
多玛斯说:“我有件事情要拜托你。”
“什么事?”
“我知道你对教堂很熟悉,”
多玛斯说:“这位小兄弟发了愿,要亲自来洁净主的住所,我要做功课,没法陪伴他——虽然我是很愿意的,所以,骑士,你可以代我照看他吗,只需要在每天的金星升起之后到晨祷前。”
朗基努斯自然是不太愿意的,但他知道修士多玛斯的世俗姓氏是杰拉德,在亚拉萨路杰拉德的姓氏永远无人小觑,这个孩子难道是杰拉德家族的吗?若是如此,他如此作态倒也有情可原,但他一看到这个孩子的眼睛,又不太能确定,他没什么学识,也不太擅长唱歌作诗,但这个孩子肯定和他之前见过的贵胄子弟有什么截然不同的地方。
“好吧,”
和所有的凡人一样,朗基努斯并不知道自己做出了怎样重要的决定,也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就在这里转折,与其说是慑于教士的命令,又或是有着别的企图,倒不如说他也厌倦了重复而又绝望的生活,“你要我怎么做?”
“您平时是怎样做的,现在也怎样做好了。”
男孩谦卑地回答说。
“我曾带着我的朋友与同伴,或是他们的亲友不止一次地走过这座圣殿,”
朗基努斯说:“跟我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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